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文件- 1 -温州市燃气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工程名称:天长岭专用隧道(k1+400 段郭溪综合站)出洞口施工导流工程 招 标 人: 温州市燃气有限公司 (盖章)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盖章)招标文件- 2 -二一八年一月投标邀请函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受温州市燃气有限公司(招标人)的委托就天长岭专用隧道(k1+400 段郭溪综合站)出洞口施工导流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贵单位前来参加投标。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8 年 1月 4日 0900 至 2018年 1月 8日 1630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温州
2、市西山南路凯裕花园南区会所二楼)。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温州市燃气有限公司 4楼会议室。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递交本投标邀请函(原件),该投标邀请函(原件)应与投标函一起装订密封在商务标正本内。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2018 年 1月 11日 14时 30分开标地点:温州市燃气有限公司 4楼会议室招标代理: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 址:温州市西山南路凯裕花园南区会所二楼联 系 人:胡先生电 话:0577-89502089传 真:0577-89502089招标文件- 3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018年 1月目录第一卷第一章 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2项目概
3、况与招标范围3投标人资格要求4招标文件的获取5投标文件的递交6联系方式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总则2、招标文件3、投标文件4、投标5、开标6、评标7、合同授予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9纪律和监督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1、评标方法2、评审标准3、评标程序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略)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略)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 4 -1、总则2、清单报价要求3、评审4、工程量清单标后调整5、合同价款调整6、其他第二卷第六章 图纸第三卷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第四卷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目录一、投标函二、法
4、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二、授权委托书(开标时携带)三、投标保证金 (开标时携带)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五、资格审查资料(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二)承诺书(三)建筑业企业职工工资支付保障承诺书(四)主要人员简历表(中标后提供)(五)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中标后提供)第一章 招标公告1.建设单位:温州市燃气有限公司2.工程名称:天长岭专用隧道(k1+400 段郭溪综合站)出洞口施工导流工程3.工程地点:位于天长岭隧道4.工程概况:投资金额约 60 万元。5.招标内容、范围:包括施工导流工程等,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6.工期:90 日历天7. 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
5、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中标公示结束前报备。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9. 注意事项:、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招标文件每套价格 300元人民币。购领招标文件时间:2018 年 1月 4日2018 年 1月 8日,上午 09:00-11:30,下午 14:30-16:30(节假日除外);地点:温州市西山南路凯裕花园南区会所二楼。本工程实行不记名制度出售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不必提交任何证明手续。10.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 年 1月 11日 14:3011.具体事宜请联系代理公司经办人:胡凌锵/郑毅 15858758581/1385775
6、3650 、 0577-85957565温州市燃气有限公司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018年 1月 4日招标文件- 6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1.1.2 招标人 名 称:温州市燃气有限公司1.1.3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地址:温州市西山南路凯裕花园南区会所二楼联系人:胡先生联系电话:0577-859575651.1.4 项目名称 天长岭专用隧道(k1+400段郭溪综合站)出洞口施工导流工程1.1.5 建设地点 位于天长岭隧道1.2.1 资金来源 自筹1.2.2 出资比例 100%1.2.3 资金落实情
7、况 已落实1.3.1 招标范围 主要包括施工导流工程等,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1.3.2 工期 90日历天1.3.3 质量要求 合格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 信誉资质条件: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财务要求:不要求业绩要求:不要求信誉要求:详见本附表10.3项项目负责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中标公示结束前报备。其他要求:详见本附表10.4项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1.9.1 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现场踏勘,各类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今后不得以工程现场场地和周围环境等客观条件存在施工困难为理由,提出工程变更或进行索赔的要求。
