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洋田村美丽乡村绿化建设工程(一期)施工招招 标标 文文 件件招 标 单 位: 广州市萝岗区九龙镇人民政府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广州永和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广州龙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 2013 年 11 月2目 录目 录 .2第一章 投标须知.3一、投标须知前附表.3二、投标须知修改表.6三、投标须知通用条款.10(一)总则.10(二)招标文件.11(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3(四)投标文件的递交.20(五)开标、评标、定标及合同签订.22第二章 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24一、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修改表.24二、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施工招标项目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26(一)总则
2、.26(二)开标评标办法程序和细则.29商务综合诚信评标法.29第三章 合同条款 .42第五章 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 .107第六章 图纸及勘察资料 .110第七章 工程量清单 .111第八章 招标控制价 .1123第一章 投标须知一、投标须知前附表声明:本投标须知前附表使用 GZYLZB2013-001-2 招标文件范本,与范本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表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对范本投标须知通用条款和开标、评标和定标办法通用条款可选择部分的选择使用,均已在本表中注明,通用条款可选择部分中未被本投标须知前附表选择的部分无效。项目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
3、求1 1 定义招标人(即发包人):广州市萝岗区九龙镇人民政府 代建单位:广州永和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广州龙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设计单位:广东森科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 2 2.2.1 工程名称 洋田村美丽乡村绿化建设工程(一期)施工 3 2.2.2 建设地点 广州市萝岗区九龙镇洋田村 4 2.2.3 建设规模 建设绿化广场、景观林及绿化小游园,绿化总面积约 2 万平方米,项目投资总额 300 万元。 5 2.2.4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植物成活、包养护。综合单价包干、项目措施费包干 。6 2.2.5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4、规范合格标准 7 2.5.1 招标范围 建设绿化广场、景观林及绿化小游园,绿化总面积约 2 万平方米。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8 2.5.2 工期要求 计划 2013 年 月 日开工,施工工期: 60 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9 3.1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10投标人资质等级及项目负责人等级要求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11 资格审查方式 电子化资格后审。12 13.1报价以及单价和总价计算方式工程量清单计价。若本项目为纳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政府投资项目,须执行广州市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办法 (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 51 号)第十三条规定,审计机关出具的审计结果作为本项目价款结算的依据(适用于纳入年
5、度审计项目计划的项目) 。13 15.1 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计起)4项目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14 16.1 投标担保1 收取方式:方式一: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方式二:由招标人收取。2.投标担保额度: 肆 万元(在招标过程中不可调整) 。3.缴纳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至开标前。4、投标担保的相关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16.1 款。15 7.5领取招标文件及图纸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16 5.1 踏勘现场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具备现场踏勘条件;方式: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详细地点:
6、 17 8.1 招标答疑1.方式:网上答疑:2. 投标人质疑期限:在投标截止日期前 10 日3.招标人澄清、修补或答疑期限:在投标截止日期前 7 日4. 进入到提问区域的密码为 12436 5.网上答疑的相关事项详见招标文件 8.1 款。6.答疑纪要须经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招标答疑”专区和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网站发布。18 1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经济标部分组成。19 17.1 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为含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1 套。另:(中标单位中标后向招标人提供 3 份纸质版经济标投标文件(1 正本 2
7、 副本,含单价分析)及 1 张经济标报价套价软件版、XML 版和Microsoft Excel 软件版电子文件光盘)20 19.1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和地点1.递交方式:网上递交投标文件2.文件的递交起始时间:2014 年 1 月 17 日 00 时 00 分。截止时间:2014 年 2 月 10 日 23 时 59 分。2.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3.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21 20.4项目负责人签到时间和地点1. 起始时间:2014 年 2 月 11 日 9 时 00 分。截止时间:2014 年 2 月 11 日 11 时 00 分。2.地点:广
8、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3.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22 24.1开标开始时间和地点1.开标开始时间:2014 年 2 月 11 日 14 时 30 分。2.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室。3.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23 33.4 开标评标办法 1 商务综合诚信评标法5项目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24 38.2 履约担保 2 方式一:中标人提供的履约担保为中标价款的 10%。 (以合同约定为准)25 招标控制价 3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 1922952.51 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为 38499.01 元, 余泥渣
