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有受教育的权利,第十一课 希望从这里开始,渴望,我要上学,对比下我们现在的学习环境,我们又有什么感受呢?,说一说,1998年6月,苏明娟当选为团中央十四届候补委员(2002年当选为团中央委员),是那届团代会年龄最小的代表和委员。 1999年9月,苏明娟被中国青基会授予“全国希望之星”称号。 2002年9月,苏明娟被安徽大学职业技术学院金融专业录取,并获得某公司提供的4000元助学金。 2005年7月,苏明娟大学毕业。现任安徽某银行职员。,是什么给苏明娟的人生带来了巨大的变化?,说一说,如果没有教育,想想苏明娟今天又会怎样呢?,说一说,回头想想我们今天的学习又是为了什么呢?,说一说,为了能让我们安心学习,是谁在为我们提供帮助呢?,说一说,一、受教育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自身发展:不接受教育,就很难在社会上立足;只有接受教育,才能获得良好的就业机会,为社会创造更多的财富。,要求:国家、社会、学校、家庭提供必要的机会和物质条件,以保障自己能上学接受教育。 P99,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看一看 找一找,二、受教育者依法享有哪些权利? P99,感受权利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