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杭州市余杭区第三人民医院整体迁建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二一六年三月1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申请人须知招标编号: 余 16137 招 标 人:杭州市余杭区第三人民医院(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招标代理人: 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日期:2016 年 3 月申请人须知2一、总 则1、鉴于杭州市余杭区第三人民医院作为拟建杭州市余杭区第三人民医院整体迁建工程的招标人,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完成了进行工程施工招标前的所有批准、登记、备案等手续,已基本具备进行施工招标的条件,且已为该工程的施工、竣
2、工、交付并修补任何缺陷筹措了一笔足够的资金,其中的一部分将用于本次资格预审项下的合同价格的合理支付。2、招标人将就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3、关于本工程的基本情况,如项目所在地的气候、水文、地形、现场通道、交通与通讯设备、医疗设施、项目路线、工程规模、结构形式、主要施工设备、工程特别要求(施工工艺和措施等) 、预计工期、资金来源、以及招标人提供的设施和服务及其它有关数据将在附件 3 中说明。二、资审申请1、资格预审将面向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总承包企业房屋建筑工程 一级及以上或者具备施工总承包企业建筑工程(新)一级及以上的施工企业。2、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贸易协定且具有市场准入资
3、格的国家的投标申请人,只要满足第 1 条要求的条件,均可申请参加资格预审。3、为了通过资格预审,并在此之后参加对本工程的投标,投标申请人应向招标人提供充分和有效的证明材料,证明他们具备第 1 条与第 2 条规定的合格条件和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为此,所以投标申请人必须按资格预审申请书及所附系列的要求,用不褪色的水笔或用计算机打印,如实填写和提供有关资料。4、投标申请人必须回答申请书及所附系列附表中提出的全部问题。任何缺项将可能导致其申请被拒绝。5、投标申请人须递交与其资格审查有关的资料,并及时提供对所递交资料的澄清或补充材料,否则将可能导致其不能通过资格预审。6、按资格预审要求所提供的所有资料
4、均应使用中文。使用其他语种的资料应附有经权威翻译机构核准的中文译文。对资料的理解将以中文为准。三、资格预审评审标准1、本工程关于各投标申请人投标资格的预审,将依据投标申请人按资格预审申请书及所附资格预审评分细则和本须知的要求提供的能够被恰当证实的资料。32、在资格预审过程中,如发现投标申请人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则资格预审不合格;根据评分细则,从所有投标申请人中,按得分由高到低(当得分相同时抽签产生)取前 15 名作为投标入围单位(并应符合余政办2009121 号文件要求) 。若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的潜在投标人在 15 家以下(含) ,则所有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的潜在投标人均入围。四、利益冲突在过去
5、三年内以及目前,投标申请人应:(1)未曾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有任何的从属关系;(2)未曾参与过本项目的设计、技术规范、资格预审或招标文件的编制工作;(3)与将承担本合同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任何从属关系。(4)本工程拒绝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资格预审。五、申请书递交1、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及有关资料必须经密封后在 2016 年 4 月 7日 10 时 30 分前送达 余杭临平南大街 265 号市民之家三楼,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 号开标室 ,迟到的申请书将被拒绝。投标单位递交申请书的同时,递交各类证书和资料文件的原件及原件目录清单。招标代理单位派人收取
6、各投标单位原件时,应按目录清单进行核查,确认无误后方可签收。投标申请人请提交正本壹份,副本 肆 份。2、资格预审申请书封皮上还应清楚地注明投标申请人的名称及通信地址。3、投标申请人所递交的全部文件均按保密文件处理,并不予退还。4、投标申请人在递交申请书的同时,应提交下列证书、资料文件的原件:(1) 投标申请人的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副本) ;(2) 投标申请人的 企业资质证书 (副本) ;(3) 投标申请人的 安全生产许可证 ;(4) 投标申请人被评为先进企业的证书或文件;(5) 县级及以上工商或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颁发的重合同守信用(或守合同重信用)证书;(6)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
7、证证书、ISO18000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0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4(7) 公司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和优质工程荣誉证明材料(包括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 ,以及标化工地证明材料(包括证书或文件) ;(8) 拟派建造师的职称证书及建造师证书;(9) 拟派建造师获得优秀优秀项目经理称号的证明材料(包括证书或文件) ;(10) 拟派建造师承建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记录)等】和优质工程荣誉证明材料(包括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 ,以及标化工地证明材料(包括证书或文件) ;(11) 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职称
