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城厢区荔城路南段人行道整治提升工程施 工 招 标 文 件随 机 抽 取 法 试 行 范 本(2013 年 版 )招标项目名称:城厢区荔城路南段人行道整治提升工程 招标编号: HXZ(莆)17011 号 招 标 人:莆田市城厢区八达市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发出日期:2017 年 4月2使用说明1 莆田市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试行范本(2013 年版)(以下简称施工招标文件试行范本)适用于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总承包、专业工程施工承包招标项目。2 施工招标文件试行范本分为简单低价法施工招标文件试行范本 、 合
2、理低价法施工招标文件试行范本 、 综合评分法施工招标文件试行范本 、 随机抽取法施工招标试行范本四种招标文件范本,分别适用于采用简单低价中标法、合理低价中标法、综合评分法、随机抽取法四种评标办法的招标项目。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应依据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评标管理规定的通知(莆政综2009114 号)、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建设工程标后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莆政综2009115 号)、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莆政综201355 号) 、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简化投资项目审批手续的通知 (莆政综
3、201617 号)和莆田市人民政府及其授权的工程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选择适合的施工招标文件范本。和莆田市人民政府及其授权的工程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选择适合的施工招标文件范本。3 简单低价法施工招标文件范本 、 合理低价法施工招标文件范本和综合评分法施工招标文件范本各由专用本和通用本两部分内容组成, 专用本和通用本互相配套使用。 专用本和通用本不一致的,以专用本为准。 通用本的内容一般情况下必须全部执行,如有特殊情况招标人需要修改补充的,应在专用本中列出。 专用本由招标人按照范本的格式和内容要求编制。4 随机抽取法施工招标范本不分专用本和通用本 。5
4、施工招标文件范本中以空格带下划线标识的内容,由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或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填入具体内容。6采用邀请招标方式招标的,本招标文件的第 1章“招标公告”修改为“投标邀请书”,具体内容由招标人参照招标公告的内容编制。3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第二章 投标须知(一)总则(二)招标文件(三)投标文件(四)开标、评标及定标(五)授予合同(六)标后管理第三章 合同条款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格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第五章 工程预算价文件4第一章 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城厢区荔城路南段人行道整治提升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城厢区八达市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5、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莆田市城厢区八达市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1) 建设地点: 莆田市城厢区;2) 工程建设规模:约 230万元;3) 招标范围和内容:以施工图纸为准并结合工程预算编制说明;4) 工期要求:总工期: 3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5)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不分主、增项差别)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且投标
6、人必须为莆田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名录库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的企业;2) 投标人必须同时是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建设工程基础信息库和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卡通”网上电子档案库内的企业(建立后生效) ;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 级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4)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 非莆田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投标人如在莆田市区域内已中标和在建工程项目累计达到 3个(含 3个)的,不能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项目是否完成以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为准。若因特殊原因未能验收,投标人可
7、在开标前按项目管理权限报行政主管部门认定) ;6)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7)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58) 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 http:/查询并记录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 60分,低于 60分的,应否决其投标。9)按照莆发改2016299 号文件要求,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500万元以上(含 500万元)的施工项目开标时,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应当到场。本项目在身份查验阶段,要求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参与查验,若拟派的项目负
8、责人(或法定代表人)未到场或者非本人到场的将视为不合格投标人。4. 招标文件的获取1) 招标人自 2017 年 4 月 15 日起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上(http:/)发布招标文件,投标人可登录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2) 书面招标文件与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下载的为准。3) 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交网上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 盘等,按投标须知第 19条要求密封、标记)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资格审查小组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莆田市招投标办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
9、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在核对投标人及其代表的身份时须提交书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按招标文件第五章格式编制并按要求签字、盖章)身份证原件及已激活的福建 CA数字证书。4)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莆田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 注:网上投标系统以 BOT 方式招标,软件开发公司以本系统为平台收取投资回报。经有关部门研究审定, 电子招标文件在 100页(A4 纸)及以下的,每份按 50 元收取;超过 100页的,超过部分按每页 0.5元收取。招标文件下载和网上支付具体操作方式详见系统”帮助文档”里面的
10、操作手册 。 ”5. 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6.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叁万肆万元。投标人可一次性缴交或按照关于规范建设工程、6政府采购(网上竞价)项目预交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 (莆招标办 20146号) 、 关于莆田市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管理系统运行的通知 (莆招标办 20147号)文件有关规定预缴投标保证金。截标时,系统上有递交投标文件视为己参与投标,开标时投标人必须解密投标文件,否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根据 2015年 2月 1日起实施的关于实施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文件规定,已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 100万元年度投标保证
