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幸福生活守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了使夫妻双方恩爱有加,和谐相处,心情愉快,共同繁荣家庭,特制定本守则。第二条 夫妻双方按照本守则严格执行。第二章 分工第一条 本着男主外女主内的原则,丈夫为家长,对家庭繁荣承担主要责任。家庭重大事项(如固定资产投资、家庭发展规划、大额资金支出等)丈夫享有决定权,妻子享有提议权。家庭一般事项(如日用物品添置、衣物采购、小额资金支出、家庭琐碎小事等)妻子享有决定权,丈夫享有建议权。第二条 家务由双方共同承担,原则上分工为:丈夫负责打扫、洗碗、修理及所有重活,妻子负责整理、洗衣、买菜做饭、交费及所有细活。第三条 涉及孩子的事项另行制定守则,共同遵照执行。第三章相处第一条要接受对方的缺陷,永远不要互相“挑毛病”,不要试图互相再教育,不要互相批评,尤其是有旁人在场时更不要如此。但当对方有错时,要委婉提出,让对方勇于改进,双方互相进步。要有礼貌,决不能作威作福、好为人师、抱怨指责、指使别人。第二条学会互相尊重,虚荣心,攀比心要控制在30%以下,不得批评对方的外貌,不得批评对方不会赚钱或不会持家。只记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