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站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资金专项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生产法及财政部、国家安监总局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提取费用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按照暂行办法规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资金列入安全生产费用,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治理安全隐患。油站的隐患治理资金由油站经理自行筹措。油站要在安全生产经营活动中安排用于隐患治理的资金,确保隐患整治资金的落实。安全管理部负责监控。 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资金应当按照项目计取、确保需要、企业统筹、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财务应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资金纳入公司财务安全费用计划,保证专款专用,并督促其合理使用。 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资金应当用于以下事项: 安全隐患或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和其他与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直接或相关的支出。 四、核算员应建立安全费用台帐,记录安全生产费用的费率、数额、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安全治理工作结束,多余的安全生产费用纳入财务,由主办会计管理。 五、油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