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行政权力事项实施清单 91-1要求或接受企事业单位、社会 组织和个人提供或报告有关情况要求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定期报告危险废物经营活动情况1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2 基本编码3 实施编码主项名称 要求或接受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提供或报告有关情况。4 事项名称子项名称 要求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定期报告危险废物经营活动情况5 实施主体 桂林市环境保护局6 实施主体 性质 法定机关7 承办机构 桂林市政务服务中心桂林市环境保护局窗口8 联办机构 无9 办理地点 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 69 号创业大厦西辅楼桂林市政务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10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3:3
2、0-16:30咨询电话 0773-5809531(窗口咨询电话)0773-3812672(业务科室咨询电话)11 咨询及监督电话 监督电话 0773-3833899(单位投诉受理电话)0773-5813251(所在政务服务中心投诉受理电话)12 设定依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2004 年国务院令第 408 号公布,自 2004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2013 年 12 月 7 日国务院令第 645 号修改)第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有权要求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定期报告危险废物经营活动情况。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危险废物经营情况记录簿,如实记载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的
3、类别、来源、去向和有无事故等事项。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应当将危险废物经营情况记录簿保2存 10 年以上,以填埋方式处置危险废物的经营情况记录簿应当永久保存。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将危险废物经营情况记录簿移交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存档管理。13 实施对象 桂林市范围内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14 行使层级 自治区、市、县三级分级管理。15 权限划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2004 年国务院令第 408 号公布,自 2004 年 7 月日起施行,2013 年 12 月 7 日国务院令第 645 号修改)第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有权要求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定期报
4、告危险废物经营活动情况。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危险废物经营情况记录簿,如实记载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的类别、来源、去向和有无事故等事项。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应当将危险废物经营情况记录簿保存 10 年以上,以填埋方式处置危险废物的经营情况记录簿应当永久保存。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将危险废物经营情况记录簿移交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存档管理。根据上述规定:持有县级环保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向所在地县级环保部报告危险废物经营活动情况;持有市级环保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向所在地市级环保部报告危险废物经营活动情况;持有环境保护厅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向环境保护
5、厅报告危险废物经营活动情况。16 行使内容持有县级环保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向所在地县级环保部报告危险废物经营活动情况;持有市级环保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向所在地市级环保部报告危险废物经营活动情况;持有环境保护厅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向环境保护厅报告危险废物经营活动情况;17 通办范围 无法定办结时限 无18 办结时限 承诺办结时限当场办结。 广西壮族自治区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报告单位每年 2 月底前向原发证机关报告经营情况。19 实施条件 报告单位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或相关资质证明文件20 申请材料 按照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记录和报告经营情况指南(环境保
6、护部公3告公告 2009 年第 55 号)要求,提交危险废物经营活动情况报告环节名称 无21特殊环节(含 中 介 服务 ) 办结时限 无22 审查方式 及标准审查方式:书面审查。标准如下:(一)申请书(表)的审查标准1.申请人应如实填写各项内容,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不得虚构、伪造或编造事实;2.文书应使用钢笔和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墨水填写或打印,做到字迹清楚、文字规范、文面整洁,不得涂改。文书设定的栏目,应逐项填写完整、准确;3.申请材料中的表格应使用国际标准 A4 或 A3 型纸对开正面印制;4.相关申请表格应由申请相对人、申请单位填写并本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没有单位印章的,应由
7、其单位负责人签名。(二)证明文件等复印件的审查标准1.其他各项提交的材料应使用国际标准 A4 型纸打印、复印或按照 A4型纸的规格装订;2.“证明文件”、 “身份证复印件 ”等均为复印件,经申请人签名确认并注明日期,受理人员应现场核对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3.申请个人或单位提供的材料应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三)专业材料的审查标准1.格式要求:污染源监测报告须由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出具。2.材料要求:提供复印件,材料完整,真实。23 办理流程 详见附件 124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是否收费 不收费收费标准 无25 收费标准及其依据收费依据 无26 结果名称 无27 结果样本 无28 办件类型 即办件
8、29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30 预约办理 不可预约431 网上支付 不可网上支付32 物流快递 无33 运行系统 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自治区政务服务通用软件系统。34常见问题及注意事项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分为几种?答:根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按照经营方式,分为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综合经营许可证和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领取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可以从事各类别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经营活动;领取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只能从事机动车维修活动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和居民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废镉镍电池的危险废物收集经营活动。根据桂环函2017225 号
