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承诺件 承诺办结时限:5 个工作日)一、编号:09-04-004二、政策依据1、财政部、教育部、银监会关于大力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通知(财教2008196号)2、四川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试行办法(成办函2009145号文件转发)3、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 贷款工作的通知 (成教计200919号文件转发)三、服务对象、条件和范围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发放 对象是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学生。2、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必 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 监护人)户籍均在 锦江区;(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3)已被根据国
2、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 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4)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 间完成学 业所需的基本费用。3、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家庭 应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无不良信用记录;(2)经济困难一般应符合以下基本特征之一:农村 贫困户 和城镇低保户;孤儿及残疾家庭;无稳 定收入的 单亲贫困家庭;父母一方或双方失业的家庭;遭受重大灾害,造成严重损失,无力 负担学生费用;家庭成 员患有重
3、大疾病;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年 现金 总收入低于8000元的家庭;其他 贫困家庭。四、贷款对象需提供的材料1、新生提供录取通知书,在校生提供大学学生证;2、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 人)的身份证、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 2份;3、如在校生户籍已转入学校所在地的,需提供转入前户籍 归属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五、办理流程提出申请 公示初审 复审1、提出申请。申请人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公共服务站提交相关 资料,并填写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2、初审。社区公共服务站在收到相关资料5个工作日内,对借款人的贷款资格、申请材料等进行审核,并会同社区居委会 实地考察借款人的家庭
4、状况。3、公示。社区公共服务站将申请人的相关情况在社区公告栏进行为期3日的公示,无异议的在申请表上加盖审批专用章, 连同所有资料交至区学生 资助中心(设在区教育局)。4、复审。区学生资助中心进一步核实学生所就读的高校是否在本 贷款政策所涵盖的范围之内,复审通过后,通知借款学生办理贷款手续并告知社区公共服 务站。七、表格规范样本: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适用于新生);2.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适用于在校生)。3、农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公示(直接以 申请表张榜公示)附表1*市 /自 治 州 *区 /县*借 款 学 生 姓 名 *身 份 证 号 码 年 月*户 籍
5、所 在 地 省 /自 治 区 /直 辖 市*现 详 细 住 址 省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区 /县*毕 业 中 学*家 庭 电 话 移 动 电 话*共 同 借 款 人 姓 名 *证 件 类 型*户 籍 所 在 地 省 /自 治 区 /直 辖 市*家 庭 详 细 地 址 省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区 /县*工 作 单 位*家 庭 电 话*高 校 名 称 *专 业 *年 级*学 校 类 别 1 *学 校 类 别 2*申 贷 原 因 详 细 原 因*申 请 贷 款 金 额( 元 ) *申 请 期 限( 年 )*申 请 学 年 至 学 年 *高 校 要 求报 到 日 期 年 月 日学 生