8、证书;(12) 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承建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记录)等】 ;(13) 拟派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与投标申请人签订的劳动合同;(14) 拟派建造师、技术负责人的养老保险证明;(15) 拟派项目班子成员(包括安全员、质检员、资料员、造价员、施工员、材料员等)资质证书、上岗证书、职称证书等;(16) 拟派的三名 及以上安全员的 C 类证书;(17) 承建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未明确建造师或技术负责人姓名的,以该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为准;(18) 承建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未明确地上建筑层数的,以该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出具
9、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为准;(19) 投标申请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资料。注:1、对于不能提供上述资料原件复核的,资格预审委员会又无法通过其他途径确认该资料的有效性的,在评审时资格预审资料中相对应的内容将不予计分。2、投标申请人所递交的全部文件均按保密文件处理,并不予退还,但原件经评标委员会审验后立即退还。六、资格预审材料的更新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申请人须对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财务状况材料重新更新,以证明其仍满足资格预审评审标准,并且所提供的材料是经过确认的。如果在招标时投标申请人已经不能达到资格标准,其投标将被拒绝。5七、通知和确认1、只有资格预审通过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与投标。2、招标人保留以
10、下权利:(1)修改招标工程的规模及总金额;在这种情形下,投标申请人只有达到修改后合同要求且资格预审合格,才能参与该合同的投标。(2)拒绝或接受任何申请;(3)取消资格预审。招标人将对上述行为负责,亦无义务告知投标申请人其有关上述行为理由。3、在资格预审申请递交截止日期后 7 天内,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申请人其资格预审申请评审结果并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招标人将不给出任何有关此决定的原因。4、投标申请人接到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即获得参加本工程投标的资格5、投标申请人应在收到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后 2 天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6、资格预审结束后如发现弄虚作假情况的,将
11、取消其入围资格,由排名顺序依次替补,直至补足 15 家为止。八、附 件附件 1 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附件 2 资格预审评分细则附件 3 招标项目概况6附件 1 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序号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投标申请人具备 的条件或说明1 有效营业执照 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在有效期内。 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原件2 资质等级证书具备施工总承包企业房屋建筑工程一级及以上或者具备施工总承包企业建筑工程(新)一级及以上提供有效资质证书原件3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有年检合格证明材料。 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4 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申请人及拟派建造
12、师须在“余杭区建筑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登记备案通过,无在建工程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资质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提供建造师证书和 B 证原件 5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投标人资格预审文件中拟派的建造师必须与报名时的建造师姓名一致。投标申请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违法行为记录统一公告平台上有正在公示的记录。变更须办理变更手续,必须经过招标人同意,招标办及交易中心备案,并提供相关变更资料原件7附件 2 资格预审合格条件标准评分细则只有满足以下条件的投标申请人,方可进入合格条件的评分程序1. 企业及建造师在评审前无处于停止市场行为的。2. 区外企业
13、及建造师须经余杭区建设局建筑业管理处备案。3. 在资格预审过程中,如发现投标申请人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经查实则资格预审认定为不合格。4. 根据评分细则,从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中,按所得分值由高分到低分(如得分相同,则由抽签确定)取前 15 家作为投标入围单位(并应符合余政办2009121 号文件要求) 。若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的潜在投标人在 15 家以下(含) ,则所有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的潜在投标人均入围。5. 评分细则中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必须同时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否则不得分。6. 评标委员会审验投标人递交的资格预审文件时认为需要补充资料或责询时,各投标单位委托人必须在接到通知后 1 小时