9、文件规定,广西自治区环保厅委托设区市级环保部门审批机械、船舶等行业废矿物油(HW08 )和镍氢电池、废铅酸蓄电池、含汞电池、农药废弃包装物等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35 责任事项1.受理责任:按照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年度审查等相关规范要求审核材料是否规范、齐全。2.审查责任:对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年度审查等材料进行审查。3.事后监管责任:建章立制,加强检查,强化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后期监管。4.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36 追责情形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1未严格按时接收、审查企业上报材料,造成环境污染的;2监管不力或怠于履行职责的;
10、3在监管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造成环境污染的;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37 备注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应同时通过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定期报告危险废物经营活动情况(请各市县自行填写系统网址) 。5廉政风险点风险点数量 表现形式 等级 防控措施 责任人1材料报送不及时,督办不力,材料审查不严。低1. 严格执行固体废物管理廉政建设“七不准、七承诺 ”等相关规定;2.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办事,规范工作程序,加强制度建设;3.加强对工作人员教育和培训;4.重大事项须经集体讨论决定。经办人,科室负责人附件:1.要求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定期报告危险废物经营活动情况权力流程图2危险废物经营活动情况报告
11、6附件 1要求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定期报告危险废物经营活动情况权力流程图(法定办结时限:无,承诺办结时限:即办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定期报告危险废物经营活动情况政务服务窗口首问责任人对材料进行审核承办科(股)负责对报告中的数据进行审核、汇总,并归档备案材料。不报告的环境保护局依法对其进行处理政务窗口首问责任人告知申请单位材料符合要求,同意予以备案并出具收文回执7附件 2危 险 废 物 经 营 活 动 情 况 报 告表 6.1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基本情况表1 单位名称/法人名称2 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3 住所及邮政编码省(区、市) 地(区、市、州、盟)县(区、市、旗) 乡(镇) 街(村)、门牌号邮政编
12、码:4.1 地址省(区、市) 地(区、市、州、盟)县(区、市、旗) 乡(镇) 街(村)、门牌号4经营设施4.2 行政区划代码4.3 经纬度5 经营方式 8.1 总规模6 有效期限 8.2 其中:利用规模7 发证日期8 核准年经营规模:吨/年8.3 其中:处置规模9 许可证编号 12.1 总规模10 发证机关12.2 其中:利用规模11 经营单位类别12 实际年经营规模:吨/年12.3 其中:处置规模13.1 制定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情况13.2 演练情况13.3 事故发生次数14 建立危险废物经营情况记录簿情况815 总产值(万元)16 职工总人数17 联系人: 电子邮箱:电话: 传真
13、: 手机:18 声明:表 1-3 及其附件所填报信息是完整的、真实的和正确的。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期: (单位在此盖章)表 6.2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所接收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报表表 6.2.1 利用处置废物类别报表1 废物编号2 废物名称3 废物类别/代码4 废 物 描 述( 类 型 、 来源 、 危 险 性和 主 要 化 学成 分 )5.1 接收量5.2 单位5.3 密度6 形态7 主要废物来源8 截止 年 月 底累计贮存数量表 6.2.2 利用处置方式报表9.1 利用/处置方式 9.2 数量 9.3 单位9.1 利用/处置方式 9.2 数量 9.3 单位9表 6.3 危险废物经营单
14、位新产生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报表1 废物编号: 2 废物名称: 3 废物类别/代码:5.1 产生量: 5.2 单位:4 危险废物描述(类型、来源、危险性和主要化学成分): 5.3 密度: 6 形态:7 产生源:8 内部设施处置利用情况8.1 利用处置方式 8.2 数量:8.1 利用处置方式 8.2 数量:9 提供或委托外单位处置利用情况序号 9.1 省份 9.2 单位名称 9.3 许可证编 号 9.4 利用处置方 式 9.5 数量10 截止 年 月 底累计贮存数量:总说明:1.经营活动情况报告内容包括表 6.1 基本情况表,表 6.2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所接收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报表和表 6.3 危险废
15、物经营单位新产生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报表。可根据环保部门的要求一式三份或多份。2.表 6.3 按危险废物编号填写。原则上每个编号的危险废物填写一张,特性及贮存/利用/ 处置情况完全一致的同类废物可仅填 1 张,同时在废物编号栏注明相应的多个编号。3.所有表格格式为示意,可以适当调整栏目大小以便填写;可以在此基础上附加列或新的表格。10表 6.1 填表说明:1-3.按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填写单位名称/法人名称 ,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住所及邮政编码。4.按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填写经营设施地址、行政区划代码、经纬度。行政区划代码按照全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所在地的行政区划代码填写,可参见国家统
16、计局网站。可利用 GPS 等仪器设备测量危险废物经营设施所在厂区中心位置的经纬度,如“E11628 N3954”。510.按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填写许可证编号,发证日期,经营方式,核准年经营规模(包括总规模及利用、处置) 。经营方式中,收集许可证填写 1;综合许可证填写 2。核准年经营规模以“ 吨” 计。清洗包装容器的,数量单位以“桶”计。以其他方式处置(如焚烧)包装容器的,数量单位以“吨” 计。11.经营单位类别:只从事收集活动的,填写 0。只利用处置危险废物,不含医疗废物的,填写 1。只处置医疗废物的,填写 2。同时焚烧处置危险废物及医疗废物的填写 3。12.填写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实际经营规
17、模(包括利用和处置规模) 。13.制定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情况:未制定填写 0。制定填写 1。制定并参照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编制应急预案指南 (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 2007 年第 48号)确定了应急协调人或建立类似制度的,填写 2。演练情况:填写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演练次数及参与人数,如 1 次 20人。事故发生次数:填写发生火灾、爆炸、危险废物泄漏等事故的发生次数。14.建立危险废物经营情况记录簿情况:未建立的,填写 0。已建立的,填写 1。15.总产值:单位为万元人民币,按年度财务报表填写。16.职工总人数:指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的职工总数。17.填写联系人名称及联系方式,包括电子邮箱、电话、传真和手机等。18.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签名,填写日期并盖章。表 6.2 填表说明1.废物编号: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对各危险废物所确定的唯一内部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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