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西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工作流程图1.休学工作流程备注:1.学生办理休学手续后需自觉按时回校办理复学手续,否则根据学籍管理有关文件按有应予退学处理;2.复学时间以休学截止时间为准;教务科研处领导审批并盖部门公章。系部领导审核签署详细意见并盖系部公章。申请人在教务科研处网页下载或向所在系部领取广西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休学申请表2 份及广西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离校手续表1 份。1.把申请表提交到教务科研处学籍管理人员进行学籍异动处理并存档。2.在教务科研处领取离校手续表。审核通过到相关职能部门办理离校手续后把离校手续表交回教务科研处存档。1.到教材科核查领取书本数量;2.财务处核查已交清学杂费后盖部门公章
2、。班主任联系学生及其家长并填写详细的教育工作经过和签署意见。(因病休学的须出具县级以上医院病历证明)。系部存档一份;学生本人留存复印件。审核不通过系部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工作系部提前通知休学期满学生按时返校复学。3.系部提醒学生按时返校复学,系部对未按时返校办理相关手续的学生及时向教务科研处提交应予退学文件材料。2.复学工作流程备注:1.学生办理休学手续后需自觉按时回校办理复学手续,否则根绝学籍管理有关文件按有应予退学处理;2.复学时间以休学截止时间为准;教务科研处领导审批并盖部门公章。申请人在教务科研处网页下载或向所在系部领取广西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休学申请表2 份把申请表提交到教务科研处学籍管理
3、人员进行学籍异动处理并存档。到财务处缴纳学费。系部审核复学资格并签署详细意见,盖系部公章。因病休学的学生复学时需提供县级及以上医院提供的疾病治疗痊愈证明并经学院卫生所或指定医院复查合格,方可申请复学。 系部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工作。审核不通过 审核通过 凭办理完成的复学申请表及缴费单据到系部报到3.系部提醒学生按时返校复学,系部对未按时返校办理相关手续的学生及时向教务科研处提交应予退学文件材料。3.在校生应征入伍保留学籍工作流程备注:1.应征入伍保留学籍至学生退役后 1 年止。教务科研处领导审批并盖部门公章。系部领导审核签署详细意见并盖系部公章。申请人在教务科研处网页下载或向所在系部领取保留学籍
4、申请表 2 份,附上应征入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2 份。 把申请表和入伍证复印件提交到教务科研处学籍管理人员进行学籍异动处理并存档。系部存档一份,学生本人留存一份复印件。辅导员联系学生及其家长,审核入伍证原件并签署详细意见。审核不通过系部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工作审核通过2.若不打算回校复学需本人或委托父母回校办理退学手续。4.新生应征入伍保留入学资格工作流程备注:1.应征入伍保留入学资格至学生退役后 1 年止。2.退役后复学时凭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和退伍证到校报到入学。教务科研处呈学院审核盖学院公章教务科研处收到材料后进行审核并开出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申请人向批准入伍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领取应征入伍
5、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2 份提出申请,附上应征入伍证原件验证交复印件 2份,我校录取通知书原件验证交复印件 2 份。教务科研处把其中一份材料寄回当地政府征兵办公室,另一份教务科研处存档。当地政府征兵办公室通知申请人领取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确认办理成功。由当地政府征兵办公室将所有材料寄往我校教务科研处或招生与就业工作处。教务科研处学籍管理人员在学信网上进行保留入学资格处理。审核通过5.学生申请退学工作流程教务科研处领导审批并盖部门公章。系部主管领导审核签署详细意见并盖系部公章。申请人在教务科研处网页下载或向所在系部领取广西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退学审批表2 份及广西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离校手
