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 被申请人 提交证据材料清单仲裁员: 书记员: 案号: 提交人: 提交时间: 签收人: 签收时间: 提交人填写 工作人员填写 提交人填写 工作人员填写序号 名称(材料类)份数单份页数 原 件 复 印 件庭前交换(1 份)备注 序号 名称(证据类) 份数 单份页数 原 件 复 印 件庭前交换(1 份)备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书 劳 动 合 同 /保 密 协 议 /竞 业 限 制 协 议加班工资请求计算明细表 工作证件工伤待遇相关情况 工 资 发 放 凭 证 (工 资 条 、 银 行 交 易 明 细等 )申请人身份证明 入 职 资 料 (入职登记表、招聘信息等)授权委托书 离 职 申 请 表
2、 /交 接 单 /结 算 单受委托人证件 解 除 或 终 止 劳 动 关 系 证 明 材 料律师事务所函 社保清单法律援助公函 考勤记录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被申请人信息登记资料增加/变更仲裁请求申请书答辩书材料合计 页 证据合计 页 视听资料(录音、录像光盘)注:1、如需补充其他证据材料,可在空白处填写,填写不下的,可向我委索取提交证据材料清单(续页) 继续填写,并在续页中标明总页数。2、当事人提交证据材料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或代理人委托材料(核对原件、留复印件) ;当事人系用人单位的,授权委托书还需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仍在有效期内,且符合授权范围的,无需重复提交委托材料。本栏适用于交换证
3、据材料时填写 执行送达人: 送达时间: 对方当事人签收: 签收时间:第一联: 仲裁委留存申请人 被申请人 提交证据材料清单仲裁员: 书记员: 案号: 提交人: 提交时间: 签收人: 签收时间: 提交人填写 工作人员填写 提交人填写 工作人员填写序号 名称(材料类)份数单份页数 原 件 复 印 件庭前交换(1 份)备注 序号 名称(证据类) 份数 单份页数 原 件 复 印 件庭前交换(1 份)备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书 劳 动 合 同 /保 密 协 议 /竞 业 限 制 协 议加班工资请求计算明细表 工作证件工伤待遇相关情况 工 资 发 放 凭 证 (工 资 条 、 银 行 交 易 明 细等 )
4、申请人身份证明 入 职 资 料 (入职登记表、招聘信息等)授权委托书 离 职 申 请 表 /交 接 单 /结 算 单受委托人证件 解 除 或 终 止 劳 动 关 系 证 明 材 料律师事务所函 社保清单法律援助公函 考勤记录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被申请人信息登记资料增加/变更仲裁请求申请书答辩书材料合计 页 证据合计 页 视听资料(录音、录像光盘)注:1、如需补充其他证据材料,可在空白处填写,填写不下的,可向我委索取提交证据材料清单(续页) 继续填写,并在续页中标明总页数。2、当事人提交证据材料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或代理人委托材料(核对原件、留复印件) ;当事人系用人单位的,授权委托书还需加盖
5、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仍在有效期内,且符合授权范围的,无需重复提交委托材料。本栏适用于交换证据材料时填写 执行送达人: 送达时间: 对方当事人签收: 签收时间:第二联: 对方当事人留存申请人 被申请人 提交证据材料清单仲裁员: 书记员: 案号: 提交人: 提交时间: 签收人: 签收时间: 提交人填写 工作人员填写 提交人填写 工作人员填写序号 名称(材料类)份数单份页数 原 件 复 印 件庭前交换(1 份)备注 序号 名称(证据类) 份数 单份页数 原 件 复 印 件庭前交换(1 份)备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书 劳 动 合 同 /保 密 协 议 /竞 业 限 制 协 议加班工资请求计算明细表 工作
6、证件工伤待遇相关情况 工 资 发 放 凭 证 (工 资 条 、 银 行 交 易 明 细等 )申请人身份证明 入 职 资 料 (入职登记表、招聘信息等)授权委托书 离 职 申 请 表 /交 接 单 /结 算 单受委托人证件 解 除 或 终 止 劳 动 关 系 证 明 材 料律师事务所函 社保清单法律援助公函 考勤记录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被申请人信息登记资料增加/变更仲裁请求申请书答辩书材料合计 页 证据合计 页 视听资料(录音、录像光盘)注:1、如需补充其他证据材料,可在空白处填写,填写不下的,可向我委索取提交证据材料清单(续页) 继续填写,并在续页中标明总页数。2、当事人提交证据材料时,需提供
7、本人身份证明或代理人委托材料(核对原件、留复印件) ;当事人系用人单位的,授权委托书还需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仍在有效期内,且符合授权范围的,无需重复提交委托材料。本栏适用于交换证据材料时填写 执行送达人: 送达时间: 对方当事人签收: 签收时间:第三联: 提交人留存申请人 被申请人 提交证据材料清单(续页)仲裁员: 书记员: 案号: 提交人: 提交时间: 签收人: 签收时间: 提交人填写 工作人员填写 提交人填写 工作人员填写序号 名称(材料类)份数单份页数 原 件 复 印 件庭前交换(1 份)备注 序号 名称(证据类) 份数 单份页数 原 件 复 印 件庭前交换(1 份)备注材料合计 页 证据合计 页 视听资料(录音、录像光盘)注:1、如需补充其他证据材料,可在空白处填写,填写不下的,可向我委索取提交证据材料清单(续页) 继续填写,并在续页中标明总页数。2、当事人提交证据材料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或代理人委托材料(核对原件、留复印件) ;当事人系用人单位的,授权委托书还需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仍在有效期内,且符合授权范围的,无需重复提交委托材料。本栏适用于交换证据材料时填写 执行送达人: 送达时间: 对方当事人签收: 签收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