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科 毕业 论文 (设计 ) (二零 届) 上市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信息披露研究 所在学院 专业班级 会计学 学生姓名 学号 指导教师 职称 完成日期 年 月 I 摘 要 自从 1999 年中国证监会要求上市公司在财务报告中披露“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以来,非经常性损益信息 引起了上市公司和投资者的足够重视。非经常性损益是上市公司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以及虽与生产经营相关,但却不能产生持续、稳定的收益。在我国,非经常性损益的研究相对较晚,由于制度的不完善,人为操纵的空间较大,一些企业特别是上市公司利用非经常性损益项目调节利润,粉饰业绩,大大降低了会计信息的质量。同时由于股市退市风险制度
2、的存在,使得非经常性损益成为盈余管理的重要目标。本文选取宁波市上市公司 2009 年年报,对其中非经常性损益信息披露情况加以研究,分析非经常性损益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试图提出一些见解,以期能为以后 的决策提供有用的信息。 关键词: 上市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列举法;表内披露 II Abstract Since 1999, the CSRC requires listed companies to disclose “net profit after deducting Non-recurring profit and loss” in financial reports , Non-recurr
3、ing profit and loss information attracted enough attention among listed companies and investors. Non-recurring profit and loss is profit that ocurred in listed companies which is not derectelly related with production and although directelly related with proproduction, can not produce sustained and
4、stable income for company. In our country, some research about Non-recurring profit and loss developped relatively late, because the system is imperfect, space of manipulation is lage, some companies, especially listed companies using non-reocurring items adjust profits, thus reduce the quality of a
5、ccounting imformation. At the same time, because the existence of stock market delisting risk, makes Non-recurring profit and loss become important objectives of earnings management. This paper selected the annual report dataset of listed companies of Ningbo city in 2009, doing the research of discl
6、osure Non-recurring profit and loss, analysising the problems in disclosing Non-recurring profit and loss, trying to put forward some advice, hoping to provide useful imformation for future research. Keywords: Listed Companies; Non-recurring Profit and Loss; Enumeration Method; Table Disclosed目 录 1
7、非经常性损益的含义 .2 1.1 国外有关非经常性损益的概念 .2 1.2 国内有关非经常损益的规定 .3 1.3 中外对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对比分析 .4 2 非经常性损益的内容及 披露要求 .6 2.1 非经常性损益的内容 .6 2.1.1 国外非经常性损益内容的相关规定 .6 2.1.2 国内非经常性损益内容的历次变化 .6 2.2 非经常性损益的披露要求 .9 2.2.1 国外对非经常性损益信息的披露要求 .9 2.2.2 国内对非经常性损益信息的披露要求 .10 3上市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信息披露情况 .12 3.1 上市公司对非经常性损益信息披露的理解 .12 3.2 基于宁波市上市公司
8、 2009年非经常性损 益信息披露项目分析 .13 3.3 ST波导 2009年非经常性损益信息披露分析 .17 3.4 上市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 .18 4 改进非经常性损益信息披露的政策建议 .20 4.1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20 4.2 采用含义界定与列举法结合方式披露非经常性损益 .20 4.3 表内披露非经常性损益信息 .21 4.4 企业内部加强对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核算 .23 参考文献 .24 致 谢 .25 1 经常性收益是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频繁发生的收益,这部分收益占企业总收益的绝大部分,通过对企业经常性收益进行分析,可以评价企业经营管理者的业绩,估计企业
9、在市场上的竞争能力,预测企业未来发展的盈利能力和潜力;而非经常性损益具有一次性、偶发性的特征,无法预测其是否会发生,是否会重复发生,何时发生,不能通过其预测企业未来的发展前景。由于股市退市风险制度的存在,上市公司利用盈余管理进行利润调控达到扭亏为盈的现象日趋频繁。因此对非经常性损益信息进行充分披露一方面有利于投资者及会计报告使用者正确阅读和理解会计报表,从 而做出合理的投资决策,减小投资带来的风险,另一方面有利于完善会计报表附注,为进一步与国际会计准则接轨奠定基础。 正因为如此, 1999 年 12 月 8 日,中国证监会在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 年度报告的内容与
10、格式中首次提出了非经常性损益的概念,并且要求上市公司在“主要财务数据与指标”中披露“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并且同时披露所扣除的项目及涉及的金额。但由于此次规定对非经常性损益的界定过于含糊和笼统,在实际过程中给上市公司留下了很大的利润操作空间。于是 2001 年 4 月 25 日中国证监 会颁布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 1 号 非经常性损益,对非经常性损益做了进一步的界定,但从具体执行的结果来看,存在上市公司根据自己企业的实际情况随意增加或减少非经常性损益的情况。 2004 年 1 月 15 日,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 1 号,对“非经常性损益