6、续表1 份。1.把审批表提交到教务科研处学籍管理人员统一提交学院领导审批并盖学院公章。2.在教务科研处领取离校手续表。1.教材科核查书本领取数量。2.财务处核查已交清学杂费后盖部门公章。班主任联系学生及其家长并填写详细的教育工作经过及签署意见。审核不通过把材料退回系部重新审核。学籍管理员根据退学审批表在教学管理系统中做退学异动,并在教育部学籍管理平台中注销学籍。审核通过审核不通过把材料退回系部重新审核。把退学审批表和离校手续表交回系部存档到相关职能部门办理离校手续后把离校手续表交回教务科研处存档。凭办理完成的退学审批表和离校手续表到保卫科办理户口转移手续6.应予退学的工作流程学生工作处领导签署
7、意见并盖部门公章。教务科研处领导签署意见并盖部门公章。系部领导审核签署详细意见并盖系部公章。班主任或辅导员联系学生及其家长,向学生及其家长通告学生的违纪情况和处理办法。 教务科研处学籍管理人员拟写退学请示文件提交学院办公室。1.教材科核查书本领取数量;2.财务处核查已交清学杂费后盖部门公章。系部及时填写应予退学申报表并附相关材料。填表时需详细表达对学生的思想教育过程以及和家长沟通情况。审核不通过审核不通过:把材料退回系部重新审核。学院领导经研究后审批。审核通过:教务科研处拟写退学决定文件提交院办,经学院领导审批,由院办印发退学决定书。系部到教务科研处领取退学决定存档并通告学生。学籍管理员根据退
8、学文件在教学管理系统中做退学异动,在教育部学籍管理平台中注销学籍。审核不过把材料退回系部重新审核。7.跟班试读工作流程备注:1.跟班试读期限为一学期,期限满后统一办理转专业手续,原则上只能转入跟班试读的专业;2.跟班试读原则上只能办理一次。招生与就业工作处审核并呈交院领导审批。1.到教材科核查领取书本数量;2.财务处核查已交清学杂费后盖部门公章。申请人到校报到后军训期间在教务科研处网页下载或向所在系部领取跟班试读申请表 2 份。 招生与就业工作处通知原录取系部领取审批结果。新生到招生与就业工作处领取新注册表,凭新注册表到跟班试读的系部报到注册。跟班试读系部进行专业指导;审核是否符合转专业条件;
9、签署详细意见并盖系部公章。原录取系部进行专业指导;审核是否符合转专业条件;签署详细意见并盖系部公章。系部把最新的学生数据及时反馈教务科研处,教务科研处及时更新学生在教务系统的专业信息。审核不通过原录取系(部)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工作。家长签署意见。审核通过8.转专业申请工作流程备注:1.大二、大三的学生原则上不可以转专业,若需转专业则需降级至大一。2.每个学生原则上仅限转专业一次,转专业涉及专业间课程学分对接问题,极可能影响转专业学生能否顺利升级或毕业,需慎重考虑。转入系(部)领导进行专业指导;审核是否符合转专业条件;签署意见并盖系部公章。转出系(部)领导进行专业指导;审核是否符合转专业条件;签
10、署意见并盖系部公章。申请人在第一学期放假前两周或第二学期开学后第一、二周在教务科研处网页上下载或向所在系部领取转专业申请表、成绩对比表提出申请各 2份。教务科研处主管领导审批并盖部门公章。申请表提交教务科研处学籍管理员进行学籍异动处理并存档。1.到教材科核查领取书本数量;2.财务处核查已交清学杂费后盖部门公章。班主任进行专业指导并签署详细意见。1.凭申请表复印件到转入系部报到,申请表复印件由系部存档;2.完成转入专业的相关课程学习和考核。3.未能按时完成教学计划全部课程而未能按时毕业则后果自负。审核不通过转出系部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工作同意审核不通过转出系部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工作不同意转出系部对
11、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工作。9.在校学生更改关键信息工作流程备注:关键信息指的是姓名、身份证号码和民族等个人信息。学生到教务科研处领取高等学校学生更改信息关键信息申请书2 份提出申请。入学后在派出所办理了更改关键信息手续的我院在校学生。教务科研处学籍管理人员审核材料,在学信网学籍管理平台提交更改申请部门领导审核后向教育厅寄出更改材料。教育厅审批,审核通过则由教育厅在学信网上更改关键信息。学生自备的材料有:学生准考证(丢失则可免)、身份证、户口本、派出所出具的户籍更改证明,以上材料均需带原件验证,交复印件 2 份。 材料不合格则退回,由申请人自行完善。教务科研处告知学生审批结果。材料不合格则退回,由申请人自行完善后再由教务科研处重新寄往教育厅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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