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 1批)2018 年 6 月 7 日一、郑州市金水区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020043反映情况:郑州市金水区黑庄路与中州大道交叉口向西200 米路北,路边有人占道经营卖砂石水泥,扬尘污染严重。调查核实情况:该地点位于金水区未来路街道办事处燕庄行政村黑朱庄自然村,已于 2007 年 10 月进行城中村改造,2017年底村民已陆续搬迁入住。2018 年 5 月 9 日,金水区城市综合执法局未来路中队接到群众举报,黑庄路中州大道路西 200 米路北占道卖水泥大沙情况后,于 2018 年 5 月 10 日组织人员到现场,依法对黑朱庄村
2、民周新伟的经营工具进行先行登记保存,并对该经营点进行取缔,同时安排网格长、村干部进行 24 小时巡查,力避其死灰复燃。6 月 2 日晚,金水区未来路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岳郑华、大气办、网格长、协和城邦社区书记赵颉、夜班值守人员吕江灵等立即前往现场进行查看,经现场核实,黑庄路与中州大道交叉口向西 200 米路北及周边并没有人占道经营卖砂石和卖水泥现象。6 月 3 日,金水区执法局未来路中队再次对该路段进行巡查,未发现此类现象。处理及整改情况:下一步,将继续加大巡查力度,严格按照“六位一体 ”的巡查机制, 对辖区开展“针对性、深层次、无缝隙、全方位”立体大巡 查,确保 辖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360
3、度无盲区、无死角。对该路段采取专人盯守、不定时巡查等措施确保占道现象不反弹,努力保障市民生活环境的干净、整洁。问责情况:无。2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 2批)2018 年 6 月 7 日一、郑州市金水区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020052反映情况:郑州市金水区兴达路办事处修管廊将河道封堵,索水河河水排不出去,河水发臭气味难闻,将投诉人种的几十棵杨树淹死。兴达路办事处回复管廊为市政府维修工程,拒不赔偿无法处理。投诉人拨打 12345 市长热线,工作人员称是经济纠纷让其走法律程序。现在投诉人要求进行赔偿。调查核实情况:该项目由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承建,郑州市中
4、心城区地下综合管廊工程金水科教园区项目,金水区兴达路办事处于 2017 年 12 月 15 日场地移交前,对索须河渠现状调查发现,索 须河渠上游存在两处河坝断流,下游因贾鲁河改造进行封堵,该 河流为死水状态,河渠的汛期泄洪功能已被弱化,同时索须河渠上游村庄把日常生活用水排入河内,造成河流被生活用水污染。 该项目部在施工前,编制了河流改道施工方案,并按照要求进行了逐级审批,并和河道管理部门签订了临时围堰协议。根据方案,在河流改道前先在施工现场的上游进行第一道拦河水坝进行断流,同时进行河流改道施工作业,但在现场勘查时发现河流西侧受到电业局高压电缆井影响(10KV 电压),河流东侧受到房屋及树木影响
5、,两侧均无法进行改道及穿河施工,项目部多次跟相关单位沟通解决相关问题,一直未能有效解决,为防止上游水位上升安全渡汛,项目部对河流改道方案进行调整,采用 2 台15KW 污水 泵把上游水抽取至下游,合理控制上游水位,根据水量适当增加水泵,确保汛期安全。3处理及整改情况:一是施工方已和树木所有人谈妥赔偿金额;二是增设两台水泵,保证上游及时抽水;三是要求施工方合法施工,文明施工,保障施工环境,保证河道卫生,保障河道正常排洪、泄洪,保证防汛安全;四是要求沿河道相关街道、各级河长加强巡查, 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立即整改;五是金水区兴达路街道办事处已经在对索须河故道进行汛前紧急疏挖,同时金水区农委也已拿出
6、具体整治方案,下一步将尽快开展综合整治。问责情况:无。4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 3批)2018 年 6 月 8 日一、郑州市金水区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040002、X410000201806040003、X410000201806040004、X410000201806040005反映情况:群众来信举报:河南升科置业有限公司(金水区政府区属企业)承建的白庙城中村改造安置区项目不符合环保验收条件,环保验收至今没有通过,但郑州市金水区环保局在明知白庙城中村改造安置区项目不具备验收条件的情况下,仍然出具虚假文件(2017 年 7 月 11 日郑州市金水区