9、土运输与排放费为 857.03 元,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总价或投标单价超过综合单价控制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6 保修期 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27评标参考价的下浮率计算评标参考价的下浮率 X 从 0、0.5%、1%、1.5%、2%、2.5%、3%中通过摇珠机随机抽取。28 评标委员会人数组成人数:标书的评审由综合评标委员会负责,综合组的成员可由经济评委组成,该评标委员会由 5 人或以上单数组成。29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计分本项目的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的开标当天广州市城市园林绿化企业综合诚信评价体系的排名为准。同一资质组成联合体投标的,企业综合诚信评价
10、排名得分以组成联合体各成员的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的平均值计算。不同专业资质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诚信分以主办方的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为准。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 IC 卡的投标人,如未获广州市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的,则该投标人诚信分为基准分。30 13.4、13.5.2合同价款的调整办法详见合同条款 31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建设部令第 141 号)第十二条规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业务应由建设单位依法委托,不列入本次招标范围。招标文件中与此条不一致的,以此条为准。6二、投标须知修改表声明:本投标须知使用 GZYLZB2013-0
11、01-2 招标文件范本的投标须知通用条款,与该通用条款不同之处,均在本表中列明,并以现文为准,原文不再有效。本招标文件中不再转录投标须知通用条款,请投标人自行到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网站(网址:http:/)下载查阅。条款号:5.1 修改类型:修改原文:投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6 项所述时间和要求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投标人应充分重视和仔细地进行这种考察,以便投标人获取那些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所有的资料。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中标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现文:投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6 项所述时间和
12、要求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投标人应充分重视和仔细地进行这种考察,以便投标人获取那些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所有的资料。投标人不进行踏勘的,视为已熟知现场条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中标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条款号: 11.3.1(8) 修改类型:删除原文: (8)列明主办单位的联合体工作协议(采用联合体投标时需递交,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条款号:13.4 修改类型:修改原文:13.4 投标人一旦中标,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
13、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所报出的综合单价和措施项目费(措施项目费必须单列,没有单独列出的,视为已经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在工程结算时将不得变更,即在施工过程中即使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工程量发生变更,中标投标文件列出的综合单价和措施项目费也不发生改变。但施工招标项目工期超过 12 个月的,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及合同中明确在人工、材料、设备或机械台班市场价格发生异常变动情况时合同价款的调整办法。调整原则按照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现文:13.4 投标人一旦中标,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所报出的综7合单价和措施项目费(措施项目费必须单列,没有单独列出的,视为
14、已经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在工程结算时,按招标文件第三章合同条款相关约定调整。条款号:13.5 修改类型:修改原文:13.5 工程项目实施期间和结算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漏列而由监理单位和招标人现场签证确认的工程项目、原设计没有而由招标人批准设计变更产生的工程项目,视为新增项目,按以下顺序确定价格:现文:13.5 工程项目实施期间和结算时,根据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在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漏列而由监理单位和招标人现场签证确认的实体工程项目、原设计没有而由招标人批准设计变更产生的实体工程项目,视为新增项目,按本招标文件所附合同专用条款相关约定计价 。条款号:13.5.1-13.5.4 修改
15、类型:删除原文:13.5.1 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相同项目的适用综合单价,则沿用;13.5.2 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则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对相应子目、消耗量、单价等进行调整换算,原管理费、利润水平不变。如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有两个以上,则由招标人按消耗量最少、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最低的优先顺序选择类似项目综合单价进行换算。如换算时出现类似项目中没有的材料单价,按广州市造价管理站同期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材料指导价计算, 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材料指导价 没有的材料单价,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依法确定计价方式。13.5.3 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
16、没有相同项目或类似项目的,如可套取相关定额,则以相关定额为基数下浮计算单价,下浮率为中标价相对于招标控制价的下浮率(下浮率 =(招标控制价-中标价)/ 招标控制价) 。13.5.4 如相关定额没有相应子目的,其计价方式由招标人在本招标文件第三章中另行规定。未规定的,中标后双方协商约定。条款号:13.6.2 修改类型:修改原文:13.6.2 在工程实施中,暂定金额所包含的工作范围和图纸、标准深化固定后,按照工程专业、设备、材料类别等分类汇总的金额,达到法定招标范围标准的,应由招标人同中标人联合招标,确定承包人和承包价格。现文:13.6.2 在工程实施中,暂定金额所包含的工作范围和图纸、标准深化固
