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民 用 航 空 监 察 员 行 政 执 法 手 册(空 管 部 分 )修 订 稿民 航 局二一一年十一月2一、目前已经整理了下列近期修订颁布的规章。1、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员执照管理规则(CCAR-66TM-I-R4);2、 民用航空电信人员执照管理规则(CCAR-65TM-I-R3);3、 民用航空气象人员执照管理规则(CCAR-65TM-II-R3);4、 民用航空情报员执照管理规则(CCAR-65TM-III-R4);5、 民用航空情报工作规则(CCAR-175TM-R1);6、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运行单位安全管理规则(CCAR-83);7、 民用航空气象探测环境管理办法(CCAR
2、-116-R1)。二、明确修订的基本原则1、 法定原则:力求忠实法律本义,条款、标准和罚则编选以及相关技术规范,均有法律、法规和规章明文出处。2、 实用原则:力求内容完备适用,结构行文简洁,可操作,可评价。3、 规范原则:力求体例严谨统一,概念和术语准确规范。4、 系统原则:力求涵盖空管运行的所有主要环节。5、 要点原则:力求检查项目针对关键要点。6、 使用原则:力求查阅方便,便于执法部门使用。三、形成总体思路1、 检查点以内容一中列出的法律、法规为主进行分类,共分为:航空安全、空中交通管理、通信导航监视、航空气象、航空情报服务五大部分(手册结构如图 1-1 所示)然后对每个部分的各项依据规章
3、提出检查点。2、 尽量细化行政检查所针对的对象,增强指向性。3民 用航 空监 察员 行政 执法 手册空 管 安 全航 空 情 报航 空 气 象空 中 交 通 服 务空 中 交 通 流 量 管 理空 域 管 理空 管 安 全 管 理不 安 全 事 件 报 告通 信 导 航 监 视 设 施 与 设 置通 信 导 航 监 视 的 运 行 保 障民 航 电 信 人 员 岗 位 培 训 管 理通 信 导 航 监 视 管 理 工 作通 信 导 航 监 视 设 备 准 入 许 可飞 行 校 验航 空 资 料 管 理航 空 情 报 服 务航 空 情 报 人 员 岗 位 培 训民 用 航 空 气 象 服 务民
4、用 航 空 气 象 服 务 机 构民 用 航 空 气 象 培 训 机 构民 用 航 空 气 象 员 执 照空 中 交 通 管 制告 警 服 务民 用 航 空 电 信 人 员 执 照民 用 航 空 气 象 管 理 工 作飞 行 情 报 服 务民 用 航 空 气 象 设 施民 用 航 空 气 象 环 境空 中 交 通 管 制 一 般 规 则民 用 航 空 仪 表 着 陆 系 统 类运 行复 杂 气 象 条 件 下 的 空 中 交 通管 制特 殊 情 况 下 的 空 中 交 通 管 制空 中 交 通 管 制 席 位 设 置空 中 交 通 管 制 员 培 训 管 理 工作空 中 交 通 管 制 工 作
5、 记 录空 中 交 通 管 制 员 执 照 管 理专 机 工 作告 警 服 务实 时 流 量 管 理空 域 管 理飞 行 前 流 量 管 理飞 行 情 报 服 务航 空 情 报 员 执 照空 中 交 通 管 理通 信 导 航 监 视图 1-1 民用航空监察员行政执法手册结构图4空管行业行政检查手册一、检查类型:按照法律、法规的内容进行专业领域划分:空管安全(ATMS)、空中交通管理(ATM)、通信导航监视(CNS)、航空气象(MET)、航空情报(AI)五大部分。二、检查方式:查阅文档台帐记录、现场检查、访谈、单位报告、考试考核。三、检查对象:指空管运行部门(管制、设备保障、气象、航空情报部门)
6、和机关管理部门、培训部门等,人员包括管制员、通导人员、气象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培训人员等。四、涉及部门:是指为了检查空管运行单位是否符合本条款内容而需要到其他非空管运行单位的部门。五、检查结果:基本描述可分为符合、不符合和不适用三种,另外可以添加具体内容。六、罚则内容: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行政处罚。七、表格说明:第一列为序号,按照分类顺序编码;第二列为检查项目,是检查员检查的项目,按照法规的顺序依次列出;第三列为依据,给出检查项目相对应的法规名称和序号;第四列为检查内容,是第三列的具体内容;第五列为
7、相关标准,是第四列相对应的相关标准,如规范性文件、咨询通告、管理文件的名称及条目;第六列为要点提示,给出该类检查项目的主要工作内容;第七列为检查方式,第八列为检查对象,第九列为涉及部门,第十列为检查结果,参见内容二、内容三、内容四、内容五;第十一列为罚则内容,如果规章有相关罚则标准,则列出,否则参照内容六;第十二列为关键词,便于监察员在执法前查找相关内容。56.1 空管安全 ATMS空管安全 ATMS 包含:空管安全管理 ATMSM 和不安全事故报告 UER 两部分。表 6.1.1 空管安全管理 ATMSM序号 检查项目 依据 检查内容 相关标准 要点提示 检查方式 检查对象 涉及部门 检查结
8、果 罚则内容 关键词6.1.1.1 空管运行单位安全管理职责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运行单位安全管理规则(CCAR-83)第十条民航空管运行单位贯彻落实民航空管安全管理的政策、法规、规章和标准,落实安全工作规划、安全管理目标,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实施对本单位运行状况的经常性检查,定期评价安全状况,组织落实安全管理措施,收集、统计、分析本单位的安全信息,对民航空管不安全事件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1、民航空中交通管理安全管理体系(SMS)建设指导手册(MD-TM-2011-001)2、 民航空中交通管理安全评估管理办法(AP-83-TM-2011-01) 3、 民航空管安全管理体系(SMS)审核管理办
