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安全法律知识讲座一、校园治安形势异常严峻 据有关部门统计,2000年全国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人数达1.44万,每天有近40名学生死于非命。 典型事故: 1.2000年11月13日,山东省平邑县武台镇中学初一年级学生下晚自习时,因楼梯电灯不亮,个别学生跌倒,导致后面大量学生挤压,造成5人死亡,32人受伤。 2.2001年3月6日,正值全国人大、政协两会期间,江西省万载县潭埠镇芳林村小学发生一起校园爆炸案,一栋教学楼被拦腰炸断,42人遇难,其中37人是刚刚领到新学期课本的三四年级学生。 教育部办公厅的通报如此表述这起事故:造成极其严重的后果,社会影响极为恶劣,给国家和人民造成无可挽回的损失。 两会期间,有150多名人大代表提出议案,呼吁尽快制定校园安全法;上海7月13日,通过全国首部处理校园学生伤害事故的地方性法规上海市中小学校伤害事故处理条例。 二、校园安全事故的造成的危害 1.使孩子的身心受到伤害。 2.给学生家长造成物质和精神上的痛苦。 3.使学校正常教育秩序和素质教育的实施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