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气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公司煤气系统生产、设施(设备)以及从业人员的安全管理,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切实保障职工生命安全与职业健康,防止发生煤气中毒、着火、爆炸等事故,确保煤气系统安全运行,根据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6222-2021)的要求, 参考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和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并结合公司现状,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所有煤气生产、转供、使用单位和从业人员,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第二章煤气从业人员安全管理 第三条 煤气防护站负责对所有煤气岗位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煤气从业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和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并在实际工作中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煤气防护站每年按计划组织一次培训,每年进行1次考核,并留存考试成绩单。 第四条 煤气从业人员必须熟练掌握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技术规程、煤气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重大危险源(点)应急救援预案,以及安全、消防常识及其器材、设施的使用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