9、法(AP-83-TM-2011-02) 4、民航空中交通管理安全管理体系(SMS)建设指导手册(MD-TM-2011-001)5、民用航空安全信息管理规定(CCAR-396-R2) 、6、中国民用航空应急管理规定(CCAR-397)7、中国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CCAR-93TM-R2)空管运行单位是否通过局方SMS审核查阅文档空管运行单位机关及各运行部门空管运行单位是否通过局方SMS审核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运行单位安全管理规则(CCAR-83)第四十七条 民航空管运行单位违反本规则第十条规定的,由地区管理局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对其主要负责人处以警告或者人民币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
10、款,并对单位处以警告或者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6.1.1.2 安全管理人员配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运行单位安全管理规则(CCAR-83)第十一条民航空管运行单位应当根据下列要求设置运行安全管理部门或者配备安全管理人员。(一)从业人员超过150人(含)的,应当设置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 (二)从业人员少于150人的,应当按照不小于50比1的比例设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1、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比例1、核实人员和任命或聘书;安全管理部门同上6备 (三)从业人员少于50人的,应当至少有一名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民航空管运行单位安全管理部门或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管理体系的组织与实施工作。及人数;
11、2、兼职安全员的聘任书2、安全管理人员工作经历、培训经历6.1.1.3 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职责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运行单位安全管理规则(CCAR-83)第十二条民航空管运行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运行安全管理全面负责,组织实施下列安全管理工作: (一) 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 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 保证本单位的安全管理投入; (四) 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及时消除民航空管运行安全隐患; (五)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应急预案; (六)及时、如实地报告民航空管不安全事件。1 民用航空安全信息管理规定 (CCAR-396-R2)2 民航空中
12、交通管理安全管理体系(SMS)建设指导手册(第三版) (MD-TM-2011-001)1、单位的部门设置及职责;2、单位不安全事件纪录;3、单位安查阅文档安全管理部门、各运行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80、81 条7全管理手册6.1.1.4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运行单位安全管理规则(CCAR-83)第十三条民航空管运行单位应当倡导积极的安全文化,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民航空管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民航空管安全知识的宣传,向从业人员充分告知安全风险,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执行操作规程,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 民航空中交通管理安全管理体系(SMS)建设指导手册(第三版)
13、 (MD-TM-2011-001)1、检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及培训内容2、抽检培训纪录。查阅文档、访谈新员工培训中心、安全管理部门、航务处、空管中心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运行单位安全管理规则(CCAR-83) 第四十七条 民航空管运行单位违反本规则第十条规定的,由地区管理局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对其主要负责人处以警告或者人民币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并对单位处以警告或者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6.1.1.5从业人员安全管理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运行单位安全管理规则(CCAR-83)第十四条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员、航空情报员、航空电信人员、航空气象人员等专业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取得相应的专业
