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业务手册昆明市官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 年 8 月 30 日发布BSZN-1100207000目 录前 言(必填) .- 1 -一、受理范围(必填) .- 2 -二、办理依据(必填) .- 2 -三、实施机关(必填) .- 2 -四、许可人员(必填) .- 2 -五、许可条件(必填) .- 2 -(一)予以批准的条件: .。(二)不予批准的情形: .。六、申请材料(必填) .- 2 -七、许可时限(必填) .- 4 -八、许可收费(必填) .- 4 -九、许可证件(必填) .- 4 -十、共同许可与前置许可(可选填) .。(一)共同许可(可选填) .。(二)前置许可
2、(可选填) .。十一、中介服务(可选填) .。十二、指定培训(可选填) .。十三、资质资格(可选填) .。十四、许可办理 .- 4 -(一)通则 .- 4 -(二)申请 .- 4 -(三)受理 .- 5 -(四)审查 .- 5 -(五)决定(必填) .- 5 -(六)证件制作与送达(必填) .- 6 -(七)决定公开(必填) .- 6 -(八)中止许可或终止许可(可选) .。(九)许可服务 .- 6 -十五、 监督检查 .- 7 -(一)通则(必填) .。(二)书面检查、实地检查、定期检查和抽样检查、检验、检测(可选) .。(三)年检(可选) .。(四)诚信档案(可选) .。(五)分类监管(可
3、选) .。(六)结果处理(可选) .。十六、投诉举报(必填) .- 7 -附件 1 .。I附件 2 .。- 0 -前 言本业务手册仅适用于昆明市官渡区范围内立项批复总建筑面积 20 万平米以下的建筑工程项目、概算投资中建筑安装工程费 5 亿元以下(不含 5 亿元)的市政工程、规划红线宽度40 米的城市道路的施工许可证核发。业务手册的归口管理部门为昆明市官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业务手册的主要编写人为彭李娜,本业务手册的编写主要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 ,本业务手册于 2018 年 8 月首次发布,业务手册相关条款由昆明市官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1 -建
4、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业务手册一、受理范围申请内容:辖区内属于官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批准权限范围内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1、建筑工程:官渡区范围内立项批复总建筑面积 20 万平米以下的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许可。2、市政工程:1.官渡区范围内概算投资中建筑安装工程费 5 亿元以下(不含 5亿元)的市政工程;2. 规划红线宽度40 米的城市道路的施工许可。不予受理的法定情形:1.不在官渡区辖区范围内或超出官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批权限范围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2.不满足相关国家法律法规的项目。二、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1997 年 11 月 1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91 号
5、公布,2011 年 4 月 22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46 号修改)第七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 (2014 年 6 月 25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 18 号公布)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发证机关)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三、实施机关昆明市官渡区住
6、房和城乡建设局,是办理该行政许可事项的法定机构。负责该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查并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四、许可人员具备相应的法律知识和专业技能的工作人员。五、许可条件(一)予以批准的条件:- 2 -1已具备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 ; 2已取得国有土地不动产登记证及附图或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用地批准文件; 3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总平面附图; 4已具备施工现场条件符合施工要求的书面说明并附现场照片; 5.已取得(1)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情况报告书(注: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需按要求提供的)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合同备案表; 6. 已取得施工图设计文件合格书; 7已取得(1)建设工程质
7、量监督注册书;(2)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监督手续; 8按照规定应当委托监理的工程,已提供监理合同、监理单位公开招标投标的情况报告书、中标通知书; 9.已取得(1) 昆明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查验证明 ;(2)建设单位无拖欠工程款情形的承诺书;(3)使用预拌混凝土承诺书;(4)发改部门的立项批复文件;10.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不予批准的情形:1.资料缺失且规定期限内无法补充;2.不在官渡区辖区范围内或超出官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批权限范围的;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予批准的情形。六、申请材料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材料目录序 号 材 料 名称 材 料 形式
