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力更生综合就业援助计划(2017 年 4 月 1 日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社会福利署已委托非政府机构(营运机构)由 2017 年 4 月 1 日至 2019 年 3 月 31日营运自力更生综合就业援助计划,为期二十四个月。营运机构及其服务地区如下:服务地区 项目号码 营运机构1 香港仔坊会社会服务2 离岛妇联有限公司中西区/南区及离岛3 香港圣公会福利协会有限公司4 香港伤健协会东区及湾仔 5 圣雅各福群会6 保良局7 香港心理卫生会8 基督教励行会观塘9 保良局10 保良局11 新界社团联会再培训中心有限公司12 香港职业发展服务处有限公司黄大仙/西贡,包括将军澳13 香港职
2、业发展服务处有限公司服务地区 项目号码 营运机构14 香港路德会社会服务处15 香港路德会社会服务处16 浸信会爱羣社会服务处17 香港单亲协会九龙城及油尖旺18 东华三院19 东华三院20 香港基督教女青年会21 香港单亲协会深水22 香港基督教青年会23 新界社团联会再培训中心有限公司24 基督教励行会大埔及北区25 乐群社会服务处26 沙田妇女会有限公司27 东华三院沙田28 东华三院服务地区 项目号码 营运机构29 香港职业发展服务处有限公司30 元朗大会堂管理委员会有限公司31 香港基督教女青年会32 香港基督教女青年会元朗,包括天水围33 循道卫理杨震社会服务处34 妇女服务联会35 香港基督教女青年会36 基督教香港信义会社会服务部37 新生精神康复会荃湾/葵青38 香港圣公会麦理浩夫人中心39 救世军40 屯门妇联有限公司屯门41 屯门妇联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