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总第248期)法制与经济FAZHIYUJINGJI NO.8,2010(Cumulatively,NO.248当前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的问题及相应对策赵雪芬(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检察院,浙江台州318013)摘要作为我国刑罚执行理念的一次重大变革, 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在我国全国各地正全面铺开。但是, 由于我国社区矫正工作起步较晚, 人们对社区矫正工作的认识不足, 社区矫正法律体系的不够成熟, 都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社区矫正工作的进一步推广。因此,笔者认为,分析探讨社区矫正工作所存在的问题及相应的对策,具有很大的现实意义。关键词社区矫正;问题;对策一、矫正工作的目的、意义对于民众来说,社区矫正是一个全新的理念。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主要做法就是倾注全社会力量,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即所谓不需要监禁(指罪行比较轻微、不致危害社会 或不再需要继续监禁(在狱中表现较好、已够保释条件、不致再危害社会 的罪犯(具体包括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管制、缓刑、被裁定假释、被批准暂予监外执行这五种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通过思想改造和劳动改造,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