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艺术学院本科学生年度综合素质考评实施办法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深入做好人才培养工作,引导大学生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促进大学生思想政治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客观评价大学生在校期间德、智、体等各方面的综合表现,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二、考评原则综合素质考评成绩作为学生个人年度考核、奖学金评定、优秀学生评选、研究生保送、优秀毕业生评选、留校选聘、推荐就业等工作的依据。综合素质测评材料(学年综合考评表)和成绩载入学生档案。学生年度综合素质考评要依照公开、公正、公平原则进
2、行。三、组织机构学院成立由学院分管领导、学生工作办公室、学院团委、系部、班主任组成的学院(系)测评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院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各班级成立由班主任(导师) 、学生骨干三至五人组成的考评工作小组,具体承担相关材料的收集、汇总、统计、分析、测评等工作。四、考核内容学年综合素质考评包括德育、智育、学术、科技创新、体育和素质拓展五大部分。五、评分细则。(一)德育(基本分 10 分,总分不超过 15 分)1、基本分每人 10 分。2、先进集体:国家级先进集体 省级先进集体 市级/校级先进集体 院级先进集体2.5 分/人 1.5 分/人 0.5 分/人 0.3 分/人注:先进
3、集体指获国家级、省级、市级/校级、院级先进集体、先进党支部、先进团支部(班级中非团员不加分) 、先进寝室等荣誉称号的集体;走读生和经申请批准校外居住的学生不参加校、院等先进寝室的评比;年度班级考核先进纳入下学年加分。3、荣誉得分:包括各类表彰、表扬等奖项。表彰:项 目 省级(含)以上 市级/校级 院 级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团干、社会实践先进个人2 1.5 1优秀团员、优秀青年志愿者、科技标兵 1.5 1 0.5军训标兵0.60.3(军训优秀学员)勤工之星 1 0.5表扬及处分:奖 励 处 分特等功 5 留校察看 -5一等功 4 记 过 -4二等功 3 严重警告 -3三等功 2 警 告 -2校级通
4、报表扬 0.5 校级通报批评 -0.5院级通报表扬 0.2 院级通报批评 -0.2旷课 0.05 分/节注:1、同一内容表扬及处分均以最高级别加减分为准,不重复计分;2、各类通报表扬加分由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审定,仅限于工作表现突出者或好人好事,且加分最多不超过 1 分/每学年;3、校学生会通报表扬等同于院级通报表扬,校学生会下属各部门及其他学院的通报表扬原则上不予加分;4、旷课扣分以学生自律部点名数据、教师向学院提交的旷课数据为准;5、 “勤工之星”评比活动单项奖获奖加分按同等级分数*0.6。(二)智育智育得分即为学习成绩得分: 1、学习成绩得分=学年平均学习成绩(百分制)0.8学年平均学习成绩
5、所含课程是指在本年度课程表上安排的所有课程的成绩,公开选修课除外。首先计算学年平均学分绩点,然后换算成百分制的学年平均学习成绩。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学科绩点该学科学分)/总学分。学年平均学习成绩(百分制)与平均学分绩点换算表:百分制绩点 90100 8089 7079 6069 60 以下绩点 4.05.0 3.03.9 2.02.9 1.01.9 0五分制成绩 优秀(A) 良好(B) 中等(C) 及格(P)不及格(F)绩点 4.5 3.5 2.5 1.5 0(三)学术、科技创新(基本分 0 分,无限制加分)1、各类科技(设计)竞赛、学生科研及作品获奖得分团体项目加分级别 获奖等级 个人项目加
6、分主要负责人 其他成员特等奖 12 9.6 2.4一等奖 10 8 2二等奖 8 6.4 1.6三等奖 6 4.8 1.2国际级鼓励奖 5 4 1特等奖 10 8 2一等奖 8 6.4 1.6二等奖 6 4.8 1.2三等奖 4 3.2 0.8国家级鼓励奖 3 2.4 0.6特等奖 5 4 1省 级一等奖 4 3.2 0.8二等奖 3 2.4 0.6三等奖 2 1.6 0.4鼓励奖 1 0.8 0.2特等奖 3 2.4 0.6一等奖 2 1.6 0.4二等奖 1 0.8 0.2三等奖 0.5 0.4 0.1市级/校 级鼓励奖 0.25 0.2 0.05一等奖 1 0.8 0.2二等奖 0.6
7、0.48 0.12三等奖 0.3 0.24 0.06院 级鼓励奖 0.15 0.12 0.03国家级科技立项、国家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4 3.2 0.8省级科技立项 3 2.4 0.6校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2 1.6 0.4立项 1 0.8 0.2校运河杯科技立项 结题 0.5 0.4 0.1立项 0.75 0.6 0.15院快乐艺术科技立项 结题 0.5 0.4 0.1注:同一作品获不同奖项不重复加分,按最高奖项加分;科技立项以学院发文为准;课题立项作为小组成员,累计加分不能超过 3 项;加分竞赛项目以学校教务处认定的浙江工业大学高水平大学生学科竞赛资助项目清单以及校团委认可的竞赛统计表为准,赛
