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文书范本之一税务文书目录案件名称案件编号 提请审理日期 年 月 日序号制作日期制作单位受送达单位 文书名称及文号 文书内容 备注说明:1.本文书为 A4 横排,由案件提请单位提交证据材料时填制。2.“文书内容”应简略说明该文书拟向受送达人传达的内容。3.“备注”应视不同情况填写不同内容。例如调取账簿资料通知书, “备注”应填写账簿资料名称,调取日期和归还日期;调取发票通知书, “备注”应填写发票调取日期和归还日期;采取行政强制或税务保全措施的通知书, “备注”应填写审批人的姓名及其职务。 2 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文书范本之二证 据 目 录案件名称案件编号提请审理日期年 月 日
2、序号 违法事实 证据名称 证明内容证据来源是否原件证据位置页(件)数12345678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说明:1.本文书为 A4 横排,由案件提请单位提交证据材料时填制。2. “证据名称”填写:账簿凭证、检查文书、被查对象陈述申辩材料等。 “证据内容”填写证据证明的与案件事实相关的具体内容,例如完工备案证的内容,是证明项目完工年度;申报表的内容,是证明纳税人已申报税款金额等。 “证据来源”填写证据系从何处取得、由谁制作。 “证据位置”填写证据所处的位置,例如“第一卷第二册第*页至*页” ;对于无法当场移交的证据及其他资料,应写明存放地点。 3 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文书范本之三重大税务案件受理审批表案件名称 案件编号案 件 提请单位案件提请 审理日期提请审理的理由及提请材料的情况审委会办公室受理意见建议受理 建议不予受理 建议补正材料年 月 日审委会主任或授权的副主任审批意见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