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宁波市奉化莼湖天堂石材加工厂年加工石材 1000 立方米项目审批前公示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1、项目名称:宁波市奉化莼湖天堂石材加工厂年加工石材1000立方米项目2、工程性质:新建3、建设单位:宁波市奉化莼湖天堂石材加工厂4、建设地址:宁波市奉化区莼湖镇矸头村5、建设内容:宁波市奉化莼湖天堂石材加工厂成立于 2016 年 06 月,位于宁波市奉化区莼湖镇矸头村,租用奉化市兴旺冷冻厂空置厂房 690m2用于生产,总投资 50 万元,购置切割机、切边机等设备进行石材加工,形成年加工石材1000 立方米的生产规模。二、本项目对周围环境主要影响1、施工期厂房已建成,不存在施工期。2、运营期项目废气主要
2、为石材加工粉尘;废水主要包括生产废水、生活废水,固废主要为收集的边角料、沉渣和生活垃圾。三、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1、施工期不存在施工期。2、运营期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石材加工粉尘,切割、切边、磨面、雕刻等生产过程均在湿法状态下进行,水不断喷淋在石材表面,使粉尘被水力捕集,进入沉淀池,大部分可去除,极少量未收集的粉尘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的相关限值要求,对环境影响不大。2、水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生活废水。生产废水采用混凝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排放。经上述措施处理后,项目废水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3、声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产生的噪声经过车间合理布局、建筑物隔声及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中的2类标准。4、固体废弃物处置与影响分析在落实了符合环保要求的处置方式后,固体废物可以做到零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四、本次环评主要结论本项目建设符合相关环保审批要求,如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污染防治措施做到长期稳定运行,所排污染物控制在允许排放范围之内,确保“三同时”,其对环境的影响可控制在允许的范围内,在环保方面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