8、份 数 其 他 要求*1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 原件 1份*2 国有土地不动产登记证及附图或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用地批准文件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1份*3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总平面附图 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1份*4 施工现场条件符合施工要求的书面说明并附现场照片 原件 1 份(1) 复印件应选用A4纸张,同时加盖公章。(2) 序号前带“*”符号的材料在申请时提交。- 3 -*5 (1)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情况报告书(注: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需按要求提供的);(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合同备案表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1份*6 施工图设计文件合格书 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1份*7 (1)
9、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书;(2)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监督手续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1份*8 按照规定应当委托监理的工程,需提供监理合同、监理单位公开招标投标的情况报告书、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1份*9 (1)昆明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查验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2)建设单位无拖欠工程款情形的承诺书(原件1份);(3)使用预拌混凝土承诺书(原件1份);(4)发改部门的立项批复文件(查看原件)1份七、许可时限申请时限:无要求。 受理时限:当场受理或按通知补正材料后受理。法定办理时限: 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 承诺办理时限:资料完整自正式受理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八、许可收费本许可
10、事项不收费。九、许可证件对符合要求的项目出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十、许可办理(一)通则初步设计审批的办理流程包括申请、受理、专家评审、决定、批复与送达、决定公开等环节。(二)申请1.通则申请包括申请接收、登记、申请编号、收件凭证送达以及为申请人提供的帮助等环节。2.申请接收1.提交方式(1)窗口提交 接收申请的实施机关:官渡区政务服务中心。 接收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云秀路 2898 号。- 4 -(2)网络提交 网址:http/ 9:0012:00,下午 13:0017:00。 3.登记按照申请表内容登记行政许可事项名称、申请时间、申请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申请材料名称及份数等内容。
11、4.收件凭证现场受理时,申请被受理的,申请人可获得实施机关出具的受理通知书;申请不被受理的,申请人可获得实施机关出具的不予受理通知书;提交申请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 的,申请人可获得实施机关出具的补正材料通知书;网络、信函等受理时,申请人将在申请被接收之日起 5 日内通过网络、短信等方式被告知获取通知书的方式。(三)受理1.通则受理阶段包括现场踏勘、补正材料、受理决定、审查方式确定和收件转办等环节。2.受理审核接收行政许可申请材料的,经办人应立即对照申请材料目录的要求进行审核,当天给出审核意见。3.受理决定经审查,申请材料符合申请材料目录的,予以受理。窗口接收的应在受理之日由经办人
12、出具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 , 各一式二份,一份给申请人,另一份留底。网络接收的应在接收材料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以手机短信提醒的方式告知 申请人登录行政服务系统自动生成受理通知书,并随即打印。(四)审查1.通则采用书面审查和现场踏勘相结合的审查方式,通过现场踏勘的,资料齐全后核发施工许可证,未通过现场踏勘的,修改后再次进行现场踏勘。2.审查方式行政许可的一般审查方式有: - 5 -本行政许可事项采用书面审查和现场踏勘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书面审查和现场踏勘均由官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实施。(五)决定施工许可证核发经书面审查并通过现场踏勘,由审查人签署意见后,制作施工许可证。若书面审查及现场踏勘不通过
13、的项目,应一次性告知不通过原因,业主单位按照要求重新梳理申报材料后重新申报。(六)证件制作与送达1.通则收件人一次性告知材料清单,并按照要求收件;审查人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对照材料清单逐次书面审查;审查负责人组织现场踏勘,对符合要求的项目核发施工许可证。2.证件制作制作加盖本机关印章的施工许可证。作出审查决定(不予批准的应当告知理由) ;申报单位根据书面审查和现场踏勘提交回复报告,行政审批部门印发施工许可证。3.证件送达业主单位到昆明市官渡区云秀路 2898 号 2314 直接领取。或证书制作完成后 3 个工作日内邮寄至申请人预留地址。4.归档施工许可证按照归档要求严格进行归档保存。(七)决定公开决定公开的方式:可通过行政审批信息平台(网址:http/ 查看。(八)许可服务1.许可咨询方式(1)窗口咨询。地址:昆明市官渡区云秀路 2898 号。(2)电话咨询。电话号码:(0871)67182537。(3)网络咨询。行政审批信息平台: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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