11、项目”的内涵和外延做了更为清晰的界定,并且明确只有 14 种项目属于这一概念,以此要求上市公司正确、规范和充分披露非经常性损益的内容及金额。虽然此次回答对非经常性损益的内容做了更加具体明确的规定,但由于列举法并不能穷尽上市 公司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全部情况,还是存在一些问题。于是, 2007 年为了配合新企业会计准则的的实施,中国证监会颁布修订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 1 号 非经常性损益 (以下简称问答第 1 号 )中将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增加到了 15 项,其中新增加 5 项,剔除原有的 4 项。 2008 年 11 月 16 日,中国证监会发布消息说,为保证上市公司、拟首次公
12、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公司和其他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的财务信息披露质量,中国证监会对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 1 号一非经常性损益 (2007 修订 )进行了修订,并 改称“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 (以下简称公告第 1 号 ),要求上市公司自 2008 年 12 月 1 日起执行,拟上市公司自公告之日起执行,在编制 2008 年度财务报告时应按照公告要求披露非经常性损益。从规范问答历次的制定与修订过程可以看出,证监会对上市2 公司利润确认方法给证券市场带来的影响方面还是给予高度的关注。 同时各国对非经常性损益相关问题的研究主要表现在非经常性损益与企业盈余管理方面的分析。
13、Co11ins, Maydew 和 Weiss 对 1953 年至 1993 年共 41年美国股票市场的研究发现,非经常性损益 在利润中所占比例的提高会引起利润与股票价格的相关性下降,净资产与股票价格的相关性提高。 Ballas 以 1980年至 1990 年英国股票市场的数据为样本,考察了例外项目 (Exceptional Items)和非常项目 (Extraordinary Items)在股票定价中的作用,发现有证据表明,特殊项目有正的经济价值,其资本化的比率与经营利润相比没有显著不同。 本文拟对非经常性损益的界定、内容和披露要求作国内与国际的比较分析,同时运用统计、举例说明、图表分析和案
14、例分析的方法对我国上市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信息披露情 况进行分析,揭示出披露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规范意见。 1 非经常性损益的含义 1.1 国外有关非经常性损益的概念 美国会计准则委员会在 1973 年第 30 号意见书 (APB Opinion 30)中将非常项目定义为非经常的和非正常的交易和事项。其中非经常 (infrequence of occurrence)是指考虑到企业经营所处的环境,在可预见的未来不能合理地预计其发生的可能性。非正常是指考虑到企业所处的环境,具有高度的反常性,并且与企业日常的典型的经营活动不相关或仅仅是偶然相关,在界定交易和事项是否属于非 常项目时这两个条件缺一不
15、可 (刘晓静;王富炜, 2006)。在对非经常性损益定义时,美国会计准则委员会充分考虑了企业经营所处的环境,结合各企业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因为一个事项对某一企业来说可能是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但是对另一企业来说也许就是经常性损益项目,例如对制造业企业来说金融资产的处置损益就属于非经常性损益,但是对于证券投资机构或者其他特定金融企业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所取得的投资收益就可以不作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进行披 露,只要在报表附注中加以说明即可。但是自从美国发生 911 恐怖袭击事件以后,美国相关财务委员会对非常项目
16、如何处理产生了很大争议,对 30 号意见书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的实践性和有用性产生了质疑。 英国会计准则委员会 (FASB)在 1974 年发布的第 6 号标准会计实务公告中3 对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做了如下定义: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之外的事项和交易所产生的主要项目,并且不会经常或固定的发生 (赵璐;范依依, 2006)。但在 1992年颁布的第 3 号财务报告准则 (FRS3)中又将非经常性项目定义为异常项目,其中异常项目包括非常项目 (extraordinary items)和例外项目 (exceptional items),非常项目指性质高度异常的重大损益项目,该项目因企业日常业务活动以外的交易或
17、事项产生,并预期不会再发生 (张胜;于富生, 2008)。 1993 年的时候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 (IASB)在 IAS 8 中对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如是定义:由明显区别于企业正常经常活动的事项或交易所产生的收益或损失,不会经常或定期发生的非常项目。而在美国发生 911 事件之时, IASB 方面也正在从事如何消除非常项目的工作,试图寻找一种更合适的方式将信息呈现在格式化的 损益表中,在这之后的 2005 年,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对 IAS 8 的内容进行了修订,将其中非常项目的概念删除,并采用了与英国会计准则委员会相近的标准对相关单独项目进行披露。他们认为,由主体面临的正常经营风险而产生的非常项目
18、不应成为在损益表中单独披露的理由,并决定交易或其他事项在收益表中如何列报的应当是其性质或功能,而非发生的频率 (刘晓静;王富炜, 2006)。 1.2 国内有关非经常损益的规定 分析了相关文献资料之后发现,我国目前的政策法规对非经常性损益的规定主要体现在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告规范中,因此对非经常性损益的定 义大多是引用了证监会的规定 (王 棣华 ; 张小苓 , 2010)。截止 2008 年 10 月,中国证监会对非经常性损益的含义一共做了两次规定和三次修订。其中首次提到非经常性损益概念是在 1999 年 12 月 8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格式准则第
19、 2 号 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中。将非经常性损益定义为:公司正常经营损益之外的一次性、偶发性损益 (黎宏, 2006)。 由于此前对非经常性损益的定义过于笼统和含糊, 2001 年 4 月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 1 号 非经常性损益中对非 经常性损益做了如下规定:非经常性损益是指公司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以及虽与生产经营相关,但由于其性质、金额或发生频率,影响了真实、公允地评价公司当期经营成果和获利能力的各项收入、支出 (陈艳秋;朱靖 , 2009)。 修订后的定义不再单纯以损益发生的频率作为划分正常性与非经常性损益的标准 , 开始强调损益与经营业务的关系 与经营业务
