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静宁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 2020 年)静宁县人民政府二一八年六月1总 则矿产资源是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矿产资源的合理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事关静宁县经济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全局。为提高矿产资源的保障能力,促进矿业经济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其实施细则、甘肃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 年)、平凉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 年)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静宁县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保护及管理工作实际,编制静宁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 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静宁县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的指导性、纲领性文件,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勘查开
2、发活动、维护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秩序的重要依据。规划适用范围为静宁县所辖行政区域内的矿产资源。规划以 2015 年为基期,目标年为 2020 年,展望到 2025 年。1第一章 现状与形势第一节 矿产资源概况及开发利用现状 静宁县矿产资源种类相对较少,分布较为分散,截至 2015 年底,静宁县已发现主要矿产有煤、铁、锰、铜、铅、锌、银、镓、镉、硫铁矿、水泥用灰岩、建筑石料用灰岩、砂石粘土、建筑用凝灰岩等 15 种;已查明资源储量矿种 12 种,其中能源矿产 1 种,金属矿产 7 种、非金属矿产 4 种;特色矿种有铁、铅、锌 3 种。已查明煤、铁、铅、锌、水泥用灰岩、建筑石料用灰岩、建筑用砂、砖瓦用
3、粘土和建筑用凝灰岩等各类矿产地 46 处,其中固体燃料产地 1 处,金属矿产地 2 处,建材及其他非金属矿产地 43 处。截至 2015 年底,静宁县查明主要保有资源储量:煤炭资源储量 52.80 万吨;铁矿石资源量 257.20 万吨;铅金属资源储量 47175 吨,锌金属资源储量48854 吨。铁矿及建筑用凝灰岩等矿产资源具有一定潜力,对矿业发展将起到良好的助推作用。截止 2015 年底,全县共有持证矿山企业 39 个(全部为小型及小型以下矿山),其中金属铅锌矿 1 个,水泥用灰岩、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各 1 个,砖瓦用粘土矿 31 个,建筑用凝灰岩矿 5 个。2015 年全县矿山从业人员 7
4、08 人,开采各类固体矿石总量 21.64万吨,实现矿业总产值 1359.6 万元,占全县生产总值 42.13 亿元的 3.23,矿业经济发展不理想。静宁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 年)实施以来,全县矿产勘查呈现良好发展态势,铁矿、铜矿、建筑用凝灰岩等资源2储量均有所增加。专栏一 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主要指标完成情况指标 2008-2015规划目标 指标完成情况 完成规划目标 的比例(%) 指标属性新发现和评价大型重要矿产地(个) 1-2 0 0数字国土矿产数据信息化、数据库存建设矿产数据信息化、数据库存建设完成预期性铜(吨) 40 0 0水泥用灰岩(万吨) 30 0 0主要矿产资
5、源开总采量 砖瓦粘土建筑用砂等矿产(万吨) 270 19.84 7.35预期性金属矿山数量(个) 5 1 完成矿山数量(个) 45 38 完成矿山资源开 发利用大中型比例(%) 6 0 0预期性开采回收率 (%) 80 85 106.25选矿回收率 (%) 70 20 28.57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 综合利用率 (%) 40 50 125约束性二轮规划实施以来,省财政在全县共安排治理资金 200 万元,完成了历史遗留矿山静宁县北山粘土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新增绿化面积 13.48 亩, 实施了静宁县李店镇薛胡机制砖厂历史遗留矿山治理项目,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面积 0.35 平方公里