7、环保局关于河南省升科置业有限公司郑州电子科技市场暨白庙社区(村)改造安置小区项目环保的意见和 2017 年 7 月 21 日郑州市金水区环保局关于河南省升科置业有限公司郑州电子科技市场暨白庙社区(村)改造安置小区项目竣工验收申请的批复(金环【2017】41 号),对 白庙城中村改造安置区办理竣工验收备案,该项目验收备案侵犯举报人等 30 人的合法权利。(举报人曾在 4 月初向河南省委巡视组实名举报郑州市金水区环保局环保验收造假一事)调查核实情况:河南升科置业有限公司郑州电子科技市场暨白庙社区(村)改造安置小区位于郑州市东风路以南、文博东路以西、文博西路以东,属于安置房项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8、书由河南蓝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郑州市环境保护局于2012 年 6 月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予以审批(郑环审201244号)。 1.项目历史背景 5白庙城中村改造安置区项目是郑州市首批城中村改造项目、郑州市重点工程,启动于 2006 年 8 月,前期开发商为郑州市豫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后因种种原因退出,项目实施陷入停顿,改造被一度搁浅,村民迟迟不能回迁,多次到省、市、区政府群访,严重影响社会稳定。2008 年 9 月,为加快项目实施,使村民早日回迁,确保社会稳定,金水区政府决定托盘并交由河南升科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由于该项目建设周期较长,项目建成后,大多数群众就强烈要求立即交付使用并回迁
9、,升科公司在 2016 年1 月和 2017 年 6 月分别对项目的安置房及公共单位进行了交付,交付后项目得到了大多数村民的认可。该项目建设是根据 2009年郑州市常务会议纪要2009 15 号文件精神,对于当时 38 个已开工安置房项目,可按程序抓紧时间补办相关手续,白庙项目即属于该 38 个安置房项目之列,河南升科置业有限公司接收项目后,即对该项目进行了各项手续的补办。 2.关于李春霞等 30 多位应回迁人员所反映的环保等问题及上访、 诉讼情况 近三年来,以李春霞等为代表的部分业主,为迫使政府满足其不合理的高额赔偿要求(不接收安置房,要求政府按照高档学区房商品房的价格给予赔偿),就以各相关
10、政府职能部门不应当对白庙村安置房项目颁发相关手续、房屋建筑质量问题等“理由” ,多次到省信访局、市委市政府、法院等部门釆用上访、诉讼等手段,意图对河南升科置业有限公司依法依规办理各项建设手续进行阻断,进而再以回迁房屋手续不齐全而拒绝接收房屋和要求赔偿。但 经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郑州高新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等多个司法机关审查,均认为李春霞等上访人的起诉无事实和法律依据,均驳回其起诉或诉讼请求。目前,李春霞等人在郑州铁路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上诉,案件正在6审理中。另外,李春霞等 30 多位业主的房产分配位于本项目南侧,项目南北楼间距有一百多米且中央空调冷却塔及建筑外窗隔音完全不
11、在其楼上,对其完全无影响。3.项目环保手续落实情况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手续由郑州市环境保护局于 2012 年 6月 12 日以郑环审2012 44 号审批通过其环境影响报告书。河南升科置业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11 日来区环保局咨询申请办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区环保局本着服务企业的宗旨,为企业出具环保意见,要求企业:一是建设单位要依法编制验收文件报环保部门审批,项目以竣工验收正式批复为准;二是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环保“三同时”制度;三是建设单位要按照环境保护有关规定,主动接受环保部门的监督管理,不得出现环境违法行为
12、。河南升科置业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14 日向区环保局提交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区环保局于当天受理,并在郑州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2017 年 7 月 19 日,区环保局组织郑州大学宋宏杰教授等三名专家对该项目进行评审。经过现场勘查后,在该项目专家评审会上发现该项目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项目中央空调冷却塔距离居民区较近,未按照批复要求设置消声降噪措施。应尽快安装消声降噪设备,并在中央空调正常使用的前提下,进行噪声监测并进行达标分析;二是地下车库排气口未按照环评批复要求设置在小区绿化带中;三是商业裙楼上的消防排烟道距离居民太近,应远离居住楼,尽量布设在绿化带内;四是公众参与应具有达
13、标性,重点应对项目建设提出质疑的公众进行公众参与调查工作。此项目于 2017 年 7 月急需在市房管部门集中办理网签手续,因该网签手续涉及上千户拆迁安置户的重大合法利益,同时房屋交付后得到了大多数村民的认可,为了保障绝大多数群众的利益和社会稳定因素的考虑,区环保局于72017 年 7 月 21 日出具了关于河南升科置业有限公司郑州电子科技市场暨白庙社区改造安置小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申请的批复(金环201741 号),在文件中同时对河南升科置业有限公司在环保设施的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再次明确和要求。河南升科置业有限公司领导也承诺会在后期积极整改,满足环保相关要求,为住户提供更完善的生活环境,