11、金的(以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网最新公布的为准),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无需再缴纳投标保证金,相关证明材料以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建设工程基础信息库中的资料为准。本工程的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银行保函方式缴纳。以银行保函作为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开具保函中应体现本招标的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开标会当场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递交银行保函原件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投标人对银行保函的真实性负责,中标后若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按有关规定处置并追究法律责任。 (银行保函退还: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原件与复印件在开标会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原件与复印件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由招标人将投标保证金
12、银行保函退还中标人,银行保函的有效期为:6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7. 投标文件的递交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 年 4 月 21 日 0815时 3000分。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网址:http:/ 。若有疑问 ,可向网上投标系统开发公司江苏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咨询。技术支持电话: 0512-58173200,0594-2853358 。2) 逾期提交的网上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电子版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8. 发布公告的媒介招标人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上(http:/)发布招标公告。9公告其他说明: / 。10联系方式招标人:
13、莆田市城厢区八达市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电话: 05946732631 传真: / ;联系人: 吴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 15105949696 传真: ;7联系人: 郭工 。8第二章 投标须知(一)总 则1.招标项目说明1.1 项目名称:城厢区荔城路南段人行道整治提升工程1.2 建设地点:莆田市城厢区1.3 建设规模: 约 230万元 1.4 招标范围:以施工图纸为准并结合工程预算编制说明1.5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1.6 合同价格形式: 固定总价合同 2.招标项目的工期和质量标准2.1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要求招标工期不超过 30 日历天。中标人如不能在招标工期
14、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工程的,每逾期一天,应按每日 2000元向招标人缴纳逾期竣工违约金。2.2招标项目质量标准:按照国家质量验收标准,综合评定指标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若质量验收评定不能达到合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3.投标人的资格及资质要求3.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3.2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不分主、增项差别)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3投标人须是:a.莆田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名录库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的企业, b.非莆田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投标人如在莆田市区
15、域内已中标和在建工程项目累计达到 3个(含 3个)的,不能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项目是否完成以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为准。若因特殊原因未能验收,投标人可在开标前按项目管理权限报行政主管部门认定)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但装修、幕墙、智能化、钢结构、消防、环境等专项工程的除外;(3)为本项目(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项目(标段)的代建人;9(5)为本项目(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项目(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项目(标
16、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或有隶属关系的;(8)公司级领导与本项目(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公司级领导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企业法人、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被县区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 号)的规定建立其违规违法档案的;(13)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4)被县区级及以上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记录不良行为,并在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莆田建设信息网或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
17、上公告,处在公告明确限制投标期限内的;(15)非莆田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投标人在莆田市区域内已中标和在建工程项目累计达到3个(含 3个)的(项目是否完成以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为准。若因特殊原因未能验收,投标人可在开标前按项目管理权限报行政主管部门认定) ;(16)投标人或参加本次投标的项目管理人员存在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莆政综201355 号第四条第七款规定情形的。4.资格审查方式本招标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有资格成为中标人。5.投标费用5.1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
18、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上述费用。5.2中标人应向市工程交易中心缴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标准及收费依据见福建省物价局关于重新规范建设工程交易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闽价2003房 505号文10件) 。6.现场踏勘6.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勘察和投标预备会。招标人在本招标文件中介绍的招标项目相关情况,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6.2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招标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与之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费用、责任和风险。7.分包本招标项目不允许违法
19、转包、分包。中标人确需将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经招标人同意。(二)招标文件8.招标文件的组成内容本招标文件由投标人须知、合同主要条款、投标文件 (格式)、工程预算价、图纸、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和补充文件组成。9.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可登录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上(http:/)自行下载招标文件。10.招标文件的制定依据本招标文件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莆田市人民政府及其授权的工程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颁发的规范性文件制定。11.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11.1投 标 人 在 阅 读 招 标 文 件 、 踏 勘 项 目 现 场 中 若 存 在
20、 疑 问 (包 括 认 为 招 标 文 件 中 存 在 限 制 公平 竞 争 的 倾 向 性 条 款 等 问 题 )的 , 或 认 为 工 程 预 算 价 的 工 程 量 存 在 差 错 或 漏 项 、 材料和设备的单价存在误差、工程取费费率出现差错的,可 在 2017年 4 月 19 日 17: 00前 直接登录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向招标人提出疑问。11.2对于投标人提出的有关本招标项目的所有要求澄清的问题,包括质疑的招标文件相关条款,招标人将认真答复,确属不合理条款或存在差错的将在答疑时予以删除、修改。11.3经招标人核实确认,工程预算价中单项子目工程量误差在1%(含1%)以内、且造价不超过 1000元的,可不予调整工程量,投标人应将其误差考虑在综合单价内;若单项子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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