6、,治理率达 43%,历史遗留矿区土地复垦面积达 0.16 平方公里,复垦率为 45%。专栏二: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和矿区土地复垦主要成果指标 二轮规划目标(2015 年) 指标完成情况(%) 属性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率(%) 45 43历史遗留矿区土地复垦率(%) 50 50约束性3第二节 形势与要求依据基期查明资源储量情况预测分析,煤炭资源储量近期不能满足要求。铁矿、铅锌矿近期开采能满足需求,远期储量相对充足。建筑石料用灰岩及建筑用凝灰岩等非金属矿产能满足近期需求,但远期储量明显不足,继续加大勘查力度,增加储量。砖瓦用粘土可充分满足本县需求。第二章 指导原则与目标第一节 指导思想深入
7、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和六中全会精神,按照“五位一体 ”总体布局和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 “资源开发市场化、资源应用产业化、资源效益最大化、资源利用持续化”要求,以保障全 县经济社会发展对矿产资源的需求为目标,实事求是,努力实现开发利用矿产资源的经济效益、资源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节约利用现有的矿产资源,优化矿山结构及布局,推进科技创新,实现资源转化优势,促进矿产资源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拓宽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的融资渠道,保障资源供给能力,改善矿山环境状况。第二节 基本原则坚持资源开
8、发与区域经济发展紧密结合;坚持开源节流并举、4开发保护并重;坚持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更加注重生态环保;坚持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坚持市场配置与宏观调控相结合;坚持资源开发与精准扶贫相结合。第三节 规划目标加强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力度,努力提高资源可供能力和保障程度;合理调控矿产资源开采总量,整合资源以优化矿业结构,强化资源保护与节约利用;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坚持生态保护优先,加强绿色矿山建设;切实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改善矿山地质环境;建立健全矿业权市场调配机制和矿产资源管理制度,推进矿业经济稳步发展,促进经济效益、资源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协调统一。2020 年规划目
9、标基础地质调查评价:实施上级规划在本县区域内的 1 个基础地质调查评价项目,提高静宁县基础地质工作程度。开展甘肃省天水-静宁地区 125 万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调查。矿产资源勘查:落实上级规划的矿产资源勘查项目,其中重点勘查区 1 个:为蛟龙掌一带铅锌多金属矿;探矿权延续项目 2个:铁矿勘探 1 个,铜多金属矿详查 1 个;勘查规划区块 1 个:为甘肃省静宁县贾河乡石灰岩预查。稳步推进矿产资源勘查,使新发现的资源储量不断增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到 2020 年,实现矿业总产值达到 1.31 亿元以上。全县主要固体矿产开采总量达到 148 万吨,5其中落实上级规划分解铅矿 700 吨、锌矿
10、 2000 吨、实行本规划分解建筑用砂 12 万吨、砖瓦用粘土 108 万吨、建筑用凝灰岩 24 万吨。专栏三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主要指标指 标 计量单位 规划基期 2020 年 属性铁矿 万吨 0 10铅矿 吨 0 700锌矿 吨 0 2000建筑用砂 万吨 0 12砖瓦用粘土 万吨 19.84 108主要矿种年开采总量建筑用凝灰岩 万吨 1.8 24预期性矿业转型升级与绿色矿业发展:进一步调整和优化矿业布局和结构,严格执行新建矿山准入管理,引导采矿权合理设置,规划期末全县持证矿山企业总数控制在 28 个之内,其中金属矿2 个、建筑用砂矿 2 个,砖瓦用粘土矿 18 个、建筑用凝灰岩矿
11、6个。规划期应优化布局、提升规模、集约化开发。积极推动绿色矿业发展,县域内部分矿山按照绿色矿山标准建设和条件严格规范管理,至 2020 年力争建成 7 个绿色矿山,使静宁县绿色矿山比例达到 25%以上,促进生态矿业持续、健康发展。专栏四 矿业转型升级与绿色矿业发展主要指标指 标 2020 年规划目标 属性矿山数量(个) 27矿山“三率 ”水平达标率(%) 90绿色矿山数量(个) 7绿色 矿山比例(% ) 25约束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促进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完善县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管理体系,强化监管执法力度;建立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基金长效机制,强化矿6山环境治理恢复基金
