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永丰县藤田至石马县道养护大中修工程施工招标招标文件招标人:吉安市公路局永丰分局2018 年 1 月 4 日1第一章 招标公告永丰县藤田至石马县道养护大中修工程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永丰县藤田至石马县道养护大中修工程 已由 永发改招标核字【2017】25 号 列入 吉安市公路局永丰分局 养护计划,养护资金来源为 县财政拔款 ,招标人为 吉安市公路局永丰分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永丰县藤田至石马县道养护大中修工程,全长 公里,规格为县道,总投资约 1869.01万元,建设地点在永丰县藤田镇至石马乡,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路基、路面、桥涵
2、、交通设施等全部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设一个标段。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路工程养护二类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 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须具有公路专业类中级(含中级)职称以上;3.3 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凡是在江西省信息平台公布过有不良记录单位,一律不得参加本次投标);3.4 外埠来赣施工单位还应持有进赣投标备案通知手续;3.5 2014年以来在吉安市范围内累计完成过 10公里及以上的普通国道、省道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项目(且取得资质后的业绩),必须提供工程竣工交验证书(工程接收证)23.6
3、最近三年的年平均营业额总收入不小于 500万元人民币(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协议书金额为准)3.7企业有效的安全许可证;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本工程取消报名环节。招标单位将于2018年1月8日下午5:00前将本工程招标文件等资料上网,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施工企业,可自行在吉安市招标投标监督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本招标公告附件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并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后直接投标(资格后审)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随保证金一并转入指定账户)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月26日下午15:0
4、0前;5.2 开标时间:2018年1月26日上午15:00;5.3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安市招标投标监督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7.联系方式招标单位:吉安市公路局永丰分局联系人:康先生 联系电话:0796-2515186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恒信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邓先生 联系电话:15387776266 3二一 八 年 一 月 四 日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1.1.2 招标人名 称:吉安市公路局永丰分局联系人:康凯电
5、 话:139796612261.1.3 招标代理机构名 称:江西省恒信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永丰县财富中央城左侧门联系人:邓杰电 话:153877762661.1.4 项目名称 永丰县藤田至石马县道养护大中修工程1.1.5 建设地点 永丰县藤田至石马县道1.2.1 资金来源 县财政拔款1.2.2 出资比例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基本到位1.3.1 招标范围 施工图范围内路面工程及附属工程1.3.2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5个月1.3.3 质量要求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 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 合格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见附录 1财务要求:见
6、附录 2业绩要求:见附录 3信誉要求:见附录 4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资格:见附录 5续上表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5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15 天前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15 天前1.11 分包 不允许1.12 偏离 不允许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15 天前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8 年 1 月 26 日 15 时 00 分2.2
7、.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收到澄清后 24 小时内(以发出的时间为准)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收到修改后 24 小时内(以发出的时间为准)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3.2.1 工程量清单的填写方式 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写工程量清单3.2.5 是否接受调价函 否3.3.1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 60 天续上表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63.4.1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陆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账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 年 1 月 26日下午 15 点之前招标人的开户银行
8、及账户如下:账户 1:户 名:永丰县经济发展服务中心账 号:36001454010052500825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永丰支行营业部账户 2:户 名:永丰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账 号:14-377101040010366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丰县支行投标保证金需在用途栏中注明投标工程项目名称“藤田至石马县道养护” ,招标文件每套 500元,随保证金一并转入指定账户。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3.7.3 签字或盖章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亲笔签署姓名(封面、扉 页、目录和本页正文内容已由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 托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3.7.4 投标文
9、件副本份数 贰 份 3.7.5 装订要求 不得采用活页夹等不能固定投标文件的装订方式,且正、副本分别装订。4.1.2 封套上写明招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标段 施工招标投标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4.2.3 工程进度付款工程实行分阶段付款,完成工程总量的 50%,付至合同价款的 20%;完成工程总量的 80%,付至合同价款的 35%;完成工程总量的 100%,付至全同价款的 70%;竣工验收合格,决算审计后付至工程总价款的 85%;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周内付清所有工程款(不计利息)。4.2.6 招
10、标人通知延后投标截止时间的时间 原定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续上表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人,专家 5 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江西省专家库吉安分库公路工程类专家库中随机抽取。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7.3.1 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后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 5%履约担保的形式:电汇或转账支票,将履约保证金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9.5 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 吉安市公路局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8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1、申请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2、安全生产许可证;9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财 务 要 求1、最近三年的年平均营业额总收入不小于 500万元人民币(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协议书金额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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