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广州地铁 2018 年废旧生产物资出售 2 合同 合同编号:1 / 7广州地铁 2018 年废旧生产物资出售 2 合同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 ,经过双方平等协商一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州市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的各条款。1.供货范围本合同交易的废旧物品为广州地铁废旧生产物资及报废固定资产,此批废旧生产物资及报废固定资产的品种、原型号规格及数量详见废旧物资清单 (物品状况以现场查看为准) 。2.合同价款:本合同不含税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元)。含税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元)。税率按国家规定设定。3.付款期限及结算方式采用
2、先付款后提货原则。合同生效后 3 天内,乙方以银行转账方式先支付甲方全部货款(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元),货款到账后办理提货手续。4.履约保证金4.1 合同生效后 3 个工作日内,按合同中选金额 5%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元) 。4.2 合同履行完毕后 45 天内,甲方无息退回履约保证金。4.3 在乙方不能履行其合同项下义务的情况下,甲方有权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在合同履行中对甲方造成的损害。5.交货及质量5.1 交货期为合同签订且乙方一次性支付全部货款到帐后 10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交货。5.2 货物交货地点为 :广州地铁各线车辆段及甲方要求的
3、其他地点。5.3 乙方负责货物的包装、装卸与运输,承担其发生的一切费用,并负责清理现场(因提货发生的清洁卫生) 。5.4 货物质量:(1)以乙方报价前在现场所看货物质量为依据。(2)甲方交货后,不再承担任何质量责任及售后服务。5.5 货物现场交接时,乙方交接人必须为项目有效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项目名称:广州地铁 2018 年废旧生产物资出售 2 合同 合同编号:2 / 75.6 对于报废蓄电池搬运车、叉车等,乙方回收后必须提供设备破坏性处理证明及拆卸解体后的照片給甲方用于办理注销手续。5.7 乙方对废旧物资处置需符合最新环保要求,甲方有权核查废旧物资处置去向。6.违约索赔6.1 除非双方书面同
4、意延迟交货或付款,若甲方未能按双方协商确定的交货时间交货,且延迟超过两(2)周,乙方有权对超过两(2)周后的延期追索违约金,每天违约金金额为该合同货物总额的 0.5,不足一(1)天的按一(1)天计算。若乙方未能按双方协商确定的交货时间提货或付款时间付款,且延迟超过两(2)周,甲方有权对超过两(2)周后的延期追索违约金,每天违约金金额为该合同货物总额的0.5,不足一(1)天的按一(1)天计算。6.2 如果由于延误导致其应支付的违约金额超过合同总价的 10%时,守约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本合同的实际损失。6.3 如果延迟是由于不可抗力事件造成,交货时间或付款时间可相应延长。6.4
5、乙方明确知道甲方本次出售物品为报废物品,甲方不对有关物品在质量、使用性能等方面存在的瑕疵或缺陷问题承担任何责任。乙方提货后,甲方一概不承担退货、换货责任。6.5 如果乙方出现以下一种或几种不当行为,按本合同买卖双方约定的条款处理:(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拒不履行合同或部分不履行合同,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或部分解除本合同,乙方按解除部分合同金额的 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乙方在履约过程中对甲方及其财产等造成损害的,甲方有权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并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赔偿甲方所遭受的全部损失。7.不可抗力7.1 签约各方任一方由于受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履行或及时履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
6、延长,其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件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件是指签约各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件,诸如战争、洪水、台风、地震等。7.2 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报、传真或电传通知对方,并于事件发生后十四(14)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一旦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一百二十(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8.争端的解决合同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开始后六十(60)天还不能解决争端,应通过法律手段解决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甲方住所
7、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9.适用法律项目名称:广州地铁 2018 年废旧生产物资出售 2 合同 合同编号:3 / 79.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9.2 乙方应保证收购后的物品处理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甲方在出售后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10.税费10.1 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乙方负担。10.2 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甲方负担。11.其他11.1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合同生效日期以最后签字盖章日为准。11.2 本合同正本(2)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1)份。11.
