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工期进度安排及保证措施第一节 施工进度计划目标根据贵司招标要求,结合我司多年的施工经验,我司确定施工周期为176天,开工时间为:2014年1月1日,竣工时间为2014年6月27日竣工;本公司为承诺的工期目标承担经济责任,我公司承诺: 因我司原因,本工程不能按期实现分户验收、交付的,我司承诺自费修复至合格,同时承担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造成工期延误的或交付延迟的,我司每日按本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逾期违约金,并承担相应损失。我司愿意应付的违约金可由发包人在应付工程款或结算款中直接予以扣除。第二节 施工进度计划 详见附件进度计划第三节 施工总进度计划保障措施为确保本装饰工程按期竣工交付,结合我司类似工程施工经验技术优势及综合管理实力,制定如下工期保证措施。1、人员组织保证(1)项目组织机构我司将选派最优秀的装饰工程项目经理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该项目经理从事过多项形式类似工程的施工,具有丰富的项目施工管理经验、专业知识和较强组织指挥协调管理能力,配备实力较强的各专业技术人员构成该项目的项目组织机构,确保工程进度计划如期完成。详见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