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新会区 2018 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序号 工作任务 具体要求 牵头及责任单位1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政府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政策,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应及时公开,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2 制定出台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政策文件,要 对公开相关信息作出明确规定,使政策执行更加阳光透明。各镇(街、区),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负责3 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优化,做好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推动政府部门依法全面规范履职。区编办牵头,各镇(
2、街、区),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负责4进一步推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对社会广泛关注、关系国计民生的建议和提案,承办单位原则上要在区政府门户网站“ 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栏目公开答复全文。区委区府办公室牵头,各镇(街、区),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负责5 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信息公开机制。 区发展改革局负责6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多渠道全方位及时公开综合监管和检查执法信息,提高监管效能和公正性,增强监管威慑力和公信力。 各行政执法单位负责 2 序号 工作任务 具体要求 牵头及责任单位7 分批制定政府数据年度开放计
3、划,依托全市政府数据统一开放平台“ 开放江门”优先开放群众关注度高的重点领域数据集、数据接口和数据应用。区经济信息和商务局牵头,各镇(街、区),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负责8认真落实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抓紧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落实举措和工作要求。 结合实际选 取本地区本行业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建设项目,突出做好中标结果公示、合同订立及履行情况、征收土地方案、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等信息的公开工作。区发展改革局、区经济信息和商务局、区环保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农林局、区卫生计生局、新会国土资源分局分别负责9认真落实公共资源配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抓
4、紧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落实举措和工作要求。依法做好公共 资源交易公告、资格审查结果、交易过程信息、成交信息、履约信息以及有关变更信息的公开工作。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新会国土资源分局、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区公资办分别负责10 构建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为枢纽的公共资源交易数据共享平台体系,推动实现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透明化。 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11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认真落实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抓紧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落实举措和工作要求。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5、区环保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文广新局、区卫生计生局、区安全监管局、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区体育局、区气象局、区扶贫办分别负责 3 序号 工作任务 具体要求 牵头及责任单位12 区级政府及其部门务必在今年内实现全面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区财政局牵头,各镇(街、区),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负责13 按照上级统一部署,推动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 区财政局负责14进一步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社会救助托底保障、食品安全、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调查处理等信息公开,注重运用技术手段实现公开的信息可检索、可核查、可利用。区扶贫办、区民政局、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区环保局分别负责15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围绕重
6、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纳入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持续加以推进;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中公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区编办、区发展改革局(区物价局)、区科技局(区知识产权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环保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区安全监管局、区质监局、区审计局、 、区卫生计生局、新会国土资源分局、区文广新局、区农林局(区扶贫办)、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新会公安分局、区旅游局、区行政服务中心、区税务局、区公资办分别负责 4 序号 工作任务 具体要求 牵头及责任单位16牢牢把握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根本要求,聚焦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深化
7、基础性关键领域改革、大力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扎 实推进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积极扩大消费和促进有效投资、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等重大部署,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17加强制度建设,落实信息发布的主体责任,特 别是对涉及企业发展和民生问题的重要政策,文件起草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好“ 第一解读人”职责,通过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接受媒体采 访等方式,深入解读政策背景、重点任务、后续工作考虑等,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18按照“谁起草、 谁解读”的原则,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 解读材料同步组织、 同步审签、 同步部署。
8、 对以政府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牵头起草部门上报代拟稿时要将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审定的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一并报送。对政策性和规范性文件,牵头起草部门要通过图解、 视频等形式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把政策解释清楚、宣 传到位。19 对一些专业性较强的政策,牵头起草部门要注重运用客观数据、生动实例等,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把政策解释清楚,避免 误 解误读。各镇(街、区),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负责20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围绕稳定市场预期加强政策解读重点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 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相关政策措施的解读工作,密切关注市场预期变化,把握好政策解 读的节奏和力度,主 动引导舆论
9、,为推动政策落实营造良好环境。区金融局、区扶贫办、区财政局、区环保局等有关部门牵头,各镇(街、区),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负责 5 序号 工作任务 具体要求 牵头及责任单位21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特别是涉及经济社会重大政策、影响党和政府公信力、冲击道德底线等方面的政务舆情,做到及 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区委宣传部牵头,各镇(街、区),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负责22做好就学就医、住房保障、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食品药品安全、养老服务等民生方面的热点舆情回应,准确把握社会情绪, 讲清楚问题成因、解决方案和制约因素等,更好引导社会预期。区教育局、区卫生
