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招委2014 7 号 签发人:叶宗沛关于印发北海市实验学校 2014 年秋季学期小学一年级招生简章的通知市辖区教育局、招生办, 涠 洲 教 育 管 理 中 心 ,各 有 关 中 小 学 、幼儿园:现将北海市实验学校 2014 年秋季学期小学一年级招生简章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北海市实验学校 2014 年秋季学期小学一年级招生简章 北海市招生委员会2014 年 5 月 16 日抄报:市招生委员会成员抄送:市教育局,市招生考试院北海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14 年 5 月 16 日印发1附件:北海市实验学校 2014 年秋季学期小学一年级招生简章市实验学校是市教育局直属九年一贯制义务教育
2、学校,2014年秋季学期小 学一年 级 入学 的适龄儿童实 行九年一 贯 制的 学习模式。一、招生对象具有海城区常住户口(除涠洲镇、地角办事处辖区、高德办事处的赤西居委会辖区户口外)、随父母或祖(外祖)父母实际居住在招生服务范围内,年满 6 周岁(即 2008 年 8 月 31 日前出生),身体健康,无严重传染病的适龄儿童。二、招生服务范围北海大道以北、广东路以东(不含广东路)、湖南路以西(不含湖南路)、长青东路东以南(不含长青东路东、东海市场路段)的湖海路(含海洋研究所以西)、铜鼓里、铜鼓岭、翟屋西、深圳南路(市土地局、聚宝苑以南,不含市土地局、聚宝苑)、华海小区等路段内。详见市实验学校 2
3、014 年秋季学期小学一年级招生服务范围图示(附后)。三、报名(一)报名时间:2014 年 6 月 5、6、9 日,共 3 天。逾期不予办理。6 月 4 日在报名地点内设置咨询点。(二) 报 名地点:海城区教 育局大院设置的报名点 (地址:和平路 104号)。(三)报名程序:报名时,法定监护人须提交如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适龄儿童本人、法定监护人户口簿。适龄儿童本人、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地的证明。下 列 二 项材 料 之 一 :学生父母或祖(外祖)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或在市房产交2易中心备案的购房合同和购房交款票据以及购房完税票据;学生父母或祖(外祖)父母居住单位公房或公租房的,要由单位或房产部门
4、出具的实际居住的证明和署名为学生父母或祖(外祖)父母的租房租金、水电费缴款原始凭证;学生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 1 张。四、分配分配工作由市招生考试院实施一级管理,按学生和父母或祖(外祖)父母的实际居住地与户口住地一致,相对就近分配入学,要求学生做到三个一致:“ 人户一致,学生与父母住地一致,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 如果人、 户 、住不一致, 则以父母或祖(外祖)父母实际居住地为依据分配入学。五、核查招生学校于开学期间,组织人员做好学生的报名材料的核查工作,如有弄虚作假、虚报实际居住地等违反招生纪律的,要将其违反招生纪律的 不良行 为记 入学生 诚信档案。六、入学8 月下旬由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5、,学生监护人接到通知书后,按规定时间携带录取通知书及户口簿、儿童预防接种证等有关证件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七、招生纪律招生录取工作实行“阳光招生” 。严格执 行招生工作纪律,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附件:市实验学校 2014 年秋季学期小学一年级招生服务范围图示北海市招生委员会 2014 年 5 月 16 日附件:3市实验学校 2014 年秋季学期小学一年级招生服务范围及图示1.市实验学校 2014 年秋季学期小学一年级招生服务范围:北海大道以北、广东路以东(不含广东路)、湖南路以西(不含湖南路)、长青东路东以南(不含长青东路东、东海市场)的湖海路(含海洋研究所以西)、铜鼓里、铜鼓岭、翟屋西、深圳南路(市土地局、聚宝苑以南,不含市土地局、聚宝苑)、华海小区等路段内。注:以上路段不含马路一线地段(北海大道除外)。2.市实验学校 2014 年秋季学期小学一年级招生服务范围图示(阴影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