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0 -集美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目 录1 总则1.1 编制目的1.2 编制依据1.3 适用范围1.4 工作原则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2.1 组织指挥体系2.2 成员单位职责3 应急准备3.1 资金准备3.2 物资准备3.3 通信和信息准备3.4 装备和设施准备3.5 人员准备3.6 救灾捐赠3.7 技术准备3.8 宣传和培训4 预警预报与信息管理- 1 -4.1 灾害预警预报4.2 灾情信息管理4.3 灾情会商核定5 应急响应5.1 级响应5.2 级响应5.3 级响应5.4 级响应5.5 响应终止5.6 信息发布6 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6.1 过渡期生活救助6.2 冬春救助6.3 倒损农房恢
2、复重建7 附则7.1 自然灾害救助款物监管7.2 闽台沟通与协作7.3 预案演练7.4 奖励与责任7.5 预案管理与更新7.6 预案生效时间- 2 -1 总则1.1 编制目的建立健全自然灾害救助应对体系和运行机制,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救助,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维护灾区社会稳定。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和国家有关救灾工作方针、政策和原则;福建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厦门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厦门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1.3 适用范围凡在我区区域内发生的暴雨、台风、干旱、雷电、地震、
3、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洪涝、风暴潮、风雹、大风、大雾、高温、低温冰冻等自然灾害达到启动条件的,适用于本预案。发 生 其 他 突 发 事 件 ,根 据 需 要 可 参 照 本 预 案 开 展 应 急 救助 工 作 。1.4 工作原则- 3 -(1)坚持以人为本。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自然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2)坚持预防为主。把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工作纳入日常管理,狠抓落实,坚决做到早报告、早救助。(3)坚持统一领导。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救助管理体制。(4)坚持密切配合。发挥各级各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4、和志愿者队伍的作用,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救助体系。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2.1组织指挥体系集美区减灾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减灾委” )是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综合协调机构,负责组织领导全区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协调开展重特大自然灾害救助活动;区减灾委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下设自然灾害救助保障办公室,办公室成员由区减灾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组成,承担自然灾害救助综合协调工作,收集、汇总、评估、报告灾害信息,以及灾区需求和灾害救助工- 4 -作情况,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对灾区的支持措施,分析评估灾区形势,提出对策建议;各镇(街、场)成立相应的指挥机构,由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任指
5、挥长,负责做好本行政区域的自然灾害救助工作。2.2成员单位职责 区减灾委成员单位在区减灾委的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做好自然灾害救助相关工作。区政府办:负责全区自然灾害、抢险救灾工作总动员和协调工作;审核区政府领导的讲话文稿;落实区领导和区减灾委交办的其它事项。区委宣传部:正确把握全区防自然灾害宣传的舆论导向,加强重要舆情监控;及时组织、指导、协调各新闻单位做好防自然灾害新闻宣传工作和有关防灾抗灾救灾宣传报导资料的收集。区发改局:会同区民政局做好区级财政性投资的防自然灾害项目的审批管理工作。区经信局:负责组织、指导工业企业和软件信息业企业做好防自然灾害工作;应急期间,协调、指导电力部门做好电力调度
6、和油品保障工作,确保防自然灾害电力和油品的供应。区卫计局:负责组织协调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做好灾后人民群众生活用水的监测和卫生防疫工作;及时将因灾伤病员救治情况报区减灾委。- 5 -区教育局: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区属中、小学校、幼儿园等做好防自然灾害工作;监督、指导做好学校危、漏校舍的维修加固工作;组织在校学生进行防自然灾害知识的教育宣传工作;协调市属学校(院)做好防自然灾害工作。区民政局:负责指导全区自然灾害避灾点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各镇(街、场)开展查灾、报灾和灾害救助工作,及时将掌握的灾情信息和救灾情况上报区减灾委和市民政局;组织开展救灾款物的捐赠、接收、管理和分配工
