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0绿化养护项目(工作服)项目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项目编号:TAHP-2018-ZB-YY-211采 购 人:北京市西城区园林市政管理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二 一八年六月1目 录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邀请书 .2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5一 说明 .5二 磋商文件 .5三 响应文件的编制 .6四 响应文件的递交 .7五 磋商及评审 .8六 确定成交供应商 .10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12第四部分 评审标准 .17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20第六部分 合同 范本 .452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邀请书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受北京市西城区园林市政管理中心的委托就“绿
2、化养护项目(工作服)项目”的相关的内容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 采购,现邀请合格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磋商。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绿化养护项目(工作服)项目2.项目编号:TAHP-2018-ZB-YY-2113.采购人名称:北京市西城区园林市政管理中心4.采购人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右安门内西街 18-1号5.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6.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科丰桥东汽车博物馆东路盈坤世纪 G座 7077.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68011052-60068. 采购预算金额:73 万(大写:柒拾叁万元整)9.采购内容:工作服 10.分包情况:不分包;11.进口产品
3、采购情况:未获准采购进口产品。二、供应商资格要求: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近三年(2015 年 6月 15日起至 2018年 6月 25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信用中国”网站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查询到本单位不良信用记录。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4、、不接受联合体前来响应。3三、领取磋商文件时间及磋商文件发售时间:自 2018年 6月 15日 至 2018 年 6月 22日止,每天上午 9:00-11:00;下午 14: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四、磋商文件发售地点: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区科丰桥东汽车博物馆东路盈坤世纪 G座 707) 。五、磋商文件售价:500 元人民币,文件售后不退。六、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18 年 6月 26日上午 09时 30分(北京时间) 。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暨磋商时间:2018 年 6月 26日上午 09时 30分(北京时间) ,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
5、不接受。八、递交地点即磋商地点: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区科丰桥东汽车博物馆东路盈坤世纪 G座 702会议室) 。九、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十、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节能产品强制采购:所供应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供应商所供产品的品牌及型号必须为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清单中有效期内的产品,并提供证明文件,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文件被拒绝;(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所供应产品如被列入财政部与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节能产品目录或环境标志产品目录或无线局域网产品目录,应提供相关证明,在评审时予以优先采购;(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
6、业发展暂行办法 (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供应商企业类型声明函的供应商,其报价扣除参与评审;(4)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依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参加响应的监狱企业,视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审价格参与评审;(5)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范围内的项目,中小型企业供应商可以自由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采用担保、履约担保和融资担保;(6)进口产品管理:经论证可以采购进口产品,将在磋商文件中写明。但供应商应保证所供应产品已在中国关境内并已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若磋商文件中未写明允许采
7、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供应产品为进口产品,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文件被拒绝;(7)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依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42017141 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采购代理机构: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地 址 :北京市丰台区科丰桥东汽车博物馆东路盈坤世纪 G座 707电 话 :010-68011052-6006传 真 :010-68016679-8002
8、联 系 人 :潘虹印 开 户 名 :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开 户 行 : 工商银行北京分行成府路支行 账 号 : 0200095709200042855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2018年 6月 15日5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一 说明1、采购预算本项目预算金额为:采购预算金额:73 万(大写:柒拾叁万元整) ;2、相关费用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均无承担的义务和责任。确定成交单位后,按照原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 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文件的规定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成交服务费
9、。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付成交服务费。在响应文件中,供应商应提供成交服务费承诺书。供应商应在响应报价中对上述费用予以考虑不用单列报价。成交服务费将以现金、支票(北京地区)或汇票的方式进行收取。成交人如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办理,采购代理机构将没收其磋商保证金。二 磋商文件3、磋商文件构成要求提供服务的内容及报价须知、合同条件等在磋商文件中均有说明。磋商文件共六部分,内容如下: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邀请书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第四部分 评审标准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第六部分 合同范本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服务需求等。如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
10、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响应被拒绝。64、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5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认为有必要澄清的问题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5日前,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5日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磋商文件的修改、补充或更正,均以书面形式通知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采购人或采
11、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为使供应商准备报价时有足够的时间对磋商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响应,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决定是否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三 响应文件的编制5、报价范围及响应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供应商可对磋商文件中所列的所有服务进行报价,不得将一包中的内容拆开报价。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响应文件构成:供应商应完整地按磋商文件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响应文件。报价: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元报价。供应商的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只能有一个报价。6、磋商保证金6.1本项目磋商保证金为:本项目不设磋商保证
12、金6.2递交时间: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上午 10:00前到达下列采购人指定账户(在递交磋商保证金截止时间前到帐为有效保证金,请响应供应商充分考虑进帐时间)6.3磋商保证金形式:支票(北京地区)、保函、电汇等非现金方式(以转账形式递交磋商保证金的,须简要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开户行名称: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北京分行成府路支行 账 号:02000957092000428556.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7(一)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二)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三)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
13、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四)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五)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6.5磋商保证金的退还:成交人的磋商保证金,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人凭采购合同领取磋商保证金);未成交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于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7、报价有效期报价应在规定的磋商日后的 90 天内保持有效,报价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响应文件将做无效处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报价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报价。上述要求和答复将以书面形式作出。8、响应文件的签署
14、及规定供应商应准备响应文件正本 1份和副本 3份(A4 幅面),左侧装订。装订应牢固可靠,不易散落,不得采用活页式装订。采购人对因装订不牢造成的文件散失不负责任。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响应文件的正本须采用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编排目录及页码,响应文件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本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响应文件封面处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授权代表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附后),并将其附在响应文件中。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本人或授权代表本人签字或签章后才有效。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
15、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本磋商文件中所要求的公章是指行政公章,加盖合同专用章、报价专用章等非行政公章的响应文件无效。8四 响应文件的递交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送达响应文件时,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及响应文件电子版分开密封。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密封装在单独的信封中,且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响应文件电子版单独的信封中,且在封面标明“响应文件电子版”字样(注:电子版文件规定存储载体为只读光盘或 U盘)。电子版文件不退。所有信封上均应:(1)标明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和“在 年 月 日 午 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2)在信封的封装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3)信封上还应写明供应商名称和地
16、址,以便若其报价被宣布为“迟到”报价时,能原封退回。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响应文件的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10、响应文件送达截止期:(1)供应商应在邀请中规定的响应文件送达截止日期和时间内,将响应文件递交到指定地点。(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磋商文件延长响应文件送达截止日期和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受截止日期和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和时间。(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本须知规定的响应文件送达截止日期和时间后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五 磋商及评审11、送达响应文件采购人、
17、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邀请的规定,在响应文件送达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预先确定的地点组织磋商活动,并邀请所有供应商代表参加。供应商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同时授权代表须持有书面的 “法人代表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章)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12、组建磋商小组9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评审专家三人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的人数不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13、响应文件的初审磋商小组将审查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
18、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在详细评审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磋商小组要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报价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实质性条款、条件和需求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报价。实质性响应条款以“”形式在磋商文件成交注。不满足实质性条款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视为无效。磋商小组决定报价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报价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报价。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文件及
19、报价将被视为无效: (1) 在响应文件送达截止日期和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2)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3)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14、响应文件的澄清在评审期间,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且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本人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15、磋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服务方案、价格和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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