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专 利 文 档 查 询 复 制 请 求 书1000322017.7样本 请按照“注意事项”正确填写本表各栏申请号或专利号 201730001111.1发明创造名称 面包烤箱待查案件申请人或专利权人 XXX 公司请求人姓名或名称 XXX 公司 联系电话 138* * 办理方式 加急 普通 送达方式 邮寄 自取联系人或收件人姓名 张三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 XX区 XX路 X号联系或邮寄地址邮政编码 510000 联系电话 138* *附件清单委托书 身份证明复印件 文档复制理由查询复制内容是否以证明方式出具: 是 否 请求人或专利代理机构签章XXX公司签章年 月 日 取件人签字年 月 日案件状态11
2、 初审 实审 授权 复审、无效收据号码12复印数量 页请求日期国家知识产权局处理意见13年 月 日注 意 事 项1000322017.7一、 本表应当使用国家公布的中文简化汉字填写,表中文字应当打字或者印刷,字迹为黑色,提交一式一份。二、 本表第栏所填内容应当与该专利申请请求书中内容一致。如果该申请或者专利办理过著录项目变更手续,应当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变更后的内容填写。三、 本表第所填请求人应当为办理文档查阅复制的实际请求人,请求人为单位的,应当填写单位正式全称。四、 本表第栏中的方格由填表人填写,填表人应当选择实际办理方式。五、 本表第栏中的方格由填表人填写,国家知识产权局将依据填表人选
3、择的送达方式发送文件副本。六、 本表第栏中的内容由填表人填写。国家知识产权局将依据第栏信息邮寄复制文件或与联系人沟通相关事宜。七、 本表第栏由填表人填写除本表外递交的所有文件名称。请求人应提供法人签章的证明文件或申请人、专利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八、 本表第栏由填表人填写文档查阅复制理由。九、 本表第栏由填表人填写请求查阅复制的文件名称。对于文件复制件,国家知识产权局不加盖公章,需要加盖公章的,以存档文件证明方式出具。十、 本表第栏,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办理文件查询复制的,应当由专利代理机构加盖公章。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请求人为个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或盖章;请求人是单位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十一、本表
4、第 、 、 栏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填写。1112 13十二、请求书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蓟门桥西土城路 6号收件人名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初审及流程管理部专利事务服务处(专利局初审部服务处)邮政编码:100088十三、以证明方式出具的专利文件复制件,需要缴纳专利文件副本证明费。专利文件副本证明费可以通过 网上缴费、邮局或银行汇款缴纳,也可以到国家知识产权局或代办处收费窗口面缴。网上缴费:电子申请注册用户可登陆 http:/,并按照相关要求使用网上缴费注 意 事 项1000322017.7系统缴纳。邮局汇款:收款人姓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收费处,商户客户号:110000860。银行汇款: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知春路支行,户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账号:7111710182600166032。汇款时应当准确写明申请号、费用名称(或简称)及分项金额。未写明申请号和费用名称(或简称)的视为未办理缴费手续。了解更多详细信息及要求,请登陆 http:/查询。