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发性流产诊治的专家共识作者:中华医学会妇产科学分会产科学组选自:中华妇产科杂志2016年1月第51卷第1期第3-9页关于复发性流产(recurrent spontaneous abortion,RSA)的定义,美国生殖医学学会的标准是2次或2 次以上妊娠失败;英国皇家妇产科医师协会(Royal College of Obstetricians and Gynaecologists,RCOG)则定义为与同一性伴侣连续发生3次或3次以上并于妊娠24周前的胎儿丢失;而我国通常将3次或3次以上在妊娠28周之前的胎儿丢失称为复发性流产,但大多数专家认为,连续发生2次流产即应重视并予评估,因其再次出现流产的风险与3次者相近1-4。RSA病因复杂多样且缺乏特异性临床表现,在病因诊断过程中需要针对性进行一系列的筛查,此外,对RSA的部分治疗措施尚存在争议。为满足临床工作的需要,中华医学会妇产科学分会产科学组特别制定RSA诊治的专家共识。因国内相关研究资料有限,尤其是缺乏大样本随机对照试验等循证医学证据的支持,本专家共识以美国生殖医学学会及RCOG发布的“RSA诊治指南”为基础,同时结合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