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总 论第一章 公司法概述第一节 公司法的定义、性质和精髓一、公司法的定义 P 1二、公司法的性质 P 231、公司法兼具组织法和活动法的双重性质,以组织法为主;2、公司法兼具实体法和程序法的双重性质,以实体法为主;3、公司法兼具强制法和程序法的双重性质,以强制法为主;4、公司法兼具国内法和国际法的双重性质,以国内法为主;三、公司法的精髓 P 3-41、确认股东财产和公司财产分离,使公司具有独立的财产权利;2、确认股东承担有限责任;3、确认公司具有法律上独立人格;第二节 公司的定义和法律特征一、公司的定义:是依据公司法律规定组织、成立和从事活动的,以营利为目的且兼顾社会P 5 利益的,具有法律资格的企业。二、公司的法律特征: P 5-101、合法性:基本要素为资本、章程和机关;2、营利性;3、独立性:权利能力(经营范围、转投资和作保证人的限制);行为能力;侵权行为能力;三、公司和其他企业的区别: P 10-121、公司和个人独资企业的区别: 个人独资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