17、定后,按照工程专业、设备、材料类别等分类汇总的金额,达到法定招标范围标准的应由招标人招标确定承包人和承包价格。条款号:13.10-13.14 修改类型:增加现文:13.10 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有关问题的说明:工程量清单中的标志杆基础中的土方开挖、运输、外运等费用包含在相应项目中,不包含在土石方工程的相关项目中;投标时,土方的弃运距离暂按 15km 内考虑,超过 15km 按 15km 计算,并包含开挖、临时堆放、回填、平整压实及场地清理、8弃运等费用,结算时按招标人确认的实际运距计算,实际运距超过 15 公里时,按 15 公里包干,弃运的土方单价按定额计算。工程量清单中措施项目清单费计价表中的安
18、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执行转发省建设厅关于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计算补充规定的通知 (穗建筑2008967 号文),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按广州开发区财政局审定的本工程最高报价中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计取,作为非竞争费用,在投标报价中单列,不参与投标竞价,该费用从工程施工中标价中提取,专款专用。13.11 投标人应对当地现有的交通道路状况进行充分调查,充分考虑该路段的交通疏导问题和文明施工,制定可行的交通疏导(包括场内和场外)方案,确保原有道路的交通畅通和施工临时排水的通畅,并符合施工环保要求。承包人应与交警及公路管理部门协商,取得同意和协助,并负责承担道路改线或改善和其他费用。相关
19、费用计入措施项目费中,在施工过程中包干使用,不论何种情况均不得调增,如果中标人不及时按要求设置,业主可以另行委托实施,业主按实际发生的费用在工程款中扣除,中标人不得有任何异议。13.12 承包人应加强周边学校、居民住宅的环境保护,制定文明施工措施(包括防尘、防噪音、施工围蔽等) ,施工现场严格按照广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广州市人民政府令 62 号) 、广州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穗建质【2008】937 号)实施,施工围蔽严格按照穗开规建200674 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管理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围蔽的通知(穗建质【2008】1008 号
20、)实施,相关费用在投标报价中考虑。13.13 本工程承包人通过现场考察,提出具体施工方案,无论在工程施工期间或是在质量保修期内,若因施工而引起的一切索赔、赔偿、诉讼费用和其他开支,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该项费用在措施项目费中设有独立单项项目,该费用包干使用,且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业主另行增加该部分费用(承包人要充分考虑最不利因素影响而采用的施工方案所需的费用) 。13.14 投标单位应结合本工程招标内容对现场进行充分的调查,充分考虑工程招标内容及施工组织方案,承包单位应与相关管理部门(如铁路管理部门)协商,取得同意协调,按要求完成工程招标内容,工程及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如果中标人不及
21、时按要求完成,业主可以另行委托实施,业主按实际发生的费用在工程款中扣除,中标人不得有任何异议。注:以上修改,仅限于本范本中有可供选择条款的情形。条款号:20.4 修改类型:修改原文:投标截止时间到达后的二小时内,项目负责人须凭身份证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事先确定的开标室签到。项目负责人未凭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开标室签到或签到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登记时不一致的,该投标文件无效。现文:投标截止时间到达后的一小时内,项目负责人须凭身份证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事先确定的开标室签到。项目负责人未凭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开标室签到或签到的项目负责人与9投标登记时不一致的,该投标文件无效。条款号:20.
22、5 修改类型:增加现文:投标申请人须按要求在 开标前的项目负责人签到 时提交由广州市萝岗区人民检察院(对有关单位或个人申请涉及外国国籍人士的个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则由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受理查询)于该项目招标期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到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证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近 10 年内(单位营业期限不满 10 年的即按单位营业执照成立日期起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十部门关于的通知 (高检会20065 号)的规定及广州市萝岗区人民检察院等五部门关于在我区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档案查询的通知 (穗萝检20135 号)的
23、要求,申请查询详见广州市萝岗区人民检察院网站“办事须知”栏目 广州市萝岗区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说明 ) ”。注:以上修改,仅限于本范本中有可供选择条款的情形。(以下无正文)10三、投标须知通用条款(一)总则1、定义本招标文件使用的下列词语具有如下规定的意义:(1) “招标人” (即发包人) 、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 (或称“项目代建单位” ) 、 “招标代理” 、 “设计单位” 、 “监理单位”均已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列明。(2) “投标人”指向招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当事人。 (3) “承包人”指其投标被招标人接受并与其签订承包合同的当事人。(4) “招标文件”指由招标代理发出的本文件
24、(包括全部章节、附件)及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和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文件。(5) “投标文件”指投标人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向招标人递交的全部文件。(6) “书面文件”指打字或印刷的文件,包括电传、电报和传真。(7) “电子文件” 指数字、文字、图形等以数码形式存储于磁带、磁盘、光盘等载体,依赖计算机等数字设备阅读、处理,并可在通信网络上传送的文件。2、招标说明2.1 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通过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2.2 工程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承包方式、质量标准、招标范围、工期要求等均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列明。2.3 设计说明:详见招标图纸。2.4 工程施工特点:详见招标图纸。3资金来源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9 项4合格投标人的条件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5踏勘现场5.1 投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6 项所述时间和要求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投标人应充分重视和仔细地进行这种考察,以便投标人获取那些须投标人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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