8、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 时间 时间:2018 年 1月 9日 9:30 前传真或直接向代理单位递交(0577-89502089),并必须在此之前提交,逾期不予受理。1.10.3 招标人澄清的时间时间:2018 年 1月 9日 16:30 后,在http:/ 分 包 不允许,除劳务分包外1.12 偏 离 不允许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标文、清单及图纸等资料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的截止时间 同本附表第1.10.2项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8年1月11日14时30分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本工程招标文件的澄
9、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http:/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同本附表第2.2.3项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招标文件- 7 -3.3.1 投标有效期 60个工作日(自投标截止之日算起)3.2.3 最高限价或其计算方法 本工程的最高限价为:547268 元。3.4.1 投标保证金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现金形式,同投标文件一起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伍仟圆人民币3.5.3 签字和盖章要求1、商务标(含投标函)相应地方应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以投标专用章、分公司章等其他形式印章代替,下同)并经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为第
10、八章中“投标函”、“授权委托书”、“投标总价”、“承诺书”等地方)。2、建筑业企业职工工资支付保障承诺书要求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及盖章若有遗漏的投标人在开标后可以予以补正。3.5.4 投标文件份数 商务标(含资格审查资料)一份正本,五份副本。3.5.5 装订要求按照投标人须知正文第3.1.1-3.1.3项规定的投标文件组成内容,投标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不分册装订分册装订,分别为:1.商务标(含资格审查资料)4.1.2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商务标标函袋外写明招标人名称、投标工程名称、商务标字样等。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温州市燃气有限公司4楼会议室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11、 否 是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温州市燃气有限公司4楼会议室5.2 开标程序 密封情况检查: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4.1款的要求开标顺序:一般按投标文件送达时间的逆顺序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3 人或 3人以上单数;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除招标人代表外,在招标代理机构专家库抽取)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 确定中标人 是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2名7.2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 http:/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形式:采用银行转账或履约保函。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价的5%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
12、 工程造价1.本工程招标控制价 594856 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 7396.16 元(含扬尘防治增加费) )2. 本项目采用一般计税法。10.2 电子招标投标 否;10.3 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被有关主管行政部门(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浙江省建设信息港、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已经确认并公示(或发布)的正处于公示(或发布)期间的不良行为记录10.4 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招标文件- 8 -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13、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2.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投标人不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10.5 施工组织设计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 不采用10.6 是否要求项目负责人 到场否是。项目负责人应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并随带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复印件到场,并签署诚信履约书面承诺书,经核验后方可离场。10.7 是否要求企业负责人 到场否是。企业负责人(应当是建筑企业资质证书或安全生产许可证已有登记的人员,即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企业负责人应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并随带建筑
14、企业资质证书和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到场核验并签署诚信承诺书后方可离场。10.8 投标保证金 注意事项 /10.9 项目法人管理制度根据原市建设局关于推行法人管理项目制度的的若干意见(温建建2009287号)文件要求,本工程规定如下:1、允许实施项目法人管理的试点企业中标后,在签订合同前与招标人协商调整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的名单;2、试点企业的项目负责人如有在建工程的在完成合同约定的施工内容、提出完工报告后可以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投标人必须提供建设单位出具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完成合同约定内容的证明原件和试点企业提出完工报告的原件)。10.10 注册建造师信息卡 规定 /招标文件- 9 -10.11 串通投
15、标行为的认定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招 标 投 标 法 实 施 条 例 、 温 委 发 201189号 关 于 进 一 步 整 顿 规 范 建 设 工 程 招 投 标 市 场 的 若 干 规 定 ( 试 行 ) , 有下 列 情 形 之 一 的 , 属 于 串 通 投 标 行 为 :( 1) 投 标 人 之 间 协 商 投 标 报 价 等 投 标 文 件 的 实 质 性 内 容 ;( 2) 投 标 人 之 间 约 定 中 标 人 ;( 3) 投 标 人 之 间 约 定 部 分 投 标 人 放 弃 投 标 或 者 中 标 ;( 4) 属 于 同 一 集 团 、 协 会 、 商 会 等