7、作;组织指导各镇(街、场)妥善安排好灾民生活,下拨应急救助资金和物资,保障受灾人员基本生活。区财政局:负责安排区级自然灾害和抢险救灾经费,及时下拨并监督使用;会同区减灾委向上级争取防自然灾害和抢险救灾经费,并及时下拨和监督使用。区建设局:负责组织、指导全区在建房屋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防自然灾害工作;督促物业做好物业管理区域的防自然灾害工作;发生自然灾害期间,负责组织全区在建房屋工程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地停工并监督实施;及时组织做好城区排水、排涝工作;及时统计建筑工地等人员转移情况报区减灾委。- 6 -区交通运输管理局:负责组织、指导做好全区农村公路(桥隧)、下穿通道、城市公共交通、长途客运
8、、旅游客运的防自然灾害工作,做好农村公路(桥隧)在建工程安全工作,及时抢修农村公路(桥隧)损毁工程,保障交通干线畅通;组织运力,做好转移危险地带群众和自然灾害物资的运输工作。应急期间,负责组织城市公共交通、长途客运、旅游客运减班停运并监督实施;根据需要,按照指令,负责所管辖的下穿通道、隧道、高架桥等关闭及恢复,并将情况报区减灾委。区农林水利局:及时掌握汛情、工情、险情、灾情,及时对外发布水、雨、风情及灾情统计报告;负责对各项防洪、防台风、防潮、抢险救灾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负责区级防汛抢险物资、设备、器材的储备、管理;负责抢险期间全区防汛抢险物资、设备、器材的统一调度工作;组织、指导全区水利工
9、程的建设管理;提出防洪、抗灾、抢险方案;做好在建水利工程的安全度汛工作;科学调度水库,确保防洪及供水安全;应急期间,协调相关单位全力保障区防汛防旱指挥部各类防汛防台风应用系统、通讯、供电等正常运行,并做好后勤保障工作,确保区防汛防旱指挥部正常运转;负责组织、指导全区农牧业、渔业、林业的防洪防台风和灾后生产恢复工作,及时收集灾情信息并上报区减灾委;做好水利、农牧业、渔业、林业灾后恢复工作和灾区动、植物疫病防治工作;负责海洋渔业防台风的日常工作;负责制定海洋- 7 -渔业防台风预案,并组织实施;监督、指导各镇(街、场)做好海上渔船回港(或就近)避风和渔船人员撤离上岸工作,及时统计进港避风渔船数量和
10、转移上岸人数并上报区减灾委。区商务局:负责组织、指导商贸企业做好防自然灾害工作;应急期间在相关职责内负责对“休市” 的 组织、监督、管理;负责组织抢险救灾所需日用生活必需品的供给。区文体广电出版旅游局:负责组织、指导全区旅游企事业单位做好防自然灾害工作,及时组织、监督各旅行社、星级宾馆饭店、旅游景区(点)做好安全防范等工作;根据上级指令及时将关闭景区(点)等信息传达给相关旅游企事业单位;组织、监督景区关闭和游客疏导工作。区安监局:负责监督、指导灾害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包括仓库)的安全工作,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和应急救援措施,防止发生产安全事故;监督、指导相关部门加强对
11、电力、码头、道路、桥梁、市政、大型建设项目等安全工作的检查。区行政执法局:负责做好违章建筑、市容市貌的整治工作,主动配合各镇(街、场)做好防自然灾害的抢险救灾工作;负责做好户外广告牌的整治工作,及时组织、监督户外广告牌业主做好加固、拆除等各项防范工作。- 8 -区人武部:负责组织协调辖区部队和民兵应急分队参加重大抢险救灾行动,协助当地政府转移、解救危险地带的群众;落实区领导和区减灾委交办的其它事项。集美公安分局:负责维护应急期间的社会治安秩序,依法打击盗窃自然灾害物资和破坏、盗窃自然灾害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妥善处置因自然灾害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协助当地政府转移危险地带的群众;加强舆情监控,对
12、涉及自然灾害的重要舆情及时报区减灾委,必要时,对不实信息的发布者依法查处。集美交警大队:负责抗灾期间的道路畅通,保证抢险救灾车辆优先通行;根据灾情需要,按照指令,负责实施交通管制。集美消防大队:根据区减灾委的要求,组织应急队伍参加抢险救灾行动,协助地方政府转移、解救危险地带的群众。集美国土分局:负责协调、指导镇(街、场)做好防自然灾害中危房倒塌和抢险救灾工作,及时督促各镇(街、场)组织转移危房住户;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御工作;负责制定全区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负责协调灾后倒塌房屋重建工作;及时督促各镇(街、场)组织转移危险地带住户;及时将地质灾害灾情报区减灾委。集美公路分局:负责组织、指
13、导做好所管辖公路(桥隧)的防自然灾害工作;做好公路(桥隧)在建工程安全工作,及时抢修公- 9 -路(桥隧)损毁工程,保障交通干线畅通,并将道路受灾情况报区减灾委。区气象局:负责做好天气气候预测预报工作,及时对自然灾害发展趋势做出分析预报,并提供给区减灾委和有关成员单位;及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众发布气象灾害信息预警信号。武警水电部队六支队:武警水电部队六支队可担负因台风、洪涝引发的交通要道抢通、内涝排险、电力设施抢修、山体滑坡、生命搜救、水库及堤坝漫溢和决口等抢险救援任务。国网厦门供电公司集海分中心:负责做好自然灾害用电保障工作,保障重要部门的工作用电;根据灾情需要,及时调度解决应急电源,及时调度解决抢险的电力需要;及时抢修受损的电力设施,恢复正常供电。集美电信分公司、集美移动通信分公司、集美联通通信分公司:负责做好灾期的通信保障工作,特别是要保障灾期重要部门的通讯畅通,及时抢修受损电信设施,恢复通讯。根据灾情需要,协调调度应急通信设施。各通信运营商配合有关政府部门做好自然灾害公益短信的发布。区广播电视台:负责做好防自然灾害宣传工作,应急期间及时准确向公众发布或滚动播报自然灾害信息;做好救灾宣传报导的声像资料的汇编和保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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