6、签 字 : 签 字 日 期 : 年 月 日审 查 意 见 :经 办 人 签 字 :经 办 人 签 字 : 签 字 日 期 : 年 月 日审 查 意 见 :经 办 人 签 字 :经 办 人 签 字 : 签 字 日 期 : 年 月 日国 家 开 发 银 行生 源 地 信 用 助 学 贷 款 申 请 表 (适 用 于 新 生 )*省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申 请 类 型 : 新 生 申 请借款人信息*出 生 年 月市 /自 治 州 区 /县*邮 政 编 码*邮 政 编 码市 /自 治 州 居 民 身 份 证 军 人 身 份 证 武 警 身 份 证区 /县宿 舍 电 话*证 件 号 码*职 务
7、*邮 政 编 码市 /自 治 州 中 央 部 属 高 校 省 属 院 校 地 市 级 院 校 普 通 高 校 高 等 职 业 学 校就学信息共同借款人信息*与 借 款 人关 系市 /自 治 州申请贷款情况 因 病 致 困 因 灾 致 困 劳 动 力 少 , 无 稳 定 收 入 其 它借 款 学 生 、 共 同 借 款 人 情 况 属 实 , 同 意 推 荐 。 ( 加 盖 公 章 ) 借款人签字借 款 人 签 字 确 认 :资 格 审 查 部 门 : 村 委 会 ( 居 委 会 ) / 乡 镇 ( 街 道 ) 民 政 部 门说 明 :1.标 有 “*”的 数 据 项 为 必 填 项 。2.本
8、表 是 符 合 条 件 的 家 庭 经 济 困 难 的 普 通 高 校 新 生 , 入 学 前 在 户 籍 所 在 地 向 国 家 开 发 银 行 申 请 助 学 贷 款 的 申 请 表 。 申 请 学 生 须 如 实 填 写 各 类 信 息 。借 款 学 生 符 合 生 源 地 信 用 助 学 贷 款 申 请 条 件 , 经 资 助 中 心 审 议 , 同 意 其 申 请 贷 款 。 ( 加 盖 公 章 ) *性 别10.村 委 会 ( 居 委 会 ) 或 乡 镇 ( 街 道 ) 民 政 部 门 审 查 意 见 , 须 经 办 人 签 字 并 加 盖 公 章 。3.借 款 学 生 户 籍 所
9、 在 地 应 与 资 助 中 心 所 在 地 一 致 ; 借 款 人 必 须 是 已 被 国 家 教 育 主 管 部 门 认 定 的 普 通 高 校 或 高 等 职 业 学 校 正 式 录 取 , 并 取 得 真 实 、 合 法 、 有 效 的 录 取 通知 书 的 学 生 ; 借 款 学 生 家 庭 确 实 为 经 济 困 难 家 庭 , 借 款 学 生 需 诚 实 守 信 、 遵 纪 守 法 、 无 违 法 违 纪 记 录 。4.共 同 借 款 人 主 要 是 指 借 款 学 生 父 母 、 其 他 近 亲 属 或 者 其 他 自 愿 与 借 款 学 生 共 同 承 担 还 款 责 任 的
10、 具 备 完 全 民 事 行 为 能 力 的 自 然 人 。 如 借 款 人 为 孤 儿 , 应 从 后 两 类 中 选择 共 同 借 款 人 , 不 能 提 供 共 同 借 款 人 的 , 经 县 资 助 中 心 请 示 省 教 育 部 门 同 意 也 可 申 请 贷 款 。5.与 借 款 人 关 系 应 选 择 父 /母 /近 亲 属 /其 他 。6.学 校 类 别 根 据 录 取 院 校 的 性 质 分 别 在 类 别 1、 类 别 2中 各 选 择 一 项 。7.申 请 贷 款 金 额 为 1000到 6000之 间 的 整 数 ,包 含 1000和 6000。8.借 款 学 生 应
11、根 据 在 校 年 限 选 择 申 请 贷 款 的 期 限 。 申 请 贷 款 期 限 的 上 限 =学 制 -年 级 +1+10, 并 最 长 不 超 过 14年 。 如 , 学 制 四 年 的 大 学 二 年 级 在 校 生 申 请 第 三 学 年 助 学贷 款 , 按 照 前 述 规 则 , 其 申 请 的 贷 款 期 限 的 上 限 为 12年 。移 动 电 话本 人 保 证 上 述 情 况 属 实 。11.本 表 一 式 两 份 , 经 办 资 助 中 心 存 一 份 , 开 发 银 行 存 一 份 , 由 经 办 资 助 中 心 统 一 发 放 管 理 。*学 制( 年 ) *所
12、属 省 份资格审查情况9.高 校 规 定 报 到 日 期 是 指 借 款 学 生 录 取 院 校 录 取 通 知 书 规 定 的 报 到 日 期 。审 查 部 门 : 县 ( 市 、 区 ) 资 助 中 心附表2*市 /自 治 州 * 区 /县*借 款 学 生 姓 名 *身 份 证 号 码 年 月*户 籍 所 在 地 省 /自 治 区 /直 辖 市*现 详 细 住 址 省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区 /县毕 业 中 学*家 庭 电 话 移 动 电 话*共 同 借 款 人 姓 名 *证 件 类 型*户 籍 所 在 地 省 /自 治 区 /直 辖 市*家 庭 详 细 地 址 省 /自 治 区
