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京外国语大学在编人员校内岗位调配管理办法(2009 年 9 月 15 日学校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为加强我校教职工队伍建设,规范在编人员岗位调配工作,保证在编人员校内岗位科学、合理、有序地流动,特制定本办法。、校内岗位调配基本条件1. 拟调部门编制未满;2. 拟调人员应具备岗位所需的政治思想觉悟和业务能力,工作态度端正;3. 拟调人员历年年度考核合格。、校内岗位调配程序1.拟调部门应向人事处提出校内岗位调配的书面申请,经审核并报学校主管领导批准后,在校内择优选调岗位合适人选;2.拟调人员调离现工作岗位须征得所在部门同意,并向拟调部门提供其所在部门负责人出具的书面意见;3.拟调部门填写北京外国
2、语大学在编人员校内岗位调配审批表, 报人事处审核;4.经人事处审核后报学校领导批准;5.拟调人员办理校内调动手续。、校内岗位调配人员相关待遇1.拟调人员调岗后,享受拟调部门岗位的相关待遇。2.拟调人员具有行政职务的,原行政职务不再保留,根据拟调部门岗位实际情况另行聘用。3.拟调人员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根据拟调部门岗位实际情况转为相应专业技术系列的职务。、由组织任命的校内岗位调配人员参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管理,可直接在人事处办理校内调动手续。、本办法自学校党政联席会通过之日起施行,由人事处负责解释。附:北京外国语大学在编人员校内岗位调配审批表北京外国语大学在编人员校内岗位调配审批表姓 名 性别 民族 政治面貌 出生年月职 称 籍贯 文化程度 参加工作时间现 工作 单 位及 职务拟调人员简历本人签字:年 月 日所在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字(盖章):年 月 日拟调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字(盖章):年 月 日人事处意见负责人签字(盖章):年 月 日学校意见签字(盖章):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