14、内提供,否则作不得分处理。一、公司资质、信誉、业绩(1-34)分(一)企业诚信(满分 14 分)1上三年度(2013 年 1 月 1 日至今)曾被评为先进企业的:(03 分)省级及以上的得 3 分;地市级(或余杭区级)的得 2 分。时间以证书或文件为准。2上三年度(2013 年 1 月 1 日至今)获银行企业信用等级:(03 分)A 级称号的得 1 分;AA 级的得 2 分;AAA 级的得 3 分。同一称号就高计取,最高计至3 分。以银行部门颁发的证书为准。3上三年度(2013 年 1 月 1 日至今)曾获重合同守信用(或守合同重信用)称号的:(03 分)省级及以上的得 3 分;地市级(或余杭
15、区级)的得 2 分。时间以证书或文件为准。4企业资质等级:(12 分)企业获得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得 2 分,壹级资质得 1 分。以资质证书为准。5已通过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8000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0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得 3 分;通过其中二项且在有效期内的,得 2 分;通过其中一项且在有效期内的,得 1 分。以证书为准。(03 分)8(二)企业业绩(满分 17 分)1企业所承建房屋建筑工程近三年(2013 年 1 月 1 日至今)曾获优质工程:(06 分)国家级优质工程奖,每个得 3 分;省级优质工程奖,每个得 2
16、 分;地市级(或余杭区级)优质工程奖,每个得 1 分。同一工程就高计取,不重复计分,最高计至 6 分。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为准。2近三年(2013 年 1 月 1 日至今)企业施工工地曾获标化工地:(04 分)省级,每个得 2 分;地市级(或余杭区级),每个得 1 分。同一工程就高计取,不重复计分,最高计至 4 分。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为准。3近三年(2013 年 1 月 1 日至今)承建过同类工程(在建或已竣工的单个合同建筑面积 60000 及以上或造价 1.6 亿 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凭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且资料有效的,有一个得 1 分,若该工程为政府投资项目的,则该项得分再
17、加 2 分,在满足以上两个得分条件的情况下此项目在余杭区内建设的每个项目增加 0.5 分(若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中未注明是否为政府投资项目的,则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原件) ),本项最高计 7 分。(07 分)(三)财务状况(满分 3 分)流动资金大于 5000 万元的,得 3 分;流动资金为 1000 万元(含)- 5000 万元(含)的,得 2 分;流动资金 500 万元(含)- 1000 万元的,得 1 分。(以公司开户银行近三个月(1 月、2 月、3 月)月底平均余额对账单原件为准)二、投标企业人员配置情况(0-46)分(一)建造师信誉(满分 8 分)1. 建造师学
18、历(02 分)建筑类本科及以上,得 2 分;建筑类大专得 1 分。以毕业证书为准。2近三年度(2013 年 1 月 1 日至今)曾获优秀项目经理称号:(03 分)国家级的,得 3 分;省级的,得 2 分;地市级的,得 1 分;就高计取,不重复计,最高计至 3 分。以证书或文件为准。3建造师职称:(03 分)9建筑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得 3 分;建筑类中级工程师,得 1 分。需提供职称证书。(二)建造师业绩(满分 12 分)1承建房屋建筑工程近五年(2011 年 1 月 1 日至今)曾获优质工程:(03 分)国家级优质工程奖,每个得 3 分;省级优质工程奖,每个得 2 分;地市级(或余杭区级)优
19、质工程奖,每个得 1 分;同一工程就高计取,不重复计分,最高计至 3 分。时间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为准, (有效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记录及下列之一: 1.获奖证书 2.获奖文件) 。2近三年(2013 年 1 月 1 日至今)施工工地曾获标化工地:(03 分)省级及以上的,得 3 分。地市级(或余杭区级),得 1 分;同一工程就高计取,不重复计分。以证书或文件为准。3近五年(2011 年 1 月 1 日至今)承建过同类型工程(已竣工的单个合同建筑面积 60000 及以上或造价 1.6 亿 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有效证明材料为:1.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2.竣工验收备案表(或
20、竣工验收记录) ,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体现出建造师姓名和身份(若未能体现建造师姓名和身份的,则必须提供该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 ,否则不予得分。有一个得 2 分,最高计至 6 分。(06 分)(三)技术负责人职称(满分 3 分)建筑类工程师职称的得 1 分,建筑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 3 分,需提供职称证书。 (03 分)(四)技术负责人业绩(满分 6 分)近五年(2011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技术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同类型工程(已竣工的单个合同建筑面积 60000 及以上或造价 1.6 亿 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有效证明材料为:1.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2.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记录) ,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体现出技术负责人姓名和身份(若未能体现技术负责人姓名和身份的,则必须提供该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 ,否则不予得分。有一个得 2 分,最高计至 6 分。(06 分)(五)项目班子成员上岗情况(满分 6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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