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专家单位审查意见目前承担的主要工作签章 年 月 日我校硕士生导师对拟聘专家的推荐意见(应说明协助指导的对象、聘期,能提供的实践工作、补贴等):推荐人姓名 职称 专业 学院审查意见(应具体说明该专家指导专业硕士研究生的条件和能力):(签章)负责人 年 月 日附件中 南 大 学校 外 专 业 硕 士 生 导 师 申 报 表申报人姓名: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单位名称:学科专业名称:年 月 日商学院聘请校外专业硕士生导师(暂行)实施办法第一条 根据专业硕士生培养工作的实际需要,实行双导师负责制,从校外聘请专业硕士生导师作为专业硕士的第二导师。第二条 校外专业硕士生导师受聘资格:1、具有高级工程师、副研究
2、员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相当学历的机构高管人员、企业实际工作专家。2、有显著职业背景,丰富实战经验和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专家。第三条 校外专业硕士生导师的职责与义务1、与我校导师合作指导专业学位研究生,共同负责为研究生从事专题研究、专业实践创造必要的条件,包括提供研究资料、实验场地、仪器设备等。2、参与审查研究生的实习表现、选题报告以及专题研究方案,并指导该方案的实施。第四条 聘请程序申报人填写校外专业硕士生导师申报表我校导师推荐提交院、系(所)讨论审核商学院专业硕士学位中心备案。第五条 聘任期限:聘任有效期限一般为一届研究生的培养周期。聘期届满如需续聘,需再办理申报手续。办理聘任手续时间一般为每年的 6 月。中 南 大 学校 外 专 业 硕 士 生 导 师 申 报 表专家姓名 性 别 出生年月日 民族工作单位 专业技术职务 定职时间联系电话 党政职务国内:最后学历(毕业时间、学校、专业、获何学位) 国外:会何种外语、程度如何何时至何时 工作部门 任何职务主要学历大学毕业后拟聘专家本人所获成果目录(荣誉、证书、著作及发明创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