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资助贫困生实施方案为保证学校家庭困难学生不因经济问题而失学,促进义务教育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强组织领导1、成立资助贫困生管理工作小组;保证资金及时支付;建立贫困生档案;组织申报工作。2、学校在校长领导下,由专人负责资助贫困生工作,成立由学生家长和教师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负责贫困生的申请和初审,研究拟定受资助学生名单和资助形式。二、资助对象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三、资助资金的使用原则和救助条件A、资助资金使用原则:用于老、弱、病、残子女救助,用于特困户子女救助。B、享受资助资金的学生的基本条件: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守法律、社会公德和校规,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勤奋好学。2、确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未入学、辍学或即将辍学的学生。3、下列情况学生,优生资助:(1)残疾学生。(2)父母一方死亡,离异的单亲贫困家庭子女。(3)低保或特困家庭子女。(4)因受灾、疾病等原因导致家庭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家庭子女等。四、资助申报、审批程序1、贫困生每年核定一次。申请资助的学生一般于学年开学初,由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