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万安县县道百嘉至高陂升级改造工程招 标 文 件招标人:万安县交通运输局 (盖单位章)日 期:2018 年 2 月 6 日2目 录第一卷 1第一章 招标公告 21.招标条件 2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3.投标人资格要求 24.招标文件的获取 25.投标文件的递交 26.发布公告的媒介 37.联系方式 3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10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11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12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12附录 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14附录 6 资格审查
2、条件(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15附录 7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 .161. 总则 172. 招标文件 203. 投标文件 224. 投标 265. 开标 276. 评标 287. 合同授予 28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299. 纪律和监督 30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0第三章 评标办法 31评标办法前附表 311. 评标方法 342. 评审标准 343. 评标程序 35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39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391. 一般约定 391.1 词语定义 391.2 语言文字 411.3 法律 411.4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411.
3、5 合同协议书 41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411.7 联络 4231.8 转让 421.9 严禁贿赂 421.10 化石、文物 421.11 专利技术 421.12 图纸和文件的保密 432. 发包人义务 432.1 遵守法律 432.2 发出开工通知 432.3 提供施工场地 432.4 协助承包人办理证件和批件 432.5 组织设计交底 432.6 支付合同价款 432.7 组织竣工验收 432.8 其他义务 433. 监理人 433.1 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 433.2 总监理工程师 443.3 监理人员 443.4 监理人的指示 443.5 商定或确定 444. 承包人 454.1
4、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454.2 履约担保 464.3 分包 464.4 联合体 464.5 承包人项目经理 464.6 承包人人员的管理 474.7 撤换承包人项目经理和其他人员 474.8 保障承包人人员的合法权益 474.9 工程价款应专款专用 474.10 承包人现场查勘 484.11 不利物质条件 485. 材料和工程设备 485.1 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485.2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485.3 材料和工程设备专用于合同工程 495.4 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496.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496.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496.2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
5、设备和临时设施 496.3 要求承包人增加或更换施工设备 496.4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专用于合同工程 507. 交通运输 507.1 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 507.2 场内施工道路 507.3 场外交通 507.4 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507.5 道路和桥梁的损坏责任 507.6 水路和航空运输 508. 测量放线 518.1 施工控制网 518.2 施工测量 518.3 基准资料错误的责任 5148.4 监理人使用施工控制网 519. 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 519.1 发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 519.2 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 529.3 治安保卫 529.4 环境保护 529.5 事故处理 5310. 进度计划 5310.1 合同进度计划 5310.2 合同进度计划的修订 5311. 开工和竣工 5311.1 开工 5311.2 竣工 5411.3 发包人的工期延误 5411.4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5411.5 承包人的工期延误 5411.6 工期提前 5412. 暂停施工 5412.1 承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 5412.2 发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