8、3 乙方须与甲方签署廉洁协议和项目安全管理协议书 。11.4 附件一:废旧物资出售清单甲方: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传真: 传真: 签约地点:中国广州市项目名称:广州地铁 2018 年废旧生产物资出售 2 合同 合同编号:4 / 7廉 洁 协 议为促进双方诚信经营、廉洁从业,防范商业贿赂,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广东省、广州市廉政建设的规定, (以下称甲方 )与 (以下称乙方),特此订立本协议共同遵照执行。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9、一)甲乙双方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 、国家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的规定。(二)严格执行 合同,自觉履行合同约定的相关义务。(三)在业务活动中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利益。(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应及时提醒对方纠正。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有权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第二条 甲方的义务(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
10、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二)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可能影响相关业务公开、公正、公平性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并通过赌博方式收受乙方财物;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合同约定除外)和高档办公用品等。(三)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四) 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在乙方或与乙方有股权关联的企业兼职,不得向乙方介绍家属或者亲友从事与甲方业务有关的经济活动。(五)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乙方购买房屋、汽车等
11、物品;不得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乙方出售房屋、汽车等物品;不得使用乙方提供的与工作无关的房屋、汽车等物品;不得以其他交易形式非法收受请托人财物。(六)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乙方以回扣、手续费、加班费、咨询费、劳务费、协调费、辛苦费等各种名义给予或赠送的钱物。(七)甲方工作人员不得接受乙方给予或赠送的干股或红利。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一)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二)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三)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可能影响相关业务公开、公正、公平性的宴请及娱乐活动。(四
12、)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也不得为甲方提供与工作无关的房屋、汽车等。(五)乙方不得擅自与甲方工作人员就合同中的质量、数量、价格、工程量、验收等条款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六)乙方不得以回扣、手续费、加班费、咨询费、劳务费、协调费、辛苦费等各种名义向甲方工作人员给予或赠送钱物。(七)乙方不得向甲方工作人员提供干股或红利。第四条 违约责任项目名称:广州地铁 2018 年废旧生产物资出售 2 合同 合同编号:5 / 7(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第一、二条。甲方按管理权限,对相关责任人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
