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木材生产承包合同 编号:M1704甲方:福建农林大学莘口教学林场 乙方: 甲方委托浙江舟山大宗商品交易所于 2017 年 3 月 10 日进行木材定产定销招标,由乙方中标,为了搞好木材生产工作,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订立本合同。一、甲方权利义务1、甲方将小湖工区 093 林班 09 大班 020 小班和 08 大班 100(1)小班主伐伐区,按林木采伐许可证相关内容现场拨交给乙方。资源状况如下:其中标的 工区 林-大-小 班 土名采伐面积(亩)采伐证号 树种合计(m 3)原木(m 3)非规(m 3)薪材(T)福建柏 288 207 81 50香樟 29 21 8 1000291297 格氏
2、栲 19 14 5 1000291295松木 54 46 8 10杉木 80 59 21 14 0029129600291294杂木 21 12 9 14XKXH17004小湖093-09-020、093-08-100(1)工区后山33合计 491 359 132 1082、甲方有权检查并督促乙方做好凭证采伐、安全生产工作。3、甲方支付乙方生产工资总额伍万元整。伐区生产结束且经检查验收合格后, 15 个工作日内开具正式发票向林场结算生产工资,如果开具税收发票不符合约定的,中标者无权要求林场付款。4、乙方必须以木材生产承包企业名义为伐区木材生产从业人员提供劳保用品、全员办理工伤保险和安全培训,并
3、提供劳保用品领用花名册、工伤保险花名册、发票、安全培训等相关资料,否则,甲方按伐区实际出材量扣除 5 元/ m 3 履约保证金。二、乙方权利义务1、乙方需会同甲方依据林木采伐许可证内容,对伐区位置、周界等进一步确认,在取得伐区拨交单等伐区拨交手续后方可组织木材生产。2、乙方自行组织木材生产,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从工资总额的 5 万元中支付,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担。一切费用包括各作业工序工资、费用、税收、保险、医疗、工具材料、伐区外花费和管理费等各项支出。3、乙方必须在拨交的山场四至范围内进行生产,不得越界采伐,不得采伐标号的边界木,否则,按 300 元/株扣除生产保证金。伐区内的墓树按当地风俗习惯保留
4、、不得采伐,因生产造成损害的,由中标者自行协调、处理,并承担经济、民事责任。伐区外林木损害的,乙方应根据损害情况(不分树种和材种按中标伐区木材平均单价)3倍赔偿损失,触犯森林法的,依法处理。4、乙方因木材生产需开设集材道的,甲方辖区内,乙方需提出用地书面申请,由甲方协助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后才能进行生产,且用地范围内应采伐的林木由乙方承包生产、销售,并甲方交纳相应木材款,木材(不分树种、材种)销售单价为中标伐区木材平均单价,木材生产工资为中标伐区约定木材生产平均工资。属甲方辖区外的林地、林木采伐审批手续由乙方自行办理,其关系协调及所需费用由乙方自行处理。5、乙方必须按技术规程搞好伐区作业质量。松杂
5、地径 30cm 以上的树木,伐根高度不超 10cm;其他伐根高度不超 5cm。尾径 3cm,长度 1.5m 以上的木材应清理下山。6、乙方在实施采伐前应设立暂缓采伐地块,暂缓采伐地块的面积必须占拨交面积的 20%以上。预计出材量超审批数量 10%以上,乙方应立即停止采伐,并及时向甲方书面报告,由甲方负责调查设计,审批领证后方可继续采伐。7、乙方必须在 2017 年 8 月 15 日前完成林木伐倒(其中松木须在 3 月 31 日前采伐) ,逾期未伐倒,按放弃林木处理,甲方不承担相应责任。2017 年 9 月 15 日前按伐区作业质量要求完成伐区清理,并经甲方验收合格。8、乙方应根据生产需要,组织
6、招用年龄 18-55 周岁,身体健康,反应灵敏的男性工人,并经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确保生产安全。9、乙方须遵守安全野外用火规定,禁止在伐区内吸烟,做好用火安全。如造成火灾的,其民事、行政及刑事责任由乙方承担。10、乙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木材采伐运输安全通则(GB14192-2005) 、 三明市国有林场木材生产加工安全技术规程 和其他法律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在伐区现场设立安全警示标志,木材生产活动中应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各项安全生产防护措施,经常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整改,负责木材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搞好生产安
7、全。乙方在木材生产中发生的纠纷,由乙方负责处理;乙方在木材生产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其民事(经济赔偿或经济补偿等)和行政责任均由乙方自行负责。三、违约责任1、乙方在 2017 年 3 月 17 日前向甲方缴纳生产保证金伍万元整(由中标履约金自动转为生产保证金) 。乙方如未按约定完成木材生产任务、作业质量经验收不符要求、出现越界和超量采伐等情况,乙方自愿向甲方生产违约金 5 万元,甲方有权直接在其交纳的生产保证金中扣除,并单方解除合同。2、甲方对伐区作业现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告知书中指明的问题,乙方末能及时整改的,按违约处理,每次处理违约金 100 元;对未穿戴劳保用品、重叠作业、随集材车上、下山等“ 三违”行为的,按违约处理 50 元/ 人次,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3、乙方未能在 2017 年 9 月 15 日前按伐区作业质量要求完成伐区清理,按违约处理,每逾期一天,甲方有权收取乙方剩余木材违约金 0.5 元/m 3。四、本合同一式伍份,由甲方执肆份,乙方执壹份。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五、本合同附件即招标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木材采伐运输安全通则(GB14192-2005) 。甲方:福建农林大学莘口教学林场 乙方: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2017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