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旅游特色业态标准及评定文章来源: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时间:2009-07-08 乡村旅游特色业态标准及评定第1部分:通则Rating standard for special rural tourism categoriesPart 1: General rule前 言DB11/T 652乡村旅游特色业态标准及评定分为以下九个部分:第1部分:通则;第2部分:国际驿站;第3部分:采摘篱园;第4部分:乡村酒店;第5部分:养生山吧;第6部分:休闲农庄;第7部分:生态渔家;第8部分:山水人家;第9部分:民族风苑。本部分为DB11/T 652的第1部分。本部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本部分由北京市旅游局提出并归口。本部分由北京市旅游局组织实施。本部分起草单位:北京市旅游局、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张慧光、安金明、谷慧敏、赵广朝、张伟、刘玲、牟晓婷。乡村旅游特色业态标准及评定第1部分:通则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