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建设工程报建备案办事指南一、设定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建设工程实行报建、质量、安全监督和施工许可制度。二、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列入国家和自治区重点工程的专业工程,报建手续由自治区工业、交通、水利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其他建设工程的报建手续由批准立项的发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门的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三、申请条件1.经发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立项,列入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2.取得土地使用证和规划手续;四、禁止性要求:无五、适用范围:在贺州市城区申请建设项目报建备案的建设单位。六、受理机构:贺州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七
2、、决定机构:贺州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八、数量限制:无数量限制九、申请材料目录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申请建设工程报建备案需提交以下材料:1.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表 (一式三份) ;2. 建筑设计红线图(室内装修改造项目可以不提供) ;注:1、办理本事项时需提供土地使用文件、建设项目的年度计划批文或批示或基本建设投资项目登记备案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2 证等原件核验。 2、申请材料为复印件的,申请人需提供原件材料给接收单位核对。十、办理基本流程:见附件 1十一、办结时限(一)法定办结时限:当场办结。(二)承诺办结时限:当场办结。十二、收费项目、标准及依据:不收费十三、办公地
3、址和时间:贺州市政务中心一楼联合审批大厅住建局窗口(春冬)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00(夏秋)上午:8.30-11.30 下午:15.00-17.30十四、相关材料示范文本:见附件 2十五、结果送达:当场送达十六、咨询、投诉电话咨询电话:0774-5136817、0774-5136715投诉电话:0774-5136873 3 服务窗口首问责任人对申请当场审查作出处理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 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的全部内容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告知向有关单位申请不属于本局职权范围的事项承办人提出审查意见(限时0个工作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当场决定受理申
4、请人提出申请审批办负责人作出同意或不予同意的决定(限时0个工作日)附件1 建筑工程报建备案流程图(法定办结时限 0 日、承诺办结时限 0 个工作日)附件 1 编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表建设单位(盖章) xxxxxxxx 公司 建 设 工 程 地 址 贺 州 市 八 步 区 xxxxxx 建 设 单 位 电 话 193xxxxxxxxxxx 填 报 日 期 2017 年 8 月 9 日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 印 制 6 附件 2建设单位地址 贺州市 xxxxxxx 负责人 张三建设项目名称 xxxxxxxx 经办人 李四投资计划批准文号合计(万元)
5、 国 家 省 市 自筹 外资总投资xxx单位工程名称 建设面积 (m 2) 工程造价(万元) 结构层数 计划开工 日期 计划竣工日期xxxxx xxxx xxxx xxx xxx 2016工程概况工程内容(按工程概况填写)发包范围施工设计图包含的人防地下室、土建工程、室内装修、门窗工程、室内水电工程、室外给排水、绿化及人行步道等 7 发包条件xxxxxxxxxxxxxxxxxxxxxx工程筹建情况项目建设资金已到位,施工图设计文件已完成并经审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填写说明:1、工程内容:按填报的单位工程,逐项填写单位工程中除土建外的其它属专业施工 的分部、分项工程。2、发包范围:除特殊专业施工的分部、分项工程外,不得将单位工程支解后分别发包。单位工程中如有属特殊专业施工的分部、分项工程,须注明那些分部、分项工程是准备单独发包的。3、发包条件:建设单位需要承包方应具备的条件和要求承包方须接受的承包条件。4、工程筹建情况:包括资金到位情况,施工图纸落实情况,施工现场情况及建设单位负责该工程人员构成情况。5、申请表份数:本申请表一式四份在填写后报送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