8、事具体级别认定由学院学术委员会讨论决定,其他协会举办赛事按市级加分,公司举办赛事按院级加分。各类学生会、社团举办赛事不在本类目中加分,均按照文艺竞赛类别加分。附:主要竞赛目录,其余未提及赛事请参看学校教务处认定的浙江工业大学高水平大学生学科竞赛资助项目清单以及校团委认可的竞赛统计表级别序号 项目名称 主办单位 国际 国家 省级 市级1 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浙江省教育厅 2 “外研社杯”大学生英语演讲比赛 教育部高等学校大学外语教学指导委员会、浙江省教育厅 3 全国大学生“飞思卡尔杯”智能汽车竞赛教育部高等学校自动化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浙江省教育厅 4 大学生工业设计大赛教育
9、部高等学校工业设计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浙江省教育厅 5 德国红点设计奖 Red Dot Design Award 德国著名设计协会 Design Zentrum Nordrhein Westfalen 6 大学生多媒体作品设计竞赛 浙江省教育厅 7 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赛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浙江省教育厅 8 “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团中央、浙江团省委 9 “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团中央、浙江团省委 10 中国高等院校设计艺术大赛中国高等教育学会设计教育专业委员会、教育部高等学校设计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11 白金创意全国大学生平面设计大赛 中国美术
10、学院 级别序号 项目名称 主办单位 国际 国家 省级 市级12 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NECCS)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组委会、浙江省外语教学指导委员会、高等学校大学外语教学研究会、英语辅导报社13 中国国际动漫节“金猴奖”中国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中国动画学会、中国国际动漫节执委会14 中国国际大学生动漫及影像设计大赛 中国设计师协会 15 IDAA 国际美术设计金奖 IDAA 国际设计师美术家协会 16 中国五金产品工业设计大赛永康市人民政府、中国五金博览会组委会、教育部高等学校工业设计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17 全国大学生原创动画大赛 中国国际漫画节组委会 2、专利1) 、专利受理团体项
11、目加分类别 个人项目加分第一作者 其他发明专利 1 0.8 0.2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 0.3 0.24 0.06软件著作权 0.5 0.4 0.12) 、专利授权团体项目加分类别 个人项目加分第一作者 其他发明专利 4 3.2 0.8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 0.6 0.48 0.12软件著作权 1.5 1.2 0.3注:1、第一作者指署名第一或仅列指导老师之后;2、个人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项目受理、授权超过 5 项者,受理超过的项目数按 0.1 分/项加分。授权超过的项目按 0.3/项加分。团体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项目受理、授权每人累计不超过 5 项。3、学术论文与作品发表(含绘画、书
12、法、设计、摄影等)类 别 TOP 学术期刊 A 类 B 类 其他学术期刊 其他非学术刊物专业论文 6 5 2 0.5 0.1专业作品 4 3 1 0.5 0.1注:1、第一作者指署名第一或仅列指导老师之后;2、刊物级别划分参照学校人事处公布的浙江工业大学国内 A、B 类学术期刊名录(2014 版),同一论文或专业作品不重复记分,取最高分;如有多位作者,第一作者计 60%分,第二作者计 30%,其余计 10%;其他学术、非学术期刊专业作品类加分累计不超过 5 项;3、学生所发表的学术论文及作品必须为本专业相关领域。4、英语等级考试专业专业 等级三级 四级四级 550(含)以上六级六级500(含)