13、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甲方举报投诉联系部门: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监察审计部,联系电话:83106760。(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第一、三条。根据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甲方有权对乙方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处理办法:1、扣除乙方合同履约保证金; 2、终止双方已签定的所有合同;3、追究乙方合同其他违约责任;4、参照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合作企业和个人不诚信行为管理办法第三章给予乙方一定期限(6 个月至 4 年,具体由甲方根据情况而定)不得参与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管辖项目投标的处罚。乙方无条件接受甲方处理意见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全额返还用不正当手段获取的非法所得,并承
14、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五条 本协议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负责监督。可由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约请乙方或乙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对本协议履行情况进行检查。第六条 本协议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合同终止。 第七条 本协议作为 合同的附件,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立即生效。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日期 : 日期:项目名称:广州地铁 2018 年废旧生产物资出售 2 合同 合同编号:6 / 7项 目 安 全 管 理 协 议 书甲 方 : 广 州 地 铁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乙 方 : 鉴 于 乙 方 已 与 甲 方 签 订 ( 以 下 简 称 为 “项 目 合 同
15、”, 编号 : ) 为 了 明 确 甲 乙 双 方 在 项 目 合 同 执 行 过 程 中 的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职 责 ,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安全 生 产 法 等 有 关 法 规 , 经 过 甲 乙 双 方 协 商 , 达 成 以 下 协 议 :一 、 甲 乙 双 方 应 认 真 贯 彻 国 家 、 省 、 市 有 关 安 全 生 产 的 方 针 、 政 策 , 严 格 执 行 安 全 生 产的 法 律 法 规 、 规 章 、 标 准 , 建 立 健 全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 度 、 安 全 生 产 教 育 培 训 制 度 等 , 制 定 安 全生 产 规 章
16、制 度 和 操 作 规 程 等 , 保 证 本 单 位 安 全 生 产 条 件 。二 、 甲 乙 双 方 应 建 立 健 全 安 全 管 理 工 作 机 构 , 落 实 安 全 管 理 人 员 、 安 全 设 备 设 施 和 装 备的 配 置 , 保 证 安 全 管 理 投 入 及 有 效 实 施 。 三 、 甲 乙 双 方 权 利( 一 ) 甲 方 权 利1. 甲 方 有 权 对 乙 方 施 工 生 产 过 程 进 行 监 督 、 检 查 和 管 理 , 对 违 规 、 违 章 等 行 为 进 行 制 止 ,并 依 据 相 关 规 定 进 行 处 惩 。2. 乙 方 存 在 事 故 隐 患
17、的 , 甲 方 有 权 对 其 进 行 安 全 约 谈 或 责 令 其 停 止 施 工 、 停 止 使 用 相 关 设施 或 设 备 。3. 甲 方 有 权 对 乙 方 提 供 的 作 业 人 员 相 关 信 息 进 行 审 查 , 并 要 求 乙 方 调 整 不 适 宜 从 事有 关 工 种 的 作 业 人 员 。4. 其 他 权 利 ( 根 据 业 务 实 际 需 要 补 充 ) 。( 二 ) 乙 方 权 利1. 乙 方 有 权 了 解 其 作 业 场 所 和 生 产 岗 位 存 在 的 危 险 因 素 、 防 范 措 施 及 事 故 应 急 措 施 , 有 权向 甲 方 的 安 全 生
18、产 工 作 提 出 建 议 。2. 乙 方 发 现 直 接 危 及 人 身 安 全 的 紧 急 情 况 时 , 有 权 停 止 作 业 或 者 在 采 取 可 能 的 应 急 措 施 后撤 离 作 业 场 所 ; 有 权 拒 绝 违 章 指 挥 和 强 令 冒 险 作 业 。3. 其 他 权 利 ( 根 据 业 务 实 际 需 要 补 充 ) 。四 、 甲 乙 双 方 义 务( 一 ) 甲 方 义 务1. 根 据 生 产 工 作 需 要 及 乙 方 的 需 求 , 配 合 提 供 本 单 位 的 安 全 生 产 规 章 制 度 。2. 协 助 乙 方 对 从 业 人 员 进 行 进 场 前 的