14、并且,升科公司正在积极整改落实,以确保项目完全达标。4.环保局出具文件的有效性 区环保局于 2017 年 7 月 21 日出具的关于河南升科置业有限公司郑州电子科技市场暨白庙社区改造安置小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申请的批复(金环2017 41 号),是区环保局的正式文件,合法有效。因区环保局的行政审批工作程序设置不完善,网上系统办理和作出审批意见之间信息对接不畅通,致使在对该项目进行网上系统办理时给予了不予审批的意见。因此区环保局于2017 年 7 月 27 日出具的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郑金环许不予决字 2017第 01 号)、2017 年 8 月 2 日出具的不予受理听证通知书(金环听不字2017
15、 第 1 号)和 2017 年 11 月 28 日出具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编号:2017-02)文件均存在瑕疵,区环保局对上述文件声明作废,且深刻检讨。并以此为契机,完善行政审批制度和工作流程,同时加强各部门之间工作信息的衔接,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处理及整改情况:金水区环保局将进一步完善行政审批制度和工作流程,同时加强各部门之间工作信息的衔接,加强与来访群众的沟通。问责情况:8二、郑州市金水区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030110反映情况: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与三全路交叉口西南角,张家村清运建筑垃圾,无防尘措施,扬尘污染严重。调查核实情况:该工程属于张家村城中村改造项目,位于文
16、化路与三全路交口西南角,建设单位为河南瀚宇天悦城置业有限公司,目前正处于建筑垃圾清运阶段,清运单位为河南一达民安市政服务有限公司,扬尘监管单位为丰庆路街道办事处。经查,该工地存在清运建筑垃圾防尘措施不到位,扬尘较大的问题。处理及整改情况:1.金水区住建局和丰庆路街道办事处责令张家村拆迁项目立刻严格按照“8 个 100%”的要求进行整改;2.金水区住建局对丰庆路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张家村拆迁指挥部负责人及工地现场负责人进行约谈,明确提出整改要求及注意事项,确保在今后的施工过程中将降尘工作落到实处;3.张家村拆迁工地整改措施:(1)在主要道路两侧重新加盖围挡,设置喷淋并种植绿化;(2)对未施工作
17、业区域防尘网破损位置重新进行覆盖;(3)道路洒水已增加为两人值班,不间断进行;(4)降尘设备增加配置,确保在施工作业中将扬尘污染降到最低。4.6 月 5 日,丰庆路执法中队对该施工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已立案。问责情况:9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 4批)2018 年 6 月 10 日一、郑州市金水区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050001(*)反映情况:郑州市金水区黄河路与沙口路交叉口,郑州油脂化学厂周边沿路两侧有多家小散乱污企业,无名称,废品露天处理,气味难闻,废水排放路边,污染严重,向当地环保局反映多次未处理。调查核实情况:黄河路油脂化学厂为
18、郑州市国资委下属企业,位于黄河路与沙口路交叉口处,已将部分厂区出售给河南兴达置业有限公司,厂区与原大孟砦村相连,厂区以东与铁路相连处为大孟砦村村民和社会人员所建房屋,多租给无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其中部分人员违法将其作为废品回收站点。6 月 6 日,金水区环保局、金水区执法局、金水区商务局及金水区南阳路街道办事处等单位赶赴现场,对黄河路与沙口路交叉口郑州油脂化学厂周边沿路两侧企业进行地毯式排查。共排查企业 22 家,其中饭店 14 家、汽修 3 家(均无喷漆业务)、仓库 3家、废 品收购 2 家(均存在脏乱差问题,其中一家有证,但存在不规范经营,私自扩大经营场所,部分废品没及时处理)。按照关于
19、印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 2017-2018 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量化问责规定的通知(环督察2017115 号)中“纳入量化问责的环境保护部强化督查或巡查问题情形”界定,郑州油脂化学厂周边沿路两侧多家企业不属于小散乱污企业。处理及整改情况:金水区环保局、商务局、执法局、南阳路街道办事处根据郑州市再生办及郑州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10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郑再生办20174 号)文件要求,对两家废品收购站予以清理取缔。历经两昼夜联合执法,采取劝导、责令整改、查封扣押、关停取缔等措施,动用铲车、吊车、装载车等大型机械 8 台,已全面清理到位。下一步,将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加强对该区域进出道路卡口管理,断绝废品收购站的废品来源,防止死灰复燃,把整改工作抓细抓好,切实减少环境污染行为的发生。问责情况: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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