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气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天燃气设施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工作,防患于未然,确保向用户安全正常供气和天然气工程顺利进行,特制定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一、动火作业范围 凡是从事下列工作均属动火作业,都应办理动火作业票,认真执行本制度 1在已运行的天然气管道、设施、运行设备上进行能产生明火或火花的工作。如电、气焊、使用喷灯熬沥青、铁器工作凿击、使用砂轮等。 2在上述设施上进行高压电气试验,进行能产生静电火花的工作。如高压气体喷射、能产生热辐射的工作如使用烙铁等。 3在与带气管道设施连接尚未置换通气,但中间无盲板隔离的管道设施上进行上署1、2款所列的各项工作。 4在门站内,调压站室内,天然气阀井内等类似爆炸危险场所内非带气管道设施上进行上述第1、2款所列工作或凿击建筑物构件、喷砂、喷镀、非防爆电气作业等。 二、动火作业的申报审批程序 1动火作业的申请 公司所属部门进行动火作业,由负责动火部门提出动火作业申请。 新老用户新增用气项目或用气设备、输气管线维修等需进行动火作业的,由施工单位和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