12、收取和使用的管理机制,完善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机制;新建和生产矿山应制定并严格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矿山水土保持方案,着力改善矿山地质环境,使矿山损毁土地得到有效复垦。县级规划矿山地质环境及矿区损毁土地重点治理项目 19 个,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达到面积0.67 平方公里,新增土地复垦面积达到 0.33 平方公里。其中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面积 0.20 平方公里,新增历史遗留矿区土地复垦面积 0.07 平方公里。规划至 2020 年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率达到 65%以上,历史遗留矿区土地复垦率达到 70%以上,建立一个矿山地质环境监测点。2025 年目标展望继续加强
13、公益性基础地质调查评价,并对重要靶区跟进勘查,持续增加主要矿产资源储量,持续提高资源保障能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总量、结构和布局得到进一步调控和改善,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调整取得显著效果,集中度、规模效益和科技含量进一步提高,矿业企业走上规模化、集约化经营的道路。绿色矿业格局形成,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水平全面提高,矿山地质环境显著改善。矿产资源管理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建立完善的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勘查和开发利用管理新机制,形成管理有规、调控有效、监督有力的新局面。第三章 矿产开发与资源产业布局第一节 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调控方向7规划期内全县重点开发铁、铅、锌、建筑用砂、砖瓦用粘土及建筑用凝灰
14、岩等矿种。限制开采实心粘土砖的生产及使用,限制静宁县地下水源地地下水开采,禁止开采含硫大于 3的高硫煤、河道内砂石、可耕地内的砖瓦粘土。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区:落实省级规划中的甘肃省天水-静宁地区 125 万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调查项目。重点勘查区:落实市级规划的重点勘查区 1 个,为蛟龙掌一带铅锌多金属矿重点勘查区。专栏五 矿产资源重点勘查区区块编号 名称 所在行 政区 面积(平方公里) 主要矿种 已设探矿 权数量 拟设探矿 权数量KZ62082600001 蛟龙掌一带铅 锌多金属矿 静宁县 574.9313 铅矿锌矿 1 0禁止开采区:包括国家级或地方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实验区)、重要饮用
15、水水源地保护区、国家级或省级风景名胜区、国家重点保护的不能移动的历史文物和名胜古迹所在地均为禁止开采区。严格保护耕地,基本农田按禁止开采区要求进行管制。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旅游公路两侧一定距离;重要工业区、大型水利工程设施、城镇市政工程设施等一定范围内;机场、国防工程设施圈定的地区,矿产开发对生态环境具有不可恢复影响的地区、对水产种质资源有损害的地区,矿山安全隐患难以防范的地区,原则上也属于禁止开采区域,其范围依有关部门实时调整的具体规定。全县共规划设置 17 个禁止开采区,包括 15 个水源保护地禁止开采区及 2 个重点历史文物保护区禁止开采区。管理措施:今后在禁止开采区内不允许勘查
16、开采矿产资源,8对在禁止开采区中已设的探矿权和采矿权,严格按自然保护区条例和省政府要求,在维护矿业权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依法有序退出,并及时进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和土地复垦,全面加强资源环境保护。今后,凡新设保护区的,应要求主管部门明确已有矿业权的处理意见,协调好矿业权人的权益关系。第二节 矿产资源产业重点发展区域加快静宁县 2 个重点发展区域的资源开发利用,即雷大镇建筑用凝灰岩重点发展区域和仁大镇铁矿重点发展区域。2 个重点发展区域内拥有小型铁及建筑用凝灰岩聚集区。重点发展区应在发挥优势矿山企业主导作用的前提下,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开发”的原 则,加强资源整合, 对现有小矿山实施重组改造。重点开展低品位铁矿、难选冶金矿的技术攻关,实施集约化开发,加强建筑用凝灰岩等矿产的开发。推动铁矿向深加工方向发展。要高度重视资源开发和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保护好自然环境。在处理好矿产开发和生态保护与恢复关系的同时,进行静宁县铁矿及建筑用凝灰岩的开发利用。第三节 矿业布局优化调整与转型升级调 整 优 化 矿 山 规 模 结 构 。 深度调整矿山企业开采规模,使矿山开采规模与矿区的矿产储量规模相适应。铅锌矿、砖瓦用粘土及建筑用凝灰岩等矿山设计开采规模达不到最低开采规模要求的已有矿山,需限期扩大生产规模,若达不到最低开采规模,引导其资源整合或有序退出。铁矿及建筑用砂等新建矿山设计开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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