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太仓市“建造商业用房七期(太仓)之江国际生活广场1#、11#、19#”初步设计抗震设防审查意见受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由部分专家组成的审查小组,对太仓永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 造 商 业 用 房 七 期 ( 太仓 ) 之 江 国 际 生 活 广 场 1#、 11#、 19#”工程进行了抗震设防审查,审查意见如下:1.11#、19#与地下室整体相连,均以地下室顶板为嵌固部位,地下室刚度、顶板构造及配筋均应满足嵌固端的相关要求,顶板高差处采用加腋加强,确保水平力的有效传递;补充带地库的主体结构沉降计算,控制其沉降差在规范允许范围内;2.11#、19#楼属高规竖向收进结构,上部塔楼质心与
2、底部大底盘质心大于 20%,建议补充弹性时程分析,四周的抗侧构件抗震等级提高一级,约束边缘构件延伸到裙房以上一层,裙房屋面及相邻的上下层楼板均相应加强;底部商业塔楼与裙房之间应增设斜框架拉结加强,确保水平力的有效传递;3.各单体标准层框架柱为形态短柱,应验算其实际剪跨比,避免超短柱,且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框架角柱应采用双偏压复核配筋;补充斜交抗侧力构件方向的附加地震作用计算;各单体部分框架梁柱偏心距大于该方向柱宽的 1/4,计算中考虑梁柱偏心的不利影响,同时采取相应的加强措施;4.11#、19#楼剪力墙布置建议优化,楼梯间应尽量围合成筒体;整体计算中应考虑东西侧剪力墙无楼板形成虚刚的不利影响,同时核查墙肢的实际应力状态,根据拉应力大小采取相应的加强措施。2结论:经上述修改和调整后,基本通过初步设计抗震设防审查。审查意见在施工图阶段落实,由施工图审查机构复核。专 家 组 : 袁 雪 芬 、 高 红 珍 、 顾 琰 斌审 图 机 构 : 周 士 祥2018年 4月 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