1、公务车管理信息化管理化管理项目第 1 页 公务车信息化管理系统新增设备采购合同书委托单位: 受托单位:上海遥薇(集团)有限公司 公务车管理信息化管理化管理项目第 2 页 委托单位(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受托单位(全称):上海遥薇(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 嘉定区 公务车信息化管理系统新增设备采购项目安装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一、服务内容根据甲方的实际需求,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为甲方的公务车管理系统车辆安装车载定位设备。甲方需配合乙方安装调试所需的设
2、施、设备按时到位,否则乙方不负延期责任。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它情况,以甲方书面确认的顺延情况为准。甲方派驻 代表作为项目负责人全权处理项目有关各项事宜,乙方代表派 谷先海 作为项目经理负责本合同范围内乙方工作的实施。 二、合同工期开工日期: 合同生效日 合同工期: 5 个工作日三、合同价款与支付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整(大写: 元整) 。车载定位设备的数量为: 套,单价为 1933 元/套(流量费:包含一年 口不包含、含税金) 。2、设备安装调试完毕,经甲方签字确认后,乙方开具发票给甲方,甲方在 5 个工作日内支付款项。3、甲方以银行转帐的形式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四、甲乙双方的责任与义务1
3、、甲方(1)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时间:已完成;(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已具备条件;(3)由甲方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满足施工需要;(4)项目未验收和交付前,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对所有成品及设备的保护和管理;(5)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2、乙方(1)乙方应保证将设备按国家或专业标准包装并确保设备安全无损的运抵施工、调试现场或使用地。公务车管理信息化管理化管理项目第 3 页 经甲方清点验收后完成安装、调试并交甲方验收。(2)已完项目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乙方所承
4、包项目在未验收和未交付前,乙方负责交叉施工时的成品保护, (包括本工程合约范围内所有的成品及设备等,均有乙方负责保护和管理) 。(3)双方约定乙方应做的其它工作: 负责及时清理、清运现场废料。 乙方应按合同要求,负责完成工作内容为:本合同所示采购供货及安装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全部系统的调试和联调、开通、验收及项目保修服务等。除非获得另外许可,乙方只能把现场作为执行和完成工程之用,而不能另作它用。 严格按照清单设备型号、材料规格进行设计、施工、安装。若需更改,必须得到甲方的书面确认。 乙方应对本合同中安装、调试、开通、培训和维修等进行全面质量管理和进度控制和现场协调。 及时向甲方提供项目进度计
5、划及完工通知单。(4)乙方需加强与施工现场各单位之间的配合,以确保工地正常操作及促使项目顺利进行。五、质量保证1、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免费保修期为壹年 ,从安装调试合格之日起计算。2、如果一年免费保修期期满,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维保合同。3、如因甲方车辆需要更新,乙方需配合甲方做好已安装车载设备移机工作,费用另外收取,单价为 350 元/辆。4、服务联系方式:联系人:谷先海 联系电话:13918172413六、违约、争议1、违约1.1 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按照合同标的额的 2%支付违约
6、金给非违约方。1.2 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存在有迟延履行、不适当履行、履行方法不当、履行地点不当等情况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乙方赔偿。1.3 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当事人应防止损失扩大支出的合理费用,有违约方承担。公务车管理信息化管理化管理项目第 4 页 1.4 乙方所供产品存有质量问题,而因此造成瑕疵履行,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1.5 因不可抗力造成的任何一方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本合同,均不承担赔偿责任。2、争议甲、乙双方在合同执行中如发生争执,应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七、其它不可抗力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6 级以上地震、超过当地 30 年一次性降雨量记录的一次性降雨、持续 3 日以上的大雪。八、合同生效、终止、份数1、 双方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2.、本合同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合同订立地点: 上海市本合同双方约定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 乙方:上海遥薇(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