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人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报 告二一八年四月十日2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一、主要职能、职责1、阿旗人大常委会是旗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代表人民代表大会行使职能,具体职能如下:在本区域范围内,保证法律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领导或者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召集本区域人民代表大会会议。2、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讨论、决定本区域的重大事项;决定对本 区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监督一府两院的工作。3、联系旗人大代表,组织、指导人大代表联组
2、开展工作活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的意见;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4、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决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任免;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行使本区域人民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2、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阿旗人大常委会属县处级单位,内设以人大办公室、财经委员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农牧业委员会、民族法律委员会、教科文卫委员会,全部财务由人大办公室统一管理核算,经费3由财政统一全额拨款。第二部分 2018 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收入预算 885.21 万元,比 2017 年预算增加 58.21 万元,增长 7%,增加主要是由于增加脱
3、贫攻坚工作经费和代表外出考察经费。支出预算 885.21 万元,比 2017 年预算增加 58.21 万元,增长 7 %,增加主要是由于增加脱贫攻坚工作经费和代表外出考察经费。(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部门预算收入 885.21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885.21 万元,占比 100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0 万元,占比 0 %;事业收入 0 万元,占比 0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 万元,占比 0 %;,其他收入 0 万元,占比 0 %;上年结转 0 万元,占比 0 %,用事业基金弥补的收支差额 0 万元,占比 0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部门预算支出 885.21
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693.54万元,占比 78.35 %;项目支出 191.67 万元,占比 21.65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0 万元,占比 0 %。主要用于基本支出 693.54 万、人大会议费 78.6 万、人大4代表活动经费 25.87 万、代表外出考察经费 87.2 万元。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财政拨款收支预算 885.21 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885.21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0 万元,上年结转 0 万元。(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1.一般公共服务类 710.59 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518.92 万
5、元、人大会议费 78.6 万、人大代表活动经费 25.87 万、代表外出考察经费 87.2 万元。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151.11 万元,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148.13 万元,其他社会保障支出(遗属补助)2.98 万元。3、住房保障支出 23.51 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0 万元。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103 万元,比上年增加 3 万元,增长 3 %。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用 0 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下降) 0 %。 。2、公务接待费 25 万元,比上年
6、预算数减少 0 万元,下降 0 %。5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0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下降) 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 0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78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 3 万元,增长 4 %。主要是由于油价增长。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2018 年,我机关运行经费财
7、政拨款预算 225.08 万元,比上年增加 63 万元,增长 38 %。主要原因是由于增加脱贫攻坚工作经费和代表外出考察经费。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0 万元。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截至 2017 年末,共有车辆 5 辆, 其中:机要应急车辆 0 辆等,单位价值 200 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0 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根据 2018 年部门预算编制要求,对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进行公开。6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
8、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 、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 、 “事业收入” 、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六、上年结转: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7九、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十、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第五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