16、 组 织 成 员 的 投 标 人 按 照 该 组 织 要求 协 同 投 标 ;( 5) 投 标 人 之 间 为 谋 取 中 标 或 者 排 斥 特 定 投 标 人 而 采 取 的 其 他 联 合行 动 。( 6) 不 同 投 标 人 使 用 同 一 人 或 者 同 一 单 位 的 资 金 交 纳 投 标 保 证 金 ;( 7) 不 同 投 标 人 委 托 同 一 人 或 同 一 单 位 的 资 金 办 理 投 标 事 宜 、 编 制投 标 文 件 或 提 供 投 标 咨 询 服 务 的 ( 或 担 任 不 同 单 位 的 中 心 交 易 员 ) ; 或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保 证 金
17、 从 同 一 单 位 或 者 个 人 的 账 户 转 出 ;( 8) 不 同 投 标 人 与 同 一 投 标 人 联 合 投 标 的 ;( 9)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存 在 一 处 以 上 ( 含 一 处 ) 错 误 一 致 的 ;( 10)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总 报 价 相 近 和 各 分 项 报 价 、 综 合 单 价 分 析 表内 容 存 在 异 常 一 致 或 呈 规 律 性 变 化 , 且 不 能 合 理 解 释 的 ;( 11)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载 明 的 项 目 管 理 人 员 出 现 同 一 人 的 ;( 12) 不 同
18、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相 互 混 装 ;( 13) 不 同 投 标 的 法 定 代 表 人 、 委 托 代 理 人 、 项 目 关 键 管 理 人 员 等 有在 同 一 单 位 缴 纳 社 会 保 险 的 ;( 14) 投 标 人 之 间 相 互 约 定 给 予 未 中 标 的 投 标 人 费 用 补 偿 的 ;( 15)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由 同 一 电 脑 编 制 或 同 一 台 附 属 设 备 打 印 ,或 投 标 报 价 用 同 一 个 预 算 编 制 软 件 密 码 锁 制 作 , 或 出 自 同 一 电 子文 档 的 ;( 16) 招 标 人 (
19、或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 在 规 定 的 提 交 投 标 文 件 截 止 时 间 后 ,协 助 投 标 人 撤 换 投 标 文 件 、 更 改 报 价 ;( 17) 招 标 人 ( 或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 向 利 害 关 系 人 泄 露 投 标 人 名 称 、 数量 或 联 系 方 式 等 应 当 保 密 的 事 项 ;( 18) 招 标 人 在 开 标 前 开 启 投 标 文 件 并 将 有 关 信 息 泄 露 给 其 他 投 标 人;( 19) 招 标 人 直 接 或 者 间 接 向 投 标 人 泄 露 标 底 、 评 标 委 员 会 成 员 等 信息 ;( 20) 招 标
20、人 明 示 或 者 暗 示 投 标 人 压 低 或 者 抬 高 投 标 报 价 ;( 21) 招 标 人 授 意 投 标 人 撤 换 、 修 改 投 标 文 件 ;( 22) 招 标 人 明 示 或 者 暗 示 投 标 人 为 特 定 投 标 人 中 标 提 供 方 便 ;( 23) 招 标 人 与 投 标 人 为 谋 求 特 定 投 标 人 中 标 而 采 取 的 其 他 串 通 行 为;( 24) 法 律 、 法 规 或 规 章 规 定 的 其 他 串 通 投 标 行 为 。招标文件- 10 -10.12 承包负责人 规定根据温委发201189 号关于进一步整顿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的若干
21、规定(试行),承包负责人是指投标人确定的实际承担建设项目责权利且具有包括财务等经济往来签字决定权的自然人。投标人应明确是否有承包负责人,如有,则承包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连续工作(以社会保险为准)三年以上正式员工,并提供三年以上连续社会保险证明原件;若非本企业连续工作三年以上正式员工,必须是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有本企业工程业绩的正式员工,并提供行业主管部门证明材料原件。10.14 中标候选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根据温检会(预)【2010】1 号文件精神关于共同做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意见,本工程规定如下:1、参加投标的单位及其拟派参加投标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否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2、
22、投标人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原件;3、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前 2个月内,各级各地检查机关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均有效。10.15 创文明施工标准化工 地要求 /10.16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及经营、财务状况发生变化的约定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
23、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应当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由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审查确认。10.17 中标无效一、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二、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1)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以他人名义投标。(2)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
24、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违反招标投标法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对中标结果造成实质性影响,且不能采取补救措施予以纠正的,招标、投标、中标无效,应当依法重新招标或者评标。10.18 其他注意事项关于不平衡报价:如评标专家认为,在招标文件中显著低于预算的报价设定为异常低价,并要求异常低价报价人必须对其价格构成做出合理解释,提交相关证据,如无法提交证据,有权拒绝该份报价书。如在公示期内,招标人有权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注:本表关于招标工程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形式或修改,如有矛盾之处,应以本表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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