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wenke99.com/d-6615563.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不扣费)。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 2: 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3: 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本文(听证会报告书2页.doc)为本站会员(晟***)主动上传,文客久久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文客久久(发送邮件至hr@wenke99.com或直接QQ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交通行政处罚案件听证会报告书案号:冀石听报字第1号案由汪金炉违章在公路挡墙建设房屋案听证主持人李四记录人陈三听证会基本情况摘要:(详见听证会笔录,笔录附后) 汪金炉及其代理人对事实及证据无异议,但认为罚款数额过高。所附证据材料清单种 类证 据 名 称规 格数 量当事人陈述询问笔录16K1勘验笔录勘验检查笔录16K1听证会结论及处理意见: 调查人员认为汪金炉违法建房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其行为已经违反交通行政管理秩序,依公路法第46条、56条、77条、81条,河北北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第7条、8条之规定,拟给予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自行拆除。汪金炉及其代理人提出罚款数额过高,调查人员认为罚款1万元是在法律规定的幅度内,且与其违法后果基本一致。我们同意调查人员意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