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申领指南一、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核发办法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按照国家新生产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分阶段实施步骤,分为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和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具体核发办法如下:(一)依据环境保护部发布的环保达标车型公告目录的查询结果,装用点燃式发动机汽车达到国 I 及以上标准的、装用压燃式发动机汽车达到国 III 及以上标准的,核发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未达到上述标准的机动车,核发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二)对于环保达标车型查询系统无法查询到的车型,按照机动车注册登记时间核发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按机动车注册登记时间核发环保检验合格标志规定如下:符合下列条件的机动车核发绿
2、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2000 年 7 月 1 日 之 后 注 册 登 记 的 第 一 类 点 燃 式 发 动 机 轻 型 汽车 ;2001 年 10 月 1 日 之 后 注 册 登 记 的 第 二 类 点 燃 式 发 动 机 轻 型 汽车 ;2003 年 7 月 1 日之后注册登记的点燃式发动机重型汽车。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机动车,核发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三)对于按照机动车注册登记时间核发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有异议的,可采用技术鉴别方式核发环保检验合格标志。采用技术鉴别方式核发环保检验合格标志规定如下:装用电喷发动机、三元催化净化装置和氧传感器的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核发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装用电控
3、喷油装置的压燃式发动机汽车,核发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二、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申领流程图本市新登记注册汽车、变更登记和转籍汽车申领在用车首次申领本市新登记注册汽车本市变更登记和转籍登记汽车在用车首次申领长期驻留本市并持有效牌证外地汽车凭:机动车所有人有效证件(车主是个人的提交身份证、车主是单位或企业的提交单位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机动车行驶证正、副证机动车登记证(登记证书抵押的,可注明 “与原件一致”字样的复印件)有效期内的排气检测报告(新登记注册汽车和过户前有标志发放记录且在有效期内的不需要出示)办理人身份证资料核对、登记标志打印标志发放在用车到期换领(六年内免检车辆除外)到期换领环保检验
4、合格标志的汽车按照广东省在用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进行检测,符合排放标准的资料核对、登记标志打印、发放凭:有效的排气检测报告机动车行驶证备注:机动车所有者应当在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有效期期满前 3个月内,到机动车登记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机构进行环保定期检验和换领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六年内非营运轿车 六年内非营运小型和微型载客汽车(免检车型)资料核对、登记标志打印、发放六年内免检车辆申领、换领凭:机动车行驶证标志补发凭: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登记证书抵押的,可注明 “与原件一致”字样的复印件)资料核对、登记标志打印、发放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损坏或丢失的外地车辆申领标志提
5、示:外地长期驻留我市并持有效牌证的机动车,应到其机动车登记地申请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核发、换发和补发。其机动车登记地未实施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核发工作的,可在我市申请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核发,具体参照本市车辆程序执行。 ”三、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核发及地址序 号 名称 地址 办公时间 联系电话1 江门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江门市堤西路 88 号(人人乐超市后)行政服务中心四楼环保窗口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周五下午17:00 下班)38711702 利生车城机动车登记服务点 江门市江海区五邑路 121号利生车城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37802613
6、 江门市融顺机动车检测站 江门市江肇路篁庄路段(新车站对面)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35305354 江门市新会区华辉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江门市新会区业兴三路3 号周一至周五8:3011:00,14:3017:0066960305 江门市新会区机动车驾驶员协会 新会区会城都会黄竹坑周一至周五8:3011:00,14:3017:0061660306 鹤山市核发点 鹤山市沙坪镇旭日邨 86号(鹤山市环保局内)周一至周五 8:30 - 12:00 ,14:30-17:3089601617 台山市行政服务中心 台山市台城石化路 28 号行政服务中心周一至周五8:3011:30,14:3017:0055658778 恩平市环保局 恩平市恩城小岛东华街1 号周一至周五8:3011:00,14:3017:0078171839 开平市行政服务中心 开平市东兴大道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2208371技术鉴别机构名单、鉴别点地址及联系电话江安技术鉴别点,地址:江门市环市三路白沙公园旁原江安汽车检测有限公司内,鉴别时间:每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 2:455:00,联系电话:350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