19、 安 全 培 训 教 育 , 介 绍 作 业 环 境 及 现 场 存 在 的 危 险 因 素 。3. 其 他 义 务 ( 根 据 业 务 实 际 需 要 补 充 ) 。( 二 ) 乙 方 义 务1. 乙 方 负 责 本 单 位 的 安 全 管 理 工 作 , 落 实 生 产 安 全 、 消 防 安 全 、 交 通 安 全 、 应 急 管 理 、 职业 病 防 治 、 维 稳 综 治 内 保 工 作 的 要 求 , 预 防 各 类 事 故 的 发 生 , 保 障 国 家 和 人 民 生 命 财 产 安 全 ,维 护 社 会 稳 定 。2. 乙 方 负 责 对 作 业 人 员 的 监 管 , 不
20、得 损 坏 甲 方 设 备 , 乙 方 在 甲 方 管 辖 区 域 作 业 时 不 得 影 响甲 方 生 产 安 全 工 作 , 一 切 设 备 、 物 品 或 机 具 等 , 均 不 得 影 响 甲 方 设 备 设 施 运 行 。3. 乙 方 负 责 本 单 位 从 业 人 员 的 安 全 生 产 、 文 明 施 工 管 理 , 组 织 从 业 人 员 入 场 前 、 定 期 和 经常 性 的 安 全 、 文 明 施 工 教 育 培 训 ; 保 证 从 业 人 员 具 备 必 要 的 安 全 生 产 知 识 、 熟 悉 有 关 的 安 全 生项目名称:广州地铁 2018 年废旧生产物资出售
21、2 合同 合同编号:7 / 7产 规 章 制 度 和 安 全 操 作 规 程 , 掌 握 本 岗 位 的 安 全 操 作 技 能 和 紧 急 情 况 下 的 应 急 避 险 措 施 , 并督 促 从 业 人 员 自 觉 遵 守 安 全 生 产 的 各 项 规 章 制 度 。4. 乙 方 须 严 格 遵 守 甲 方 相 关 施 工 、 安 全 管 理 规 定 , 做 好 作 业 过 程 中 的 安 全 管 理 , 作业 完 毕 后 做 到 工 清 场 清 , 确 保 人 员 和 作 业 安 全 。5. 乙 方 须 遵 守 国 家 、 地 方 、 行 业 及 甲 方 有 关 高 处 作 业 、 电
22、 工 作 业 等 特 种 作 业 安 全 管 理 相 关要 求 , 同 时 落 实 有 限 空 间 作 业 、 动 火 作 业 等 安 全 管 理 相 关 要 求 。6. 乙 方 须 为 从 业 人 员 提 供 符 合 国 家 标 准 或 者 行 业 标 准 的 劳 动 防 护 用 品 , 并 监 督 、 教 育 从 业人 员 按 照 使 用 规 则 佩 戴 、 使 用 。7. 乙 方 须 及 时 、 如 实 向 甲 方 提 供 作 业 人 员 相 关 信 息 ; 严 禁 雇 佣 童 工 、 未 成 年 工 、 不 适 宜从 事 有 关 工 种 的 作 业 人 员 及 身 份 不 明 的 人
23、员 。8. 乙 方 严 禁 存 在 住 宿 与 生 产 、 仓 储 、 经 营 合 用 的 “三 合 一 ”场 所 。9. 乙 方 负 责 调 查 本 单 位 作 业 过 程 中 发 生 或 影 响 甲 方 生 产 安 全 的 事 故 ( 事 件 ) , 制 订 、 落 实有 效 改 进 和 防 范 措 施 , 两 个 工 作 日 内 向 甲 方 提 供 分 析 、 处 理 报 告 。五 、 违 约 责 任( 一 ) 乙 方 违 反 法 律 法 规 及 本 协 议 , 导 致 生 产 安 全 事 故 ( 事 件 ) , 或 甲 方 人 员 伤 亡 、 财 产损 失 , 或 对 甲 方 生 产
24、安 全 造 成 影 响 的 , 由 乙 方 负 全 责 。( 二 ) 因 乙 方 原 因 造 成 地 铁 设 备 设 施 损 坏 、 损 失 , 乙 方 应 负 责 修 复 损 坏 的 设 备 设 施 , 并 赔偿 甲 方 经 济 损 失 。( 三 ) 乙 方 及 其 工 作 人 员 违 反 本 协 议 的 , 根 据 具 体 情 节 和 造 成 的 后 果 , 甲 方 有 权 对 乙 方 采取 以 下 一 种 或 多 种 处 理 办 法 :1. 扣 除 乙 方 合 同 履 约 保 证 金 ;2. 终 止 双 方 已 签 定 的 所 有 合 同 ;3. 追 究 乙 方 合 同 其 他 违 约
25、责 任 ;4. 按 照 集 团 公 司 合 作 企 业 和 个 人 不 诚 信 行 为 管 理 有 关 规 定 执 行 。( 四 ) 其 他 违 约 责 任 ( 根 据 业 务 实 际 需 要 补 充 ) 。六 、 本 协 议 作 为 合 同 ( 合 同 编 号 : ) 的 补 充 , 自 双 方 盖章 之 日 起 生 效 , 有 效 期 至 项 目 合 同 终 止 时 止 。 未 尽 事 宜 , 由 双 方 协 商 议 定 , 并 作 为 本 协 议 的 有效 附 件 生 效 。七 、 本 协 议 一 式 二 份 , 甲 、 乙 方 各 执 一 份 。甲 方 : 广 州 地 铁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乙 方 :盖 章 : 盖 章 :日 期 : 日 期 :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