13、/直 辖 市 区 /县*工 作 单 位*家 庭 电 话*高 校 名 称 *专 业 *年 级*学 校 类 别 1 *学 校 类 别 2*申 贷 原 因 详 细 原 因*申 请 贷 款 金 额( 元 ) *申 请 期 限( 年 )*申 请 学 年 至 学 年 高 校 要 求 报到 日 期 年 月 日学 生 签 字 : 签 字 日 期 : 年 月 日审 查 意 见 :经 办 人 签 字 :经 办 人 签 字 : 签 字 日 期 : 年 月 日审 查 意 见 :经 办 人 签 字 :经 办 人 签 字 : 签 字 日 期 : 年 月 日*证 件 号 码*性 别*宿 舍 电 话区 /县国 家 开 发 银
14、 行生 源 地 信 用 助 学 贷 款 申 请 表 (适 用 于 在 校 生 )* 省 /自 治 区 /直辖 市 *申 请 类 型 : 在 校 生 申 请借款人信息*出 生 年 月市 /自 治 州*邮 政 编 码邮 政 编 码市 /自 治 州 居 民 身 份 证 军 人 身 份 证 武 警 身 份 证区 /县共同借款人信息*与 借 款 人关 系市 /自 治 州市 /自 治 州就学信息移 动 电 话 中 央 部 属 高 校 省 属 院 校 地 市 级 院 校*邮 政 编 码*职 务申请贷款情况 因 病 致 困 因 灾 致 困 劳 动 力 少 , 无 稳 定 收 入 其 它( 加 盖 公 章 )
15、借款人签字借 款 人 签 字 确 认 :本 人 保 证 上 述 情 况 属 实 。说 明 :1.标 有 “*”的 数 据 项 为 必 填 项 。2.本 表 是 符 合 条 件 的 家 庭 经 济 困 难 的 普 通 高 校 在 校 生 , 入 学 前 在 户 籍 所 在 地 向 国 家 开 发 银 行 申 请 助 学 贷 款 的 申 请 表 。 申 请 学 生 须 如 实 填 写 表 内 的 各 类 信 息 。借 款 学 生 符 合 生 源 地 信 用 助 学 贷 款 申 请 条 件 , 经 资 助 中 心 审 议 , 同 意 其 申 请 贷 款 。( 加 盖 公 章 ) 资格审查情况资 格
16、审 查 部 门 : 村 委 会 ( 居 委 会 ) / 乡 镇 ( 街 道 ) 民 政 部 门借 款 学 生 、 共 同 借 款 人 情 况 属 实 , 同 意 推 荐 。8.借 款 学 生 应 根 据 在 校 年 限 选 择 申 请 贷 款 的 期 限 。 申 请 贷 款 期 限 的 上 限 =学 制 -年 级 +1+10, 并 最 长 不 超 过 14年 。 如 , 学 制 四 年 的 大 学 二 年 级 在 校 生 申 请 第 三 学年 助 学 贷 款 , 按 照 前 述 规 则 , 其 申 请 的 贷 款 期 限 的 上 限 为 12年 。9.高 校 规 定 报 到 日 期 是 指 借
17、 款 学 生 就 读 院 校 规 定 的 报 到 日 期 。10.村 委 会 ( 居 委 会 ) 或 乡 镇 ( 街 道 ) 民 政 部 门 审 查 意 见 , 须 经 办 人 签 字 并 加 盖 公 章 。3.借 款 学 生 户 籍 所 在 地 应 与 资 助 中 心 所 在 地 一 致 ; 借 款 人 必 须 是 已 被 国 家 教 育 主 管 部 门 认 定 的 普 通 高 校 或 高 等 职 业 学 校 正 式 录 取 的 学 生 ; 借 款 学 生 家 庭 确 实 为经 济 困 难 家 庭 , 借 款 学 生 需 诚 实 守 信 、 遵 纪 守 法 、 无 违 法 违 纪 记 录 。
18、4.共 同 借 款 人 主 要 是 指 借 款 学 生 父 母 、 其 他 近 亲 属 或 者 其 他 自 愿 与 借 款 学 生 共 同 承 担 还 款 责 任 的 具 备 完 全 民 事 行 为 能 力 的 自 然 人 。 如 借 款 人 为 孤 儿 , 应 从 后 两类 中 选 择 共 同 借 款 人 , 不 能 提 供 共 同 借 款 人 的 , 经 县 资 助 中 心 请 示 省 教 育 部 门 同 意 也 可 申 请 贷 款 。5.与 借 款 人 关 系 应 选 择 父 /母 /近 亲 属 /其 他 。6.学 校 类 别 根 据 录 取 院 校 的 性 质 分 别 在 类 别 1、 类 别 2中 各 选 择 一 项 。11.本 表 一 式 两 份 , 经 办 资 助 中 心 存 一 份 , 开 发 银 行 存 一 份 , 由 经 办 资 助 中 心 统 一 发 放 管 理 。*学 制( 年 ) *所 属 省 份 普 通 高 校 高 等 职 业 学 校审 查 部 门 : 县 ( 市 、 区 ) 资 助 中 心7.申 请 贷 款 金 额 为 1000到 6000之 间 的 整 数 ,包 含 1000和 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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