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表 1海南省民政厅监制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书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我叫 ,身份证号: ,共同生活家庭成员 口人,居住在 市县(区) 乡镇(街道办) 村(居)委会 村组(社区),和最低生活保障经办人员及村(居)委会干部(有、无)近亲属关系。因 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特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现将本人家庭主要情况申报如下:一、本人及家庭成员收入情况姓名 与户主关系 身份证号码 从业情况 月收入 备注二、家庭财产情况住房:楼房 土房 瓦房 茅草房 其他;面积 , 产权:私有 租赁。土地:水田: 亩,旱田: 亩,林地: 亩。表 1海南省民政厅监制车辆:汽车 辆、拖拉机 台、摩托车 辆、电动车 辆。家电:电视
2、 部、电话 部、空调 部、电脑 台、电冰箱 台、洗衣机 台、手机 部、其他 。种植养殖:经济作物 、农业作物 、水产 ;家畜 、禽类 、其他 。现金 元、存款 元、其他: 。三、本人及家庭成员郑重承诺:1.在申办及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期间所提供的材料真实全面,无任何隐瞒、伪造和虚报。2.配合最低生活保障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入户调查,并愿意参加相关单位安排的低保议事会并如实反映情况。3.享受低保后,如家庭收入、人员、住址等与享受低保待遇有关的事宜发生变化,在一个月内向低保经办机构汇报。4.愿意参加相关部门安排的职能培训和就业推荐,并接受安排力所能及的公益性劳动。表 1海南省民政厅监制否则愿意按照低保政策有关规定接受处罚。申请人(签名盖手印): 联系电话: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