13、以上艺术类 1 1.25 1.5 2 2.25工业设计(普通类) 1 1.25 2 2.25备注: 1、英语等级考试仅限当年度通过者加分,且加等级最高项,同等级限加一次。2、英语四级、英语六级:合格标准成绩,426 分(含)以上。(四)体育(基本分 6 分,总分不超过 10 分)体育得分由基本分和附加分两部分组成;其中附加分包括各类体育竞赛活动得奖加分。1、基本分:6 分,要求体育达标考核合格或期末体育考核合格;年度期末考试有不及格的计 4 分。2、附加分:(1)体育竞赛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第四名 第五名 第六名 第七名 第八名国家级 4 3.5 3 2.5 2 1.5 1 0.5省级 3
14、 2.5 2.0 1.5 1.0 0.8 0.6 0.4市级/校级 2 1.5 1.2 1 0.8 0.6 0.4 0.2院级 1 0.8 0.6 0.4 0.2 0.1注:破校记录另加两分;团体项目加分减半; (五)素质拓展(基本分 0,总分不超过 8 分)1、社会工作任职加分分 A、B、C、D 级(D 级不加分) ,按每年十个月计(任职加分不可兼得,取最高分)加分(每月)类别 A 级 B 级 C 级各学生组织主要负责人 0.3 分 0.25 分 0.2 分团、学主席团 0.25 分 0.2 分 0.15 分部长、班长、团支书、社长 0.2 分 0.15 分 0.1 分副部长、班委 0.15
15、 分 0.1 分 0.05 分干事、部长助理 0.1 分 0.06 分 0.03 分注:1、例会、临时会议无故缺席一次扣 0.1 分;2、班长、团支书由院团学会组织部会同主席团对其进行月度考核;3、社团社长考核由院社管中心年终对其考核;4、学院教学信息员加分等同于班委,每年由学校教务处评定等级,等级优秀加分 0.15/月,等级合格加分 0.075/月。附:校、院各级学生组织任职类别认定:类别 具体岗位学生组织主要负责人学校、学院学生会主席;学院党员之家管委会主任、团委副书记团、学主席团 学校、学院学生会副主席;主席助理;年级团总支 ;团委书记助理;党员之家管委会副主任部长、班长、团支书、社长学
16、校、学院团、学各部部长;班长、团支书、党员之家各部门部长;院各类社团社长;党支部书记副部长、班委 学校、学院团、学各部副部长;生活(心理)委员、组织委员、文体委员;学院教学信息员;楼长干事、部长助理学校、学院团、学各部干事、部长助理;层长注:其余校级各类学生组织主要负责人加分参照学生组织主要负责人类别并乘以 0.8 系数。2、青年志愿者服务志愿者服务活动实行项目申报制度,项目等级视服务强度与时效而定,将项目分为A、B、C 三类,项目等级由团学会主席团、学院(注册)青年志愿者协会负责人讨论确定。A 类 0.15 分/次B 类 0.1 分/次C 类 0.05 分/次注:1、志愿者服务作为素质拓展的
17、一部分,限制加分最高为 1 分。2、志愿者协会会长、副会长每学年参加三次志愿者活动以上部分,干事两次以上部分,方可加分,加分部分取高分类别。3、新闻稿市级以上报刊或宣传平台采用 0.5 分/篇;校报或其他校级宣传平台 0.2 分/篇、院报或学院其他宣传平台 0.1 分/篇(相关宣传部门部长、副部长每学年发表三篇以上部分,干事两篇以上部分,方可加分) ;同一作品不重复记分,取最高分;如有多位作者,第一作者计 60%分,第二作者计 30%,其余计 10%。新闻稿加分最高不超过 1 分。4、文艺竞赛国家级 省级 厅级 市级/ 院级校级第一 4 3 2 1 0.5第二名 3.5 2.5 1.5 0.6
18、 0.3第三名 3 2.0 1 0.4 0.2其余奖项 2 1.5 0.5 0.2 0.1注:5 人以上团队*0.5 系数。5、文明寝室建设依据学年寝室考核平均分,将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类,办理校外住宿手续的同学加分参照本班其他同学的平均分。优秀 1.5 分/人良好 1 分/人合格 0.5 分/人不合格 -0.5 分/人注:根据学校寝室卫生检查评分等级,学年寝室考核平均分在 85 分以上为优秀;7584 分为良好;6074 分为合格;60 分以下为不合格。6、专业学术论坛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各类学术报告、学术相关活动,本条例考核为学院组织、认定的专业性学术论坛、学术相关活动,加 0.05 分/次。7、经校、院公开选拔,代表学校、学院参加校级(含)以上各类运动、竞赛、表演等活动,加 0.2 分/次。8、经选拔参加学院各类晚会、表演的活动,加 0.1 分。9、参加其他学院社会工作或担任职务,所获荣誉、发表文章等考评加分参照学院同类别并乘以 0.8 系数。10、学校认定为创业的,该公司法人加 2 分,其他成员加 0.5 分(不超过 3 人) ,需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备注1、本办法未尽事宜由学院(系)测评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2、本办法解释权归学院(系)测评工作领导小组。艺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2016 年 6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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