14、人员执照,并保持有效。 前款所述从业人员在身体不适合履行岗位职责时,应当主动向本单位报告,民航空管运行单位应当及时予以调整工作岗位。1、查看值班人员执照纪录;查阅执照有效性;访谈值班各运行部门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员执照管理规则 (CCAR- 66TM-I-R4)第57、58、59、60 条;民用航空情报员执照管理规则 (CCAR-65TM-III-R4)第47、48、49、50 条;民用航空电信人82、查阅交接班纪录。人员员执照管理规则(CCAR-65TM-I-R3)第48、49、50、51 条;(民用航空气象人员执照管理规则) (CCAR-65-TM-II-R3)第44、45、46、47 条
15、。6.1.1.6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运行单位安全管理规则(CCAR-83)第十五条民航空管运行单位的从业人员应当服从安全管理, 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有权拒绝违章操作。 从业人员有义务对民航空管安全管理工作提出建议,发现安全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安全管理部门或者安全管理人员报告。1.民用航空安全信息管理规定 (CCAR-396-R2)2.中国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CCAR-93TM-R2)访谈值班人员各运行部门相邻空管运行单位、机场运行部门、航空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 90条96.1.1.7 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运行单位安全管理规则(CCAR-8
16、3)第十六条民航空管运行中凡涉及人员派遣、工作代理、设备租赁和信息服务的,相关单位和人员应当以协议的形式明确安全责任。 查阅协议;查阅文档各运行部门有关空管运行单位6.1.1.8安全责任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运行单位安全管理规则(CCAR-83)第十七条在同一运行区域内或在相邻运行区域运行时,各民航空管运行单位之间,民航空管运行单位与航空营运人、机场管理机构等有关单位之间,应当通过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职责和措施。中国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CCAR-93TM-R2)第 10 章查阅协议;查阅文档各运行部门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运行单位安全管理规则(CCAR-83) 第四十八条 相关单位违反本规则第
17、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的,由地区管理局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对其主要负责人处以警告或者人民币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并对单位处以警告或者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6.1.1.9 空管安全管理体系建设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运行单位安全管理规则(CCAR-83)第十八条民航空管运行单位应当建立和健全民航空管安全管理体系。民航空管安全管理体系应当包括安全管理的组织机构、人员及其职责,安全管理的方针、政策和目标,安全管理的标准以及规章制度,安全绩效考核制度,安全监督和检查机制,安全评估制度,应急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安全信息报告制度,安全风险管理机制,安全奖惩机制,安全问责制度,文档管理要
18、求1.民航空管安全管理体系(SMS)审核管理办法(AP-83-TM-2011-02)2.民航空中交通管理安全管理体系(SMS)建设指导手册(MD-TM-2011-001)1、局方SMS审核情况;2、各项制度执行查阅文档空管运行单位机关和各运行部门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运行单位安全管理规则(CCAR-83)第 47 条10等。民航空管安全管理体系应当做到有计划、有落实、有检查、有跟踪的闭环管理。情况和记录。6.1.1.10安全评估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运行单位安全管理规则(CCAR-83)第二十条民航空管运行单位应当建立安全评估机制。安全评估分为事前评估和跟踪评估。事前评估是对预计实施事项的可行性、
19、安全性和可靠性以及安全应对措施是否满足可接受的安全风险水平的评估;跟踪评估是对评估事项实施后是否满足预定的安全指标水平以及未来的安全发展态势所进行的评估。民航空管运行单位在遇有下列情况之一,应当进行安全评估: (一)降低最低飞行间隔;(二)变更管制方式; (三) 新技术首次应用;(四) 实施新的飞行程序或管制程序; (五) 调整空域范围或空域结构; (六) 新建、改建、扩建民航空管运行设施设备等建设项目; (七) 其他可能影响安全风险水平的情况。 民航空管运行单位应当对运行环境或方式改变后的运行安全情况进行持续监控。民航空中交通管理安全评估管理办法(AP-83-TM-2011-01)1、是否建立制度;2、制度执行情况和记录;3、后续监督情况。查阅文档安全管理部门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运行单位安全管理规则(CCAR-83)第 47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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