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8 年寒假黄浦区高中阶段学生转学操作细则根据上海市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沪教委规20173 号)文件精神,结合黄浦区区情及相关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适用对象1、学生为黄浦区户籍;2、学生父(母)持有效上海市居住证满 3 年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学生信息须在本市居住证积分管理系统中查询确认) ,居住证地址在黄浦区的;3、学生父(母)为在沪高校、科研机构博士后流动站(工作站)人员,居住地址在黄浦区的;4、学生父(母)及学生本人持有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 ,居住证地址在黄浦区的。以上对象必须是经外省市中考升入高中就读的高中学生,才能向受理部门提出转学申请。所持居住证至 2018 年 2 月
2、23 日仍有效且满足年限、积分等相关要求。受理部门对符合条件的学生统筹安排至学校,学校同意后,由学校按学生学业评估情况编入相应年级。二、申请时限寒假规定时间段内受理转入申请。高一第一学期、高三第二学期不予转入。三、申请材料本区户籍:序号 所需材料 备注1学生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地址栏页和本人姓名页,有身份证号)2转学申请表或全国转学信息表:有学生姓名、证件号、全国学籍号、在籍状态、年级、班级等信息, 转出方盖公章。3 外省市高中入学通知书(原件,招办公章)4 外省市中考成绩单(原件,招办公章)5 学籍学校性质证明(教育局公章)6 外省市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或会考成绩证明(省级考试机构公章)7 初
3、中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8 学生成绩手册 (学校公章)9 学籍卡(盖有学校公章的复印件)10 健康(体检)卡持 18 项材料到受理部门申请转学。910 项材料需在受理部门安排的转入校确认转学申请后,方可到原校开具。 否则造成学生无学籍、无法就读,后果自负。持上海市居住证人员子女:序号 所需材料 备注1学生父(母)的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 (满 3 年) 、 上海市居住证积分通知单及学生本人的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 、 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原件及复印件)2 学生父(母)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学生本人和学生父(母)不在同一户籍内的,或在同一户籍内,但不能体现亲
4、子关系的,还须提供出生证或亲子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必要时还需提供认定抚养关系的证明或文件。4转学申请表或全国转学信息表:有学生姓名、证件号、全国学籍号、在籍状态、年级、班级等信息, 转出方盖公章。5 外省市高中入学通知书(原件,招办公章)6 外省市中考成绩单(原件,招办公章)7 学籍学校性质证明(教育局公章)8 外省市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或会考成绩证明(省级考试机构公章)9 初中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0 学生成绩手册 (学校公章)11 学籍卡(盖有学校公章的复印件)12 健康(体检)卡上海市居住证 、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在 2018 年 2 月 23 日仍需有效。持 110 项材料
5、到受理部门申请转学。1112 项材料需在受理部门安排的转入校确认转入申请后,方可到原校开具。否则造成学生无学籍、无法就读,后果自负。四、申请手续1、学生父母应先向原就读学校提出转学申请,并由原就读学校开具 转学申请表 (或全国转学信息表 ) 。2、学生父母持相关的“申请材料”在办理转学手续规定时间段内,前往受理部门申请、登记。其余材料在确认转入后到转出校领取,再交到本区转入校。3、受理部门对符合条件的学生统筹安排,开学前后一天,接收学校通知学生评估时间。学校同意后,按评估情况编入相应年级。4、开学一周内,接收学校向区考试中心申请转入学生的学籍号。5、转入学生高中毕业后能否在上海市参加高考,将根据当年教育部和上海市教委相关政策确定。五、寒假转学日程安排:即日起接受转学咨询。1 月 26、29、31 日,2 月 2、5、7、9 日受理转学申请。最迟不超过开学后 5 个工作日完成转学手续。来电来访时间:上午 9:0011:00 下午 1:303:00六、受理部门地址及电话黄浦区教育考试中心:凤阳路 152 号 电话:63271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