10、计生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安全监管局、区三防办、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区民政局分别负责23 建立完善与宣传、网信、公安、通信管理等部门的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提高政务舆情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区委区府办公室、区委宣传部、区经济信息和商务局、新会公安分局负责24切实落实政务舆情应对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政务网络舆情监测、研判、回 应工作机制,确保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 处置、有效回应。要组织专门力量对涉及本单位有关网络舆情实施动态监测,重点加强对重要政策文件出台可能引发舆情风险的分析研判,做到主动介入、提前 预警、分 类处理。稳妥做好突发事件舆情回应工作,及时
11、准确发布权威信息。各镇(街、区),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负责25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围绕社会重大关切加强舆情回应开展政务舆情应对工作效果评估,建立问责制度, 对重大政务舆情处置不得力、回应不妥当、报告不及时的涉事责任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要予以通报批评或约谈整改。区委区府办公室、区委宣传部负责 6 序号 工作任务 具体要求 牵头及责任单位26 进一步完善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 区编办负责27根据“放管服 ”改革等情况,及时通过省网上办事大厅事项目录管理系统调整本部门权责清单,逐项编制各项行政权力事项办事指南,并及时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网上办事大厅对外公开。区编办、区法制局、区经济信息和商务
12、局、区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负责28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 政务服务”工作的指 导意见(国发201655 号)要求,借鉴推广“不见面审批”等典型经验和做法,不断创新服务方式,优化营商环境,为市场主体添活力,为人民群众增便利。29 及时公开“互 联网+ 政务服务”有关政策的落实情况及 阶段性成果。30 公开网上办事大厅服务事项清单,推动更多事项在网上办理,实现办事材料目录化、标准化,让群众办事更明白、更便捷。区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各镇(街、区),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负责31 结合“数字政府 ”改革建设 ,大力推广统一申办受理平台和统一身份认证,推动政务服务“一网通
13、 办”“全国漫游”。 区经济信息和商务局牵头,各镇(街、区),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负责32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建立完善网民留言、咨询的受理、转办和反馈机制,及时处理答复,为群众提供更好服务。各镇(街、区),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负责 7 序号 工作任务 具体要求 牵头及责任单位33加强实体政务大厅建设管理,推动线下线上融合, 统筹服务资源, 统一服务标准,理顺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调,群众和企 业必须 到现场办理的事项力争“只进一扇门 ”、“最多跑一次 ”。34 公布区政府“ 一次办” 事项 清单和办事指南。35 推广“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模式,实行统一受理、一表填
14、报、后台分 办。36加强实体政务大厅软硬件设施配备,优化力量配置,做好人员、 设施、经费保障,结合群众办事需求灵活设立综合窗口,避免不同服务窗口“ 冷热不均”现象。37提升实体政务大厅服务能力建立完善激励约束制度,加强工作人员管理, 严肃纪律作风, 规范服务行为,切实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38 开展办事服务信息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公开的办事服务信息是否准确规范、与实际工作是否一致等,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区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各镇(街、区),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负责39 围绕深化“放管服 ”改革,及时公开企业开办时间、建筑施工许可审批时间再减少一半的相关举措、工作进展、改革成效等情况。 区工商局
15、、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分别负责40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优化审批办事服务清理并公开群众和企业办事需要提供的各类证照、证明材料,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区编办、区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各镇(街、区),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负责 8 序号 工作任务 具体要求 牵头及责任单位41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办事指南之外不得增加其他要求;办事条件发生变化的事项,应在完成审批程序后 1 个工作日内公开变更后的相关信息和具体实施时间。42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优化审批办事服务 实行网上办事大厅与实体政务大厅办事服务信息同源管理,建设和使用统一的咨询问答知识库、政务服务资源库,确保 线上线下办事服务信息内容
16、准确一致,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区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各镇(街、区),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负责43 认真落实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国办发2017 47 号),优化考评体系,继续做好常态化抽查通报。 区委区府办公室、区经济信息和商务局负责 44 不断提高政府网站管理服务水平。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丰富信息资源, 强化信息搜索、办事服务等功能。45 严格政府网站开办整合流程,规范政府网站名称和域名管理。46 大力推进政府网站建设集约化,建立健全站点建设、内容发布、 组织保障等体制机制。区委区府办公室、区经济信息和商务局牵头,各镇(街、区),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负责 47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强化
17、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加强我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维护管理,完善功能、规范应用。 区经济信息和商务局负责 9 序号 工作任务 具体要求 牵头及责任单位48推进政府网站部署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完成门户网站相关改造工作,新建的政府网站要全面支持互联网协议第六版。组织开展公共信息资源开放试点工作,依托政府网站集中统一开放政府数据,探索制定相关标准规范,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49 完善政府网站安全保障机制,做好防攻击、防 篡改、防病毒等工作。50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建立健全政府网站用户信息保护制度,确保用户信息安全。区经济信息和商务局牵头,各镇(街、区),区政府各部门
18、、各直属机构负责51 充分发挥政务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 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区委区府办公室、区委宣传部、区经济信息和商务局牵头,各镇(街、区),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负责52按照“谁开设 、谁管理”的原则,落实主体责任, 严格内容 审查把关,不得 发布与政府职能没有直接关联的信息,信息发布失当、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及时整改。 各镇(街、区),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负责53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用好“两微一端”新平台加强“两微一端 ”日常监管和 维护, 对维护能力差、关注用户少的可关停整合。区委区府办公室、区委宣传部、区经济
19、信息和商务局牵头,各镇(街、区),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负责 10 序号 工作任务 具体要求 牵头及责任单位54针对群众反映的政务热线号码过多、接通率低、缺乏统一管理等问题, 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要进行全面清理,加快整合各类政务热线电话,年底前将清理整合情况报区委区府办公室转报市府办公室备案。55整合各类政务热线电话 除紧急类热线和因专业性强、集成度高、咨询服务量大确需保留的热线外,其他的原则上要整合到统一的热线平台,实行集中管理、统一受理、按 责转办、限时办结,努力做到“一号对外”、 “一站式服务”。加强政务热线日常值守和督办考核,提高热线服务水平。区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各镇(街、区),区政府各
20、部门、各直属机构负责56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公报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 22 号)要求,在办好政府公报纸质版的基础上,加快政府公报电子化进程,推进政府公报数据库建设,有序开放政府公报数据。区委区府办公室牵头,区经济信息和商务局、区档案局配合57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规范有序开展政府公报工作完善各部门为新会区人民政府公报提供文件工作机制。推行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文件由本级政府公报统一发布制度。区委区府办公室牵头,各镇(街、区),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负责58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出台后,各镇(街、区),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要调整完善相关配套措施,严格落实新条例各项规定,做好衔接过渡工作。对照新条例要求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未公开的要及时向社会公开。区委区府办公室牵头,各镇(街、区),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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