20、无直接关系的损益 ,4 或者与经营业务有关 , 但影响正常盈利能力的真实性与公允性的收入与支出。 该定义将 “ 准确考核上市公司盈利能力 ” 的理念融入其中 , 将与经营业务有关但影响准确评价企业 获利能力的损益列入其中 , 防止投资者错误地理解 “ 正常性损益 ”, 弥补了初次定义的缺陷。 2004 年 1 月 15 日,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 1 号 非经常性损益 (2004 修订 )中,对非经常性损益的内涵和外延做了更为清晰的界定,指出非经常性损益是公司发生的与经营业务无直接联系,以及虽与经营业务相关,但由于其性质、金额或发生频率,影响了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
21、正常盈利能力的各项收入、支出。 2007 年 2 月,为了更好配合新会计准则中规定的变化,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颁布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 规范问答第 1 号 非经常性损益(2007 修订 ),对非经常性损益的定义进行了修订:非经常性损益是指公司发生的与主营业务和其他经营业务无直接联系,以及虽与主营业务和其他经营业务相关,但由于该交易或事项的性质、金额和发生频率,影响了正常反映公司经营、盈利能力的各项交易、事项产生的损益。 2008 年 11 月 16 日,中国证监会发布消息,为保证上市公司、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公司和其他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中国证监会对公开发行证券的公
22、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 1 号 非经常性损益 (2007修订 )进行了修 订,并改称“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 公告第 1 号中对非经常性损益作出如下定义 :非经常性损益是指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以及虽与正常经营业务相关,但由于其性质特殊和偶发性,影响报表使用人对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做出正常判断的各项交易和事项产生的损益 (王 棣华 ; 张小苓 , 2010)。 从非经常性损益概念的历次修改中,非经常性损益从最初的笼统定义到后来的全面概括,甚至想从定义中囊括住所有可能发生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不难看出,中国证监会对非经常性损益信息披露问题的重视程度,同时也说明了我国证券
23、市场的不断完善,正一步步的走向成熟。 1.3 中外对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对比分析 从以上对非经常性损益定义中可以看出,国外在对非经常性损益进行分析时,更加看重的是某一事项发生的性质和频率,性质特殊是考核会计人员职业判断能力,它只是暗含与正常经营业务相比具有特殊性。美国将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在收入和费用计入净损益,而不是构成权益变动或综合收益,英国则5 更加强调事项发生的频率,预期发生的非经常性损益不会再发生。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则比较看重事项的性质或功能,不是频率。他们对会计人员要求有比较高的职业判断能力。相反在我国,由 于资本市场发展相对较晚,考虑到实际,头几次在对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定义时,不仅从
24、性质、频率上对其做了界定,同时将金额也列为判断标准之一,但是对于重要性也即金额来说,只不过是一个虚的标准,因为对于金额来说企业完全可以把一个金额比较大的非经常性收益分解成若干个小金额的收益,而规定中对小金额的收益是否要披露并没有做明确的要求,因此给上市公司一定的利润操作空间,于是在 2008 年新修订的公告中取消了金额对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判断的限制,更主要从性质和频率方面并结合实际对非经常性损益项目进行判断。对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严格界定, 一方面引导企业集中精力发展主营业务,控制上市公司利用非经常性损益进行利润粉饰,另一方面也为投资者提供更多有用的财务信息,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使得我国资本市场朝
25、着可持续发展的道路走下去。 6 2 非经常性损益的内容及披露要求 2.1 非经常性损益的内容 2.1.1 国外非经常性损益内容的相关规定 美国会计准则委员会在 1973 年的 APB30 号中对可能被列为非常项目的事项做了一定的举例,如地震、火山爆发等,并提出了“债务人在债务重组中的利得”等五个必须列入非常项目的事项,同时也在第 110 条中指出了不应该被确认为非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因为性质和可能经常发生,下列项目不应该被列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应收账款、存货、租出设备和无形资产的注销;外汇兑换损益;处置分支机构损益;使用的已废弃设备、工厂的销售损益;罢工的影响;长期合同的调整损益 (奉梅;周春
26、宇, 2010)。” 由于 FRSB 对非常项目的定义非常宽泛,以致无法对非常项目进行定义。国际会计准则在 1993 年 IAS8 中对非常项目做了如下举例: 资产被没收,地震或其他自然灾害。但由于后来披露法则的改进, IASB 开始禁止非常项目从收入报表和 财务报告中区别分类 (杨红亮, 2007)。 2.1.2 国内非经常性损益内容的历次变化 表 1 内容对比 2008 版本 2007 版本 2004 版本 ( 一)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一)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一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产生的损益; (二)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二)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二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三)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定量持续享受政府补助除外; (三)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三 )各种形式的政府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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