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结厂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的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加强烧结厂现场安全管理工作,促进企业综合管理水平的提高,使现场管理工作保证安全,环境整洁,设备完好,物品摆放有序,以达到标准规范的标准,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烧结厂所辖范围内所有生产现场。3、 管理内容及要求3.1、新制造、新购置的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并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3.2、日常检修、中修和大修设备的同时,在检修计划表上必须明确规定检修安全防护装置,车间领导及安全员对本车间设备安全装置做到心中有数,随时发现损坏应及时安排检修,并做好记录,包括:3.2.1 各种泵类联轴器防护罩。3.2.2 各种传动带、轮处应安装防护罩或遮拦。3.2.3 直梯、斜梯、平面应符合有关要求,各种接梯操作台安全防护栏杆不得低于120厘米,竖立杆间距不得大于20厘米。3.2.4 移动式排风扇和伸手部位能接触到的各类轴流排风扇或电扇应装置防护网或焊接隔格离、条、护罩。3.2.5 各种防护网、罩、栏应安装牢固,便于检修。3.3、生产作业人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