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三茅街道物业管理费收缴集中整治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实施镇江市物业管理实施办法,加大物业管理费收缴力度,切实保障广大业主合法权益,促进物业服务升档进位,经研究决定6-10月在城区住宅小区开展物业管理费收缴集中整治工作。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一、活动时间2018年6月-10月。二、参加对象1、各相关村(社区)托管的老旧住宅小区;2、市场化运作的住宅小区; 3、业主自治管理的住宅小区。三、工作任务在物业管理费收缴集中整治工作期间,全面收缴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费,努力实现“三个新突破”,即:老旧小区收费有新突破,次新小区收费率有新突破,追缴历年欠费有新突破。四、工作措施1、宣传发动阶段(6月1日-6月20
2、日)。街道利用物业管理费收缴集中整治专题文艺演出、“文化共建、惠民共享”和老干部诗词书画巡回展等活动进行物业管理缴费宣传,通过“两台一报”、横幅、倡议书、微信等形式大力宣传,营造缴费氛围,各相关村(社区)、物业服务企业、自治小区在所管理的住宅小区通过宣传栏、楼长会议等形式加强物业缴费宣传,引导居民积极2自觉缴纳物业管理费。2、摸底排查阶段(6月21日-6月30日)。按“属地管理”原则,各社区(村)物管站、物业服务企业、自治小区对辖区范围内各自管理的小区业主交费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对历年来欠缴、拒缴物业管理费的业主列出名单,逐户核对(明确缴费截止期),逾期搜集相关资料向人民法院起诉。3、集中收费阶
3、段(7月1日-9月30日)。各小区自行收费,街道物管中心、社区(村)物管站集中力量对前一阶段排查出来的欠缴、拒缴物业管理费的业主设置欠费公示榜,寄送催费公开信并再次上门催缴。4、集中反馈阶段(10月1日-10月20日)。强化党员干部带头维护物业管理秩序的意识,积极缴纳物业管理费,并向所属村(社区)统一填报相关登记资料。对欠缴、拒缴物业管理费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由街道汇总上报市相关责任部门。5、总结阶段(10月21日-10月31日)。总结上一阶段物业管理费收缴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有力措施攻坚破难,对“只提要求不花钱”的业主请新闻媒体进行反面报道,对历年来带头缴纳物业管理费的先进个人进行正面报
4、道。五、工作要求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社区(村)物管站、物业服务企业、自治小区要高度重视物业费收缴集中整治的宣传工作,制定宣传方案,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积极引导居民强化“花钱买服务”的意识,树立带头缴纳物业管理费的典型,按工作方案3的时间节点完成各阶段的工作任务。2、深入小区,整体推进。各社区(村)物管站要组织社区干部深入小区,做好老旧小区收费工作的同时,协助物业服务企业、自治小区做好收费工作,并把机关党员干部带头维护物业管理秩序的规定和物业管理政策法规等相关知识送到业主和机关党员干部家中。结合工作实际,排查物业矛盾并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和自治小区提升物业服务水平。3、强化督导,及时通报。物业管理费收缴集中整治工作期间,街道物管中心将联合市住建部门对各相关村(社区)、物业服务企业、自治小区的收缴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及时通报